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合之众】·第一卷:群体心理
一个个体有个性,个体汇聚成的群体也有特征,《乌合之众》研究的正是群体的特质。
前几天看到美国要着重发展国内基建,很多美国人在网络上发声要求政府提高富人和大公司的税收。甚至有人夸张地说:“从最前端的富人和大公司那里拿走两万亿,他们也不会感觉到什么。”可是羊毛终究出在羊身上,大公司们和富人们的资产是由民众供给,如果过度提高他们的税收,民众的消费水平也会提升。由此可见,对于群体心理的认知有多少很大程度上决定我们如何从不同角度看待问题,而《乌合之众》这本书的研究对象正是“群体”。
首先,要强调的是《乌合之众》毕竟是是勒庞一百多年前出版的作品,其中还是有许多过于绝对或者偏激的观点。它之所以能够长盛不衰,在于勒庞看到了“下意识层面”,洞察了人类的一些最为原始的本能或本质。
这么说吧,一个个体有个性,个体汇聚成的群体也有特征,《乌合之众》研究的正是群体的特质。如果把我们每一个人比作一个规则的立方体,或是一个圆,那我们都是被严格的公式定义规定着的。而摄影、绘画中运用“透视”的技法可以把一个圆看成椭圆,可以把一个立方体看成正方形……勒庞对于群体意识的研究就是看待社会现象的一种“透视”技法,让我们从不同的角度看待看似不变的事物。
从现在起,我们清楚地看到,在未来社会的组织结构上,都不可忽视一种力量,一股全新的、当今时代唯一至高无上的力量:群体的力量。(p6)
群体特征
思想与情感被引向某一特定方向,是正在形成的群体所表现出的首要特征。(p16)
勒庞所认为的心理学角度上的群体不是大量简单的个人聚集,一群人聚集在一起是否能够表现出区别于个人的特点是心理群体形成的重要特征。我们在广场上看到的一群人不是群体,他们只是纯属偶然的聚集在一起。而当一群人甚至五六个人有着共同的心理目的,某时某刻,成千上万人有着共同的心理目的,那他们就是群体。例如最近的”新疆棉事件”,许多人尽管在空间上不在一处,但他们受到某一作用的影响下会有共同的心理目的,这就是群体,同样,梁山好汉们也是个群体。
一个心理群体所表现出来的最惊人事实是:无论构成该群体的个体是什么人,无论他们的生活方式、职业、性格或智力是相同还是不同,只要他们形成群体,他们就会获得一种集体心理,支配他们的感受、思考和行动,与他们作为独立的个体时感受、思考和行动的方式大相径庭。(p17)
群体所产生的是“化学反应”,是“新物质”,并非原来个体特质简单的加减。这种“新物质”虽然来源于简单的特质,但却完全不同于构成它的那些元素。举个例子,我们想买一件东西,单从个人的角度可能考虑的是他值不值得买,自己有没有购买力。但当我们融入到一个群体中,可能会考虑别人都在买我要不要买,这种下意识的反应就是“新物质”。
当在一个群体中,不知不觉会获得一种来源于人数上的心理感受,单个人不会做的事,在群体中就敢于去做。除此之外,一个群体中的每个人都具有或多或少相同的特质,这会让单个人产生“透明感”,像是一片浪花中的一滴水。既然大家都一样,那我个人的责任感就会被平摊,个人的安全感会随之增加。举个例子,天黑一人走夜路,可能会害怕,当两个人一起走,害怕的感觉就会平摊给对方,自己会更有安全感。
在群体中保持了足够强大的自我意识以抵御暗示的那些个体,由于在人数上太过微弱,而无法对抗潮流。他们最多只能试图以另一种方式来分散群体的注意力,比如通过一些良言相劝,一些适时唤起的形象,把群体从最血腥暴力的行为中拉回来。(p21)
电影《十二怒汉》中8号陪审员就是在群体中拥有足够强大自我意识的个体。其余人或者说大家刚开始都觉得案件毫无讨论的必要,这就是一种来自群体的暗示。8号坚持自己的观点,通过好言相劝,亲身实验来唤醒整个群体不曾思考的因素,最后把其余人从粗暴的判断中拉了回来。
群体情感
孤立的个体具有控制自身反应行为的能力,而群体则不具备。(p24)
以前人们经常讨论的“中国式过马路”就是个很好的例子。红灯亮起,很少有一个人去硬闯的,即便他真想这么做,他的大脑会告诉他这种冲动的危害。但当一群人一起闯红灯时,单个人的胆子就大了起来,他们认为车辆大概会屈服于人数的力量,羞耻感被大家平摊,心里也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他们不承认横亘在欲望与现实之间的任何障碍,因为他们的数量之众,令他们觉得自己拥有无可抵挡的力量。对于一个群体中的个人而言,不可能的概念消失了。同理,网络上的“键盘侠”也是这种心理。
甚至于群体的情感会导致战争的爆发,1870年普法战争爆发的原因之一就是俾斯麦公布了挑战性的“埃姆斯电报”,激怒了法国。
