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读书笔记10

第十章 道家的第三阶段:庄子

庄子其人和《庄子》其书

庄子名庄周,是孟子同时期的人,生卒年代大约是公元前369-286年。在早期道家中大概是最伟大的一个思想家。他毕生过着隐士式的生活,但思想和著述当时即已驰名。据《史记》记载,楚威王曾请庄周出任楚国宰相遭拒。

《庄子》一书很可能是公元三世纪注释《庄子》的思想家郭象所编著,事实上是一部道家思想汇编,道家三个阶段的思想都有所反映。只有反映道家第三阶段思想的篇章才称得上是庄子自己的著作,而且也不能确认哪些是庄周本人的手笔,因为庄子的思想体系可能是到他的弟子的时代才完成。

得到相对快乐的途径

《庄子》第一章《逍遥游》充满了有趣的故事,这些故事蕴含的思想是说,人们所说的快乐,其实分为相对的快乐和“至乐”。字游发展人的本性,可以带来相对的快乐,但要达到“至乐”,必须对事物本性有更高的了解。

达到快乐的第一步是充分发展人的本性,为此人要能字游发挥天赋的才能。在道家思想里,人的天赋才能便是他的“德”,而“德”则是直接来自“道”。这方面庄子和老子的看法相同。庄子认为,德是人的本质。当人得以充分并字游地发挥他的天赋才能时,他就感到快乐。

与此相连,庄子《秋水篇》河神与海神的一段对话把天然和人为做了对比,主张顺乎天然,乃是一切快乐和善良所由来,而服从于人为则是痛苦和邪恶的由来。

万物的本性和天赋的能力各有不同,但是它们之间的共同点是:当它们能够充分并字游发挥天赋才能时,便同样感到快乐。庄子的《逍遥游》讲述了大鹏和小鸟的故事,大鹏能够扶摇直上九万里,而小鸟甚至从一棵树飞道另一棵树都感到勉强。但是当它们各尽所能地飞翔时,都感到自己非常快乐。这说明,万物本性不是生来一致,强求一致并无必要。

ZZ(politics)与社会哲学

通过各种办法强求一律,其动机或许是可敬的,但是,把自己认为好的东西强加给别人,其结果也适得其反。《庄子至乐篇》里,鲁侯以上宾之礼待海鸟,鸟不吃不喝,三日而死的故事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这是庄子为何认为最好的治理办法就是无为而治。

庄子和老子都主张“无为而治”,但是所持的理由却不完全相同。

老子着眼在“反者道之动”,认为治理者越一心强化,就越是达不到所想达到的结果,物极必反。

庄子则强调天然和人为之不同,越是靠人为的手段,悲惨和不幸就越多。

至此,谈的都还只是庄子所说的“相对快乐”。庄子的ZZ社会哲学正是为大众谋求这种相对的快乐:顺从天性去生活,字游发挥天赋。

感情和理性

相对快乐之所以相对,因为它还需要别的东西。一个人字游发挥天赋时的快乐,总要遇到很多阻力,很多限制。举例来说,死亡、疾病、老去都是人开展活动的阻力、限制。所以人从字游发挥天赋才能中得到的快乐只能是相对的。

《庄子》多处地方讨论到人生最大的苦难——死亡。人惧怕死的来临,由此带来的忧虑成为人们不快乐的一个原因。这种恐惧和忧虑是可以消除的,关键在于人对事物的本性有一个正确的洞察。《养生主》篇里有一个关于老子之死的故事。老子死后,他的朋友秦失前来吊唁,看到很多人过于悲痛,就批评说,这些人违反了自然法则,无谓地增多人的感情,忘记了从自然得到的教诲。夫子来到世间有他出生的时机,夫子离去,是顺从自然的必由之路。懂得夫子的来去都是适时、顺势,就不致为悲伤或欢乐所干扰。(是盾天倍情,忘其所受......)。

