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于我,写作的意义

本人在写作这个领域初出茅庐,可能连个写手也算不上,只不过是偶尔乱写一气。今日,浅淡之于我,写作的意义。

以前认为的写作只是单纯的记事,草草一写便可完成今日的任务。但随着学习能力要求的提高,作文要求写的字数越来越多,原来轻松愉快的任务反而令人头疼。为好让字数凑够,写得东拉西扯,择事更要深思熟虑,为了让故事更曲折些,也便舍弃那些平凡真实而感人的小故事,转向天马行空的长篇大论。

于是乎,写作就变成了创作,脑洞大开的情节似乎可以迷人眼,乱心神,但终究缺乏真性情的涵养。总认为把故事编得感动些,把语言装潢得优美些,便是一篇可捕获老师芳心的好文。这也的确做到了,但我却越发讨厌文字了,讨厌它的娇艳,讨厌它的虚伪,令人反感!现在看来,没有真情实感的流露与亲身经历的体悟而写出来的文章,称不上写作!

后来,我继续写作的目的是对生活不满的吐槽。我遭遇困境,想要嗔怪天意不公,却无可倾吐之人时,我便把心中的怒火一泻于笔下,越是倾泻,我心中的快意便越是多一分。直至泻毕,胸中快意满腔,不满一扫而去。

再后来,当我想要发表文章的时候,我想到了它们--曾经用来发泄的记事本。但当我再看到他们时,只觉得负能量满满,着实不宜公布发表。可是真情实感的流露着实令人动容。于是乎,我就在原稿的基础上,又增添了我后来的见解与体悟--总得让一件不好的事有个美好的收场吧。看着这些伤痕满满的文字,我开始尝试自我开解,我努力地让自己往好的方面想。就好像在那篇我写的《我在异乡望明月》中的那样:我在面临离乡万里去求学,思乡不得归的情况下,我就开导自己说,你无论在哪里,你身上都带着家乡的烙印,所以,尽管你在异乡,但可以在异乡为自己的家乡做贡献,为家乡增添光彩。这何尝不是在携家乡之手共同前行呢,所以你不必苦恼……原文大意应该是这样的。彼时,当我写下这段话时,心中郁结顿解,脑中思想仿佛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那种感觉不是原来发泄后的快意,而是与现实和好,打开新局面的达观。

终于,理解了苏轼所写的《赤壁赋》中,客人的存在。可能并无客人,不过是内在自我对现实解脱不得的肉身的开解罢了。

从此,我爱上了写作,不是写作本身,是在向生活倾吐不满时对自己一次又一次的开解,使我看得更明白些。那种自我开解的满足是别人所不能给予的。而后,我突然想到,我这样的文章是否也能给予别人同样的感受?事实上,我的确做到了。

当我把这篇文章给我一个失意的朋友看时,他立刻夸我写得有觉悟。我想应是我的文章切实给他带来了些许启迪吧。

就这样,我觉得写作,至少是我认为的写作,应该是这样的。写给自己看的叫记事,虚构空想的叫创作,流露真情实感和亲身体悟也算不上写作,那只能说是宣泄,唯有在宣泄中仍能清醒地开导自己,还可以照亮别人生活的一处阴霾的,可谓之写作了。写作的好坏,终是对人对事的把握。渡人渡己,写作者也。以写作观人生,不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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