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如何吸引到现在的这个媳妇的?

【分享•吸引媳妇】应吧友幸运儿要求,

我分享一下我是如何有意识利用吸引力法则吸引到我现在的媳妇的。

其实,在吸引女孩子方面,我不是在学习了吸引力法则之后才变得厉害的。

我离过两次婚,谈过N多个女朋友。

她们有漂亮的,也有长相一般的,

有大我两三岁的,也有小我20多岁的,

有河南老家的,也有其它省份的,还有香港的,

有高四生,也有研究生,

谈过几个月的也有,五六年也有

脾气好的也有,脾气坏的也有

怕我的也有,我怕的也有

结束关系后成为朋友的也有,提起我气不打一处来、老死不相往来的也有

……

只是学习吸引力法则以前,虽然渴望爱情,但不明就里,一味采取行动,总是试图从外在或别人身上找到幸福

结果就是不断经历起起落落、分分合合、好好坏坏、喜喜悲悲……

直到2008年接触亚伯拉罕希克斯吸引力法则才开始逐渐在亲密关系方面领悟和开窍,经过和前任女友的过渡和练习,最后终结正果,找到了现在这个彼此感觉理想的媳妇!

以前主要是靠摸索和行动,后来就越来越偏重于调整思想和感觉,有意识从能量和振动层面入手了。

我会从吸引前任女友和现任媳妇的对比中,说明默许创造和故意创造的过程、结果和感觉是多么的不一样。

大家稍安勿躁,且听我慢慢分期分批讲解……

可能你觉得我这样说显得有些嘚瑟和得意,其实我就是这个意思,我希望每个人都可以收获自己得意的爱情,至于要不要嘚瑟,各人随意。

先给各位汇报一下我和媳妇的感情状况:

与大多数夫妻相比,我们除了柴米油盐,我们平时有大量的思想和情感的交流和沟通。

我们家的事一般是媳妇说了算,当然前提是要和老公商量,但最后的决定权归媳妇。

媳妇喜欢操心、又特别能干,喜欢自己亲自处理事情,我喜欢当甩手掌柜,乐得清闲,各得其所,完美配合。

我和媳妇一天到晚总有说不完的话,我们喜欢聊吸引力法则,聊对生活的感悟,聊吸引力法则在生活中的运用,聊灵感,聊奇迹……

我们也有吵架的时候,但吵完就了,及时释放,不会记仇。

我们都知道,自己不开心,跟对方没关系,是自己跟本源能量的关系出了问题,自己调整,不赖对方。

我们也会因为对方而生气、指责、抱怨、批评、发火……

但很快意识到这是情绪引导系统的提醒,不去在乎谁对谁错,只关注解决方案。

这样我们不会陷入负面情绪出不来,我们很快就从方负面转到正面。

这是厉害之处。

高手不是没有负面情绪,而是在出现负面情绪的时候,能及时翻片儿,快速调整。

所以,我感觉和媳妇在一起特别开心、特别轻松、特别舒服、特别兴奋、特别幸福!