群体的普遍特征之一就是极易受到暗示。一切都取决于刺激因素的性质,而不再像孤立的个人那样,取决于受暗示的行为和所有理由之间的关系。群体总是游荡在无意识的边缘,极易接受任何的暗示,表现出不受理性左右的生物所特有的强烈情感,完全不具备批判能力,除了极度轻信,其他什么也不会。(p26)
有个故事是这样说的,经历过巴黎围城的人们见识过无数这样的例子,高楼上一支点燃的蜡烛,立即被认为是发送给围攻者的信号,其实只要稍加思考就会知道,数公里之外根本看不见烛光。
心理学家达维曾做过这样的实验:在集会上,达维先生让观察家们检查了物品并按照自己意愿做好标记之后,在他们面前演示了一系列经典的通灵现象:灵魂显形、石板题字等。然后,他收集这些杰出的观察家们缩写的观察报告,报告中无不认定自己所观察到的现象只有通过超自然手段才能获得。而达维先生则向他们揭示,这些现象只不过是简单的骗术。“不是骗术本身有多么神奇,而是外行的目击者所提供的报告有多么不可靠。”
联想会成为某种凝结作用的核心,侵占智性的领地,麻痹一切判断力。于是观察者看到的不再是物体本身,而是他头脑中产生的幻想。(p30)
一件事经由群体传播,一传十,十传百,最终变得面目全非,让人无法区分真伪。举个例子,办案的时候,很多时候需要“目击证人”,但有时目击证人指认的犯人,在记忆的变动之下,并不是真正的犯人。1999年,美国的Richard Jones被误指为一起枪案的犯人,只因为他有着“偏淡的皮肤”、“相似的名字”、“相似的打扮”,平白无故坐了17年的牢,才被翻案、在2018年无罪释放。
当时目击证人一致认为Richard Jones就是凶手,因为他符合所有“他们印象中”犯人的特征,事实上,这些特征在指认的过程中,可能被过度强化而他们不自知。因为警方拿来的指认资料中,Richard Jones的照片跟肤色比他黑上许多的人排在一起,如果记住“肤色淡”这个特征,很可能直觉反应就是这个人。
第一个“目击证人”由于主观错误就给后面的办案人员留下了“下意识影响”。这个例子就是说明在一个群体中,即使是对印象最深刻、观察最充分的事件,人们也不可能完全确定它的真实性。一个个体在群体中会受到周围人的感染,风声鹤唳的故事就是如此。
领导群体
多少群体为了他们一知半解的信仰、理想和只字片语慷慨赴死。(p38)
我们对于释迦牟尼、耶稣或者穆罕默德这类在人类历史上发挥过重要作用的伟大人物们,很多并非真的见过。我们所认识到的只是这些伟人被大众创造出的形象。他们的真实性无关紧要,群体所希望看到的是能够打动群体心灵的——传奇中的,而非现实中的英雄。
如果说,群体可以杀人放火、无恶不作,那么,群体也同样可以牺牲、奉献、大公无私,其行为的崇高甚至远远超过孤立的个体之所为。因为在个人身上,“利益”大部分会成为决定行为的最大动力,而在一个群体当中,即使是那些十恶不赦的坏蛋,也会表现出对于“规则”的短暂遵守。“梁山好汉”就是个典型的例子。好汉中聚集了来自社会不同阶层的三教九流,但他们出于对“替天行道”的信仰,甘愿遵守一系列自我束缚的规则。很多人可能根本就不了解“替天行道”的内涵究竟是什么,是在无意识中践行着一系列规则。他身处在这个大群体中,很容易受到影响,追随群体。
很多情况下并不是某个事件本身会对群体产生影响,而是这个事件被呈现的方式有没有引起群体的注意。举个例子,去年疫情期间每天最关心的是全球又有多少新增病例,后来很多人慢慢对这些数字麻木,可当它真的突破一千万、一个亿的那一天大家才真的被震撼到,全球疫情已经如此严峻。这是为什么?
一百件小罪行或者一百件小事故丝毫不会触动群体的想象力,然而单独的一件大罪行,或单独的一场大事故则能够深深地触动他们,哪怕其后果远远不如那一百件小事故合起来所造成的危害大。(p47)
群体想要看到的,或者说能够引起群体注意的是总结性性质的,具有象征性意义的事件。
阿米尔汗主演的电影《我滴个神啊》中就有这样的情节:在一个大树下放上一块石头,在石头上抹上鲜艳的红色。这一举动契合人们某种祈祷形式,于是路过的人纷纷停下脚步,在石头前祈祷,丢下硬币。而在另一边是一位在烈日下卖凉茶的老伯,他辛苦地叫卖才换来些微薄的收入。
群体所拥戴的英雄在他们看来就是一个真正的神。这种情感让人们在崇拜和服从中寻找到自己的幸福,并随时准备为自己的偶像赴汤蹈火。任何时代都是如此。(p49)
这种感觉在溥仪的《我的前半生》中就能感受到。清末很多民众是把皇帝当作神来崇拜的,这里并不是完全因为卑躬屈膝愿做奴才,而是在民众这个群体中“皇帝”是种精神寄托,他们把自己的幸福寄于这种崇拜的思想。
因此,想要领导群体,绝不能依靠那些纯粹建立在理论上的公正性原则,而是要寻找那些能打动他们、引诱他们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