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与汪小菲离婚,有法律纠纷吗?

大S与汪小菲离婚上了热搜,这桩豪门婚姻,本年度波澜起伏的贡献了不少流量,吃瓜群众这瓜吃得也是津津有味,作为律师,我关注这对夫妻,无论是在婚内还是离婚,都是有些值得和大家聊的点。

第一点,如何看待对二人这段婚姻看客们一边倒的情况?

我发现吃瓜群众看这两个人的婚姻,和看别的豪门婚姻有一些不同的地方,那就是常常是一边倒,而且倒的是东倒西歪的,有的会因为两人来自不同区域而去讨论他们地域文化、生活方式等的差异,有的会因为两个人一个从商一个从艺去考虑到底谁利用了谁,有的从男的总是公开扮演暖男,而女的总是显得那么“作”而去讨论是谁在立牌坊还是谁在耍矫情。对此,我觉得大可不必去那么圈点这段婚姻,全世界找不出相同的两对夫妻,每个人的人生都不可复制,在每个人的婚姻里,都会有这样那样需要面临的问题,谁的婚姻里都能找到一地鸡毛的一面。客观来说,即便男方利用女方的名望做了商业宣传,我觉得只要女方愿意,无可厚非;即便是女方真的矫情爱作,只要男方肯妥协忍让,又何尝不是女方的福气,一切都是千金难买我愿意罢了,无论过去他们各自曾经对对方做出多少妥协忍让,都只是一种选择,没有什么值得同情的,也更加没有什么值得批判的,而今的离婚,也是一种选择,高兴就好。

那么第二个问题来了,两个人对于离婚选择,有什么值得讨论的法律点呢?作为婚姻家事律师,我看到二人的声明中有将共同抚养孩子这个说法,关于离婚后共同抚养孩子这点,我在很多案件和很多咨询中向当事人强烈建议过,大多数当事人都以为抚养权是排他的,就是要么归你,要么归我,没有中间地带可言,事实并非如此,如果双方能协商好,完全可以共同抚养,共同抚养如果能配合好,对于减少离婚给孩子带来的负面影响非常重要,一方面可以让子女在情感上父爱母爱都没有缺失,二来也可以减少离异父母的负罪感,要知道很多时候离异父母带着负罪感去养育孩子,对孩子会无形中产生溺爱等不良的行为,对教育孩子不利。

除了孩子的抚养,二人的离婚声明中没有关于财产纷争的内容。大概率上二人对于财产分割已经协商好,能做到不公开互撕,也算是这段婚姻的一个善终。从未来的发展来说,无论是在商圈还是演艺圈,两个人能做到减少互撕带来的负面新闻,多少都算是难得的礼物了,当然,人生如戏,现在下结论可能有些早,只能祝福两个人能做到真正的一别两宽吧。如果您有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关注我,每晚婚姻家事直播间我们不见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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