我们不仅在思想和精神上特别共振和默契,而且在身体的互动和配合上也特别的愉悦和满足。

因为学习吸引力法则的缘故,媳妇对身体和感觉特别敏感和觉知,在过程中很容易专注和聚焦,随心所欲地达到自己想要的多次巅峰状态。

第一次认识我媳妇是在2011年,当时我们都在我们县城一家培训学校工作,她教英语,我教拉丁舞。

有天晚上因为学校搞拉丁舞表演,校长请我们几个老师一起吃饭。

那段时间校长向我咨询情感和生意方面的事情,所以在饭桌上就顺便向大家介绍了我在吸引力法则方面很有研究和心得。

其中一个女老师似乎对我和吸引力法则特别有兴趣,很认真、很热心地向我敬酒,向我问问题。

弄得我成了当时的主角,连校长的风头都被我抢了。

之后那个女老师就经常向我请教如何学习和运用吸引力法则,我们从那时到现在这几年间几乎天天见面,天天聊吸引力法则。

那时我还和我的前女友在一起。

我是2007年在县城里教拉丁舞时认识前女友的。

我当时已经和前妻离婚3年,带着5岁的儿子从深圳回到老家舞阳,那年我42岁。

我住在爸爸妈妈家里,每天研读亚伯拉罕的书籍,看亚伯拉罕的研讨会视频。

我喜欢跳舞,我在县城体育广场租了一间200平的大教室,教成人和小朋友跳舞。

那年暑假,一个高四女孩去跟我学拉丁舞,还让我带她跳维也纳华尔兹……

女孩19岁,长的很漂亮,168的个头儿,不胖不瘦,身材很棒,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非常聪明,学东西特别快……

我们跳的很有感觉

彼此喜欢

一见钟情

很快我们就在一起了

9月份她去郑州读大学,我到郑州陪读,顺便也在公园教教拉丁舞,3年很快快乐过去

毕业后她回县城上班,很好的工作。

再接着就像前文提到的,2011年我遇到(宇宙安排)了又一个女孩(现在的媳妇)。

这个女孩比前女友大一岁,我认识她时她24岁了,而我也达到了46岁的高龄!

因为年龄的差距,前女友的家人强烈反对她和我谈恋爱。

女友很厉害

我们的关系还是持续了几乎整整六年,直到2012年,我们才正式分手。

现在我们各自成了家

都有了孩子

我们现在还是朋友

有时还在广场一起跳跳拉丁舞呢

其实,前女友毕业回老家工作后,我们就开始面临要结婚的问题,她希望我能多挣着钱,而我不是很争气,一下子达不到她的要求。

虽然我们相处的几年仍然有很多美妙时光,但最后前女友还是提出了分手的要求。

女友很聪明,很善解人意,给了我相当长的缓冲时间,让我消化和想通。

所以我基本上没什么意外、突然和不适应,更没有难受和痛苦之类,你当然可以说我可能对前女友并不是真爱,但我觉得爱其实是要尊重对方的选择,希望并祝福对方幸福的,而不仅仅是弄到自己手里才算真爱。

况且,我和另外一个女孩(现在的媳妇)自认识后基本保持每天都见面、每天都兴致勃勃地聊吸引力法则的频率。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讲,我甚至庆幸宇宙竟然可以这样安排,把最适合我的、最般配的人以如此自然的方式带给我。

不管和哪个女孩子在一起,只要她说跟我分手,我都是一个模式的标准回答:“随便。你离开我,我一定会再找一个比你更爱我、更漂亮、更聪明、更适合我、与我更共振、我也更喜欢的女孩!”

我是这样说的。

我也真的是这样想的。

所以,我从来不担心身边没有女孩子,从来没有担心过找不到媳妇。

我有时甚至坏坏地想,你们走吧,你们离开我的快,我可以多体验几个女孩子呀!嘿嘿。我知道你在骂我,不过我现在已经开始老老实实地过日子了,因为我体验到用心爱人和被人爱的幸福,这是有很多女人的泛泛的爱所远远不能相提并论的。

记得我当年从深圳回河南老家之前,我参加一个叫真我中心学的研讨会,老师让我们写下心目中理想的伴侣的条件。写的越多越好,越详细越好,我当天回到家里就洋洋洒洒写了76条,从长相、性格到爱好,能想到的都写在了纸上。

后来,我回到县城老家,有好心人看到我一个人带个孩子,没有媳妇。特别是认识的大姐、阿姨们,更是一波一波帮我介绍对象。

我一概谢绝了她们的介绍。

因为她们介绍的根本不是我的菜。

她们说,我这么大年龄,没有稳定的工作,还离了两次婚。

如果我至少有一两套房子,有不错的存款,就可以给我介绍个30多岁的、带孩子的离婚茬儿……

我一听就笑了。

我可没有那么好的物质条件。

而我要求的条件有很高:我的条件是22至28岁之间的未婚女孩子,大学生,长相不错,还得有共同语言……

我就谢谢那帮好心人,告诉她们不用操我的心,我还是自力更生比较好。

结果很快我吸引来的那个19岁高四女朋友,符合我76个条件中的74条。

不符合的两条,一是我要求22至28岁,她19岁,但3年后就22了呀,再说我可以放宽到19岁呀。

还有一个条件是,我要求是大学生,她是高中生,不过她两个月后就成了大学生。

跟女友分手,虽有遗憾,但并不痛苦,我很快就把自己的状态调整过来了。

关键是:

我不缺爱,

我自己很会玩,

我想要伴侣,但我不需要伴侣。

我不孤独,

也不空虚,

所以不需要排遣孤独,

也不需要填补空虚。

我一个人就可以自得其乐,

我很自信,

我很快乐。

所以我会吸引来与快乐共振的人

与我一起共享快乐。

虽然我和第二个女孩关系密切,几乎天天见面聊天,我和她在一起的时间远远超过我和女朋友在一起的时间。

我们虽然在一起一年多,关系比一般的恋人还亲密,但我还是一开始就告诉她,我有女朋友,我们不可能成为恋人,更不会结婚。

她说,我也没想过要跟你谈恋爱,更没有想过跟你结婚,你想多了。

我只是想拜你为师傅,跟你学吸引力法则而已。

跟前女友分手后几个月,我向第二个女孩示爱,请她做我女朋友。

她很爽快地答应了。

就这样,我们就正式明确我们俩是男女朋友了。

我们一遍又一遍地讲,行动并不创造,一切皆思想创造。

行动不是用来创造的,行动是用来体验和享受的。

你看,我了解这一点,我只是享受和女孩子的互动,体验美妙的亲密关系,而不是忙着怎么想办法吸引他们。

我做的是省心省力又有效的事。

但大部分人做的则刚刚相反,他们急于采取行动,把人弄到手,不管对方到底是不是自己的菜。

你关于伴侣的渴望早就发出去了,宇宙也第一时间做了安排,把你要的人给你准备好了,你不需要再创造一遍。

你需要做的就是轻轻松松、开开心心地迎接她(他)进入你的生活,享受创造和接收的过程。

我开始就是把我媳妇当成普通朋友,然后是亲密朋友,然后是女朋友,然后是老婆,一切顺其自然,轻而易举。

不推动,

只允许。

挺有意思的。

记得我和媳妇刚认识那阵儿,我们一起去郑州玩,顺便去看看她在郑州工作的大学同学。

后来听我媳妇讲,她们同学当时好紧张,一再提醒她不要被我骗了。

我媳妇也很牛掰,当时就说,“谁骗谁还不一定呢!”

哈哈。

当你知道你想要什么,你就不会受别人的负面影响。

当媳妇的爸爸妈妈发现她和我在一起时,非常的不解、震惊和生气!

他们百般阻挠,软硬兼施,包括找我谈话,请我放她女儿一马。

他们看到她看吸引力法则的书,又看她每天那么开心(她以前一直不是很开心),认定她以前是抑郁,现在转为亢奋了,反正不听他们的话、不按他们的安排活就是有问题。

他们怀疑吸引力法则是不是传销或邪教。

但这些丝毫没有动摇和改变媳妇的想法。

结果他们联合起来,以带她旅游为名,爸爸妈妈以及一群亲戚(一帮号称最爱她的人),在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她送进了精神病院。

她挣扎,没用。

一群人五花大绑,一针镇静剂,

人就安静了。

刚进去的人,都说自己没病,拼命挣扎。

但是到那里面不是你说了算的。

“我说你有病就是有病,没病也是病。”

但是抗拒的,都会持续。

呆了两天,媳妇发现抵抗就是抗拒呀,没用的。

要利用学来的吸引力法则帮自己。

要允许。

她放弃挣扎。

改为积极配合。

行动上我没办法,掌控不了,那我就少行动,我在行动上就听你们的。

思想创造

我怎么想你们管不了吧!

我想要早点出去,但不会用语言告诉你们,我用振动告诉宇宙,让宇宙帮我。

她开始享受那里的生活,该吃就吃,该看电视就看电视,该聊天就聊天……

医生和护士感受到她的新能量,竟然问她,你看起来不像有病呀,怎么也进来了?