吊唁死者而悲痛的根源是期望人不死,这就违反了自然的法则,即所谓“盾天之刑”。

《庄子 至乐》篇里关于庄子的妻子死亡的故事说的也是这个道理。

西方三大理性哲学家之一斯宾诺莎曾说:“人越多了解事物的因果由来,他就能越多地掌握事件的后果,并减少由此而来的苦楚。”感情可以通过理性和理解去化解,这是斯宾诺莎的观点,道家的观点也是如此。

达到至乐的途径

在《逍遥游》篇中,描述大鹏和小鸟都感到快乐以后,庄子又说了列子御风而行的故事。但是列子虽然不用走路,御风而行,他还要靠风。他的快乐还是相对的。庄子认为理想中达到至乐的人,凭借自然的本性,顺应六气(阴、阳、风、雨、晦、明)的变化,而游于无穷之中,这样的人是完美的人、心灵自由的人、真正的圣人(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因为他超越了普通事物的界限,还超越了“我”,达到”无我“的境界,与道合一。

有限的观点

到这里,剩下的问题是:一般人怎样能够成为完美的人?回答这个问题,需要读《庄子》的《齐物论》。

《齐物论》里,庄子分析了知识的两个层次。

《齐物论》第一节说道地籁,人籁,和天籁。人籁就是人间的言语。它反映人的思想,包含肯定与否定,以及人们从各自的局限性出发的观点和主张。这些意见既然有局限性,就有片面性。但大多数人并不意识到自己的局限性,往往认为自己正确,而别人则是错误的。结果是:“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

庄子认为,人们的是非观念是根据他们的局限性观点建立起来的。所有这样的观点都是相对的,事物总是在不断变化之中,自然有许多方面。于是对同一个事物,可以有各种不同的观点。当我们这样说时,就已经假定,还有更高一层的看法。

更高层次的知识

到这里,剩下的问题是一般人怎样成为至乐的人,完美的人?

庄子通过一系列的讨论,得出的方法是:忘掉年龄生死,忘掉是非仁义,遨游于无穷的境域,也就是生活在无限的境界之中。用诗的语言来说,这样的人就是“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辨,以游无穷者”。这样的人独立于化外,因此,他的快乐是绝对的快乐。

由此,庄子解决了早期道家最初提出的问题:怎样全生?怎样避祸?对于真正的圣人来说,这已经不成其为问题了。宇宙万物本是一体,如果人达到与万物一体,这时,人的肢体无非是尘埃;生死终始,无非是日夜的继续,不足以干扰人内心的宁静;至于世俗的得失、时运好坏,更不足挂齿。

庄子的办法是一笔勾销了这个问题,而这,正是在哲学上解决了这个问题。哲学对客观事实并不提供任何信息,因此,哲学对现实问题并不试图去具体解决。例如:哲学并不能帮助人长生不老,也不能帮助人发财致富。它只是给人一种观点,使人看到生比死所胜无几,人所失去的也就是他所得到的。从“实际”的观点看,哲学无用,但哲学可以给我们一种有用的观点。在《庄子 外物》篇中,把它称作“无用之用”。

“无知之知”的方法论

圣人为与“大一”一体,就需要超越并忘记事物之间的界限。做到这一点的方法是“弃智”,这正是道家为达到“内圣”所取的途径。知识的使命就是区别万物。人要知道一项事物,就要能区别它与其他东西的不同之处。因此,弃绝知识便是弃绝这些区别。人把万物间的区别统统忘记时,剩下的只有万物还未生成的状况。可以说,圣人拥有的知识是更高层次的知识,是“无知之知”。

但是,“无知之知”和“无知”是两码事。“无知”是人的原初状态,而“无知之知”则是人经过“有知”而后达到的“无知”阶段。人的原初状态的无知是自然的恩赐,而人达到“无知之知”则是心灵的成就。

道家中有一派人用“忘”字来概括自己心灵修养的方法和体会,是很有意思的一点。圣人也曾追求通常的知识,努力分辨事物和事情人物的是非得失,但后来把这些都“忘”了。

圣人和孩童的区别就如同明知艰险而前进和不知艰险而前行。

唯有从世俗知识的衡量判断中超脱出来,这才是道家所说的“无知之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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