颤抖吧,育龄青年们!盘点古今中外那些奇葩的人口政策

今天,人民日报海外版刊发文章《生娃是家事也是国事》,呼吁国家出台实质性利好政策,健全社会保障,让“不敢不愿”变为“敢生愿生”。

不知道大家看完文章什么感觉,窃以为,作为主流媒体刊发的文章,其深度、力度实在有些欠缺。但毕竟是主流媒体发声,说明这问题现在已经比较严重了。

要说呼吁吧,作为个体来说,人微言轻,没权威性,没有力度。要说批判吧,负面情绪再多也无助于解决实际问题,还可能引发负面舆论。

想了又想,带节奏这种事,还是让那些大V来做吧,最好是主流媒体的评论员文章。

咱们呢,就蹭个热点,本着娱乐精神谈谈古今中外那些奇葩的人口政策吧。

春秋战国时期,为增加生育,齐桓公曾命令王公贵族节欲,把府上多出来的女人,比如丫鬟,杂役都送到社会上去。

越王勾践增加人口的政策就比较人性化了:令壮者无取(娶)老妇,令老者无取(娶)壮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取,其父母有罪。将免(分娩)者以告,公令医守之。生丈夫,二壶酒,一犬;生女子,二壶酒,一豚(猪);生三人,公与之母(奶妈);生二子,公与之饩(食物)。

西汉初期,刘邦制定了“单身税”,凡是年龄超过15岁的女子必须嫁人,不嫁的话就要交税。如果女子到了30岁还没有嫁出去,就要将税赋价格翻五翻。

汉惠帝时,“民产子复勿事二岁”,生一个孩子可免徭役2年。

二战后,为应付苏德战争带来的人口损失,苏共领导人对无子女者课以重税,而且从上世纪四十年代一直征收到苏联解体。

波兰则学习汉高祖刘邦的做法,不过这次轮到男人,推行更厉害的“公牛税”—“公牛”是指不结婚的男人,以此逼迫男性结婚,提高生育率。 

上世纪六十年代,罗马尼亚实施了禁止堕胎、禁止离婚的政策,并规定每对罗马尼亚夫妻至少要生四个孩子。紧接着,国家颁布法令,规定节育和堕胎都属违法,不能受孕的女性要交纳税金,堕胎者将受到判刑和囚禁。同时,祭出了史无前例的“月经警察”,他们挨家挨户检查妇女是否来月经,是否怀孕。

说实话,我一次看到这个的时候非常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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