“没事。不进来也见不到你们呀,就算进来交交新朋友呗。”

虽然她人在戒备深严的精神病院里,但她却感觉到从未有过的自由。

感觉到自由

宇宙就给她自由的现实彰显。

医生说,本来进来至少需要两三个月的,第一个月就是观察观察,但你应该是误诊了,你想回去就回去吧。这两天就可以办手续了。

媳妇并没有喜出望外,她知道这一天很快就来,她从自己的感觉里已经知道了。

她早已熟悉这里的生活,甚至享受这里的生活了。

医生和护士也是人,有开心,也有不开心。

他们和我媳妇聊天,我媳妇还开导他们呢!(吸引力法则教练的本色展现)她给他们讲吸引力法则,俨然是老朋友一样。

媳妇很快出来了。

家人很吃惊,但他们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那不关乎行动,那是能量和振动频率的运作。

媳妇到现在也没恨她家人(可能刚进入那阵儿很恨),她甚至感谢这个经历让她明白和体会到什么是真正的自由。

我和媳妇2015年7月7日领的结婚证(媳妇喜欢数字7,我也喜欢7,7是妻的谐音,也是起的谐音。)

我们结婚前就约定,我们要举办一个吸引力法则式的婚礼。

我们先是找人做了一个写真,把亚伯拉罕的婚姻誓词打印上去,作为我们婚姻关系的指导和座右铭(见下图)。

“嗨,NUO HAIER, NUO NIER. 我们两人是共同创造者,我期待在这段婚姻中,我们两人都尽可能地在各方面感到满意。

我希望能发现我是谁,还有你是谁。

但我觉得最重要的是我很快乐,快乐到能够引发你内心的快乐。

我不会把你的生命当成我的责任。

我的生命也是我自己的责任。

我期待能在这里享受非常快乐的时光。

我期许在携手同行的路程上,我们能享有一切正向的体验,因为那就是我的愿望。

只要我们觉得很快乐,就一直在一起吧。

如果快乐时光离我们远去,无论是想法还是身体上出现分歧,当负面的感受出现时,就让我们分开吧。

我们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因为我们在一起一直很快乐,所以我们还在一起。

我们不在乎分开,结果也不用分开。

因为我们都会一个人玩,一个人都可以玩的很开心,那两个人在一起开心的就更不得了了!

图片发自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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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媳妇从我这里学到的最有用的东西之一就是不要脸。

也就是不在乎别人的看法,

先自己爽了再说。

我们刚认识的一年多里,关系磨合,我们有甜蜜和缠绵,也有互怼和**sibi。

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媳妇把不要脸运用的登峰造极、淋漓尽致。

有一次,我们吵架吵得很凶,我大声吼叫让她滚蛋。

她看看我,然后笑着说,

可以呀,我会滚蛋的,

那我先要把你的本事学完,然后就一脚把你蹬蛋。

貌似到现在她还没有学完,蹬蛋的事估计遥遥无期。

对于岳父岳母的不喜欢,我从一开始就采取一概不鸟的态度。

我和你女儿谈恋爱、结婚、生孩子,关你们毛事儿!

我告诉媳妇,在她爸爸妈妈接受我之前,我不会主动跟他们有任何互动,不打电话,不去他们家里,一次也不去。

当然,开始时,我去他们也不待见,说不定还会收拾我一顿呢。

我没那么傻。

直到我们的儿子嘟嘟出生那天,她妈妈去医院,还在给我讲,如果她女儿不嫁给我,就会嫁个条件如何如何好之类的话。

我直接怼她:

你脑子出问题了吧?

现在孩儿都出来了,

你还说这个。

废话少说,该干啥去干点啥吧。

她也很听话,跑去婴儿店买了一条小被子。

现在岳父岳母基本上把我当成亲儿子一样看待,只是多了一分客气。

回来总是变着花样给我们做好吃的。

总是希望我们住在他们家里。

看到外孙儿,总是合不拢嘴。

我们前后的关系变化大的真是可以用天翻地覆来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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