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者以雍彻。子曰。相维辟公。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
三家者,是指鲁国的季孙氏、孟孙氏、叔孙氏这三大公族。
三家氏称中的“孙”,乃是一种尊称,实为季氏、孟氏、叔氏。而“某孙”则是各家宗主的专属称谓,如季孙某、孟孙某和叔孙某,三家的一般成员,只能称作季某、孟某或叔某。这三家相互勾结,架空鲁国君主,摄行君权,把持国政近三百年,历代鲁君形同傀儡,事事要仰三家之鼻息。因三家皆出自鲁恒公,史书称之为“三桓”。
鲁桓公是鲁国第十五代位国君,有四子。嫡长子(正室所生)姬同继承国君之位,史称鲁庄公;庶长子(妾室所生)庆父及叔牙、季友两位庶子,按制度被封官为卿,其后形成了仲孙、叔孙、季孙三家势力强盛的公族。公族者,就是国君的非嫡系亲族,独立于公室(国君的家庭成员),自成一宗。
鲁庄公死后,庆父阴谋篡位,连续刺杀了两任国君,引发内乱。幸亏季友贤能,力挽狂澜,先后除掉了庆父及其党羽叔牙,拥立鲁僖公,稳定了政局。季友不欲两位兄长绝后,在其运作下,庆父的子裔免去罪责,改以孟孙为氏,叔孙氏则维持不变,如此奠定了三家以季孙氏为首、守望相助的局面。
又历数代,三家的势力愈发强盛,国君的势力却日渐微弱。至第二十代国君鲁宣公,三家终于尽弃季友之遗德,显露勃勃野心,联合把持国政,瓜分了国君的权力,自此成为鲁国的实质掌控者。历代鲁君无不有收归权力的想念,但一一为三家所挫败。
孔子曾受第二十五代君主鲁定公所托,要重振君权,其挟仁义之大势,与“三桓”展开一场为期三年的激烈政治斗争,然而完败,被迫离开了鲁国,开始周游列国。《史记·鲁周公世家》记载:“三桓胜,鲁如小侯,卑于三桓之家。”
雍彻者,是指天子祭祀宗庙后,唱颂《雍》诗把祭品撤下来的仪式。
《雍》是先秦时代的一首乐诗,内容是描述天子率领四方诸侯祭祀宗庙,庄严肃穆的情景。孔子编修《诗经》时,将其收录至《诗经·周颂·臣工之什》篇中,共十六句,全文如下:
有来雍雍,至止肃肃。相维辟公,天子穆穆。
於荐广牡,相予肆祀。假哉皇考!绥予孝子。
宣哲维人,文武维后。燕及皇天,克昌厥后。
绥我眉寿,介以繁祉。既右烈考,亦右文母。
周礼规定,《雍》诗是天子专用的祭祀礼乐,不得僭用。然而季孙氏、孟孙氏、叔孙氏这三家恣意妄为,他们以卿大夫的身份,在祭祀自家祖庙时,却采用了天子祭祀宗庙的规格,让乐工唱颂《雍》诗来撤下祭品。
在孔子看来,卿大夫带头严重违反礼制的行为,会引发更大程度的礼崩乐坏,因而进行严肃批判,希望能够制止这种违礼行为。孔子崇尚周礼,认为当前列国征伐,时局动乱,根源在于礼崩乐坏,若能恢复西周时期的礼乐制度,社会就会归于和谐。
令人遗憾的是,其时周天子黯弱,鲁国君形同傀儡,列国诸侯忙着争霸,三家滥用天子礼乐,竟无人可制之。
其实如上章所述,当时正是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过渡的时期。社会动乱,礼崩乐坏,政治权利下移,这些是奴隶制走向消亡必然会出现的现象,这些现象出现得越频密,就代表奴隶制社会越接近土崩瓦解。
三家不奉周礼,就这点而言,可谓是看清时代之大势。
【三家者以雍彻。】——季孙氏、孟孙氏、叔孙氏这三家在祭祖完毕撤去祭品时,令乐工歌颂《雍》诗。
三家:指鲁国的季孙氏、孟孙氏、叔孙氏三大公族,详见上文。
雍:先秦时代的一首乐诗,是天子专用的祭祀礼乐,详见上文。
彻:撤的通假字,指撤去祭品。
在上一章,孔子指责季氏“八佾舞于庭”,僭用了天子的祭舞规格,本章孔子继续指责“三家者以雍彻”,僭用了天子的祭祀礼乐。这两章合起来阅读,会有助于理解。
【相维辟公。天子穆穆。】——四方诸侯前来助祭,负责主祭的天子仪容端正肃穆。
相:相助。
维:语气助词。
辟公:诸侯的代称。
穆穆:穆的本义为成熟的庄稼,含有美好之意,此处解作端正肃穆的仪容。
这是《雍》诗里的句子。《雍》诗共十六句,孔子引用的这两句含有“天子”字眼,用意是强调此乃天子专用之礼乐。
【奚取于三家之堂。】——怎么能用在你三家的庙堂里呢?
奚:怎么、为什么。
取:拿来,用于。
堂:泛指房屋的正厅,此处指三家祭祀的庙堂。
《庙制》有云:“室外为堂,堂外为庭。歌者在堂上,舞在堂下。”就是说,古人祭祀祖庙,是庭院跳祭舞,在厅堂歌颂祭诗。
上一章我们也说过,周礼规定,“诸侯不敢祖天子,大夫不敢祖诸侯”。意思是说,三家虽为鲁桓公后人,但只是卿大夫身份,是没有资格祭祀贵为诸侯的鲁桓公,那是鲁国君主才享有的权利。然而,三家不但私设鲁桓公家庙以祭之,而且还在家庙的庭院举行八佾祭舞,在家庙的厅堂唱颂《雍》诗以撤祭品,这些行为统统违反了周礼。
鉴于此,我作注解如下。
季孙氏、孟孙氏、叔孙氏这三家在祭祖完毕撤去祭品时,令乐工歌颂《雍》诗。孔子评论说:“《雍》诗是这样描述的:‘四方诸侯前来助祭,主祭的天子仪容端正肃穆。’这样的乐诗只有天子有资格使用,怎能够用在卿大夫的庙堂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