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

        —— 蒋姚燕

开宗明义,定义先行。辩论,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定义为彼此用一定的理由来说明自己对事物或问题的见解,揭露对方的矛盾,以便最后得到正确的认识或共同的意见。娱乐化是指将娱乐性放在首位,以吸引住观众眼球为目的,把历史、新闻、体育等进行娱乐性的修饰,重点突出娱乐性,人为降低了严肃性和真实性。辩论与娱乐两者其本质上存在的冲突其实是不可调和的。正如尼尔•波兹曼在 《娱乐至死》中指出新闻、教育、政治等严肃公共行业不应该被娱乐化,娱乐与非娱乐之间界限分明,否则会导致理性的丧失。由此我方判断“辩论娱乐化是福是祸”的标准是辩论娱乐化之后是否能保持辩论的纯粹。

论点:

第一:辩论娱乐化使我们的辩题远离公众议题,辩论的目的是引导我们深入挖掘事物本质,而娱乐化需要吸引眼球,增加收视率,这注定了娱乐化辩论辩题会是趣味性的、大众化的、易懂的。例如其中的代表<<奇葩说>里的议题,〞臭不要脸是一件坏事〞“爱上好朋友的恋人该不该追〞、等等,这些比起我们今天“中国大学教育去行政化是弊大于利还是弊大于利” “当今中国是否应该延长义务教育年限”以及我们今天的辩题“辩论娱乐化是辩论之福还是辩论之祸”这样的公众议题显然更受到观众的欢迎。娱乐化辩论,为了去吸引观众,提高收视率,在标题的选择方面会比较狹隘,甚至出现了一些与当今社会主流价值观不符的辩题。所以不会出现对政策的探索,对人生的思考等引起大众思考的辩题。长此以往,这样的娱乐化易懂辩题的大行其道,真的能促进我们的质疑和思考吗?不能,它会使我们的思想搁浅在海滩。此谓辩论之祸。

第二:娱乐化削弱了逻辑的严密性。辩论的本质是将逻辑的严密性放于核心。辩论是思维的碰撞与摩擦,对世界的观点与看法。而不是带给观众的一场表演。但哄观众开心才是娱乐化的目的。一场逻辑严密思想深刻的辩论有那么容易使观众们捧腹大笑吗?没有。吸引观众需要的是什么?是爆点、是笑料,甚至有时与逻辑常理相违背的东西更能吸引眼球。但是《奇葩说》中那些口口相传的“金句”真的值得推敲吗?当在娱乐化辩论中把取悦观众能力的高低作为评判标准时,辩手们会怎么做,辩手会尽可能的多抛金句,多耍嘴皮子,而相对减少了对思考深度与思想碰撞的关注。量变到一定程度会引起质变,当段子远远名于逻辑时,娱乐化辩论就变成了披着辩论外衣的娱乐。此时,辩论还能引人深思吗?这就好比艺术电影和商业电影,艺术电影以追求艺术的创新和表现力为主,主要考虑的是实现自己对电影的思考和探索;而商业电影则以商业考虑为主,以追求最大票房价值,因而在影片中充满了吸引观众眼球的情节,这些情节并不有利于传递电影的价值。

第三:辩论娱乐化不利于辩论的发展。首先娱乐化使辩手对思辨能力的培养与提高大打折扣。他们在辩论的过程中,把精力更多的放在对观众的迎合上而不是对辩题本身的思考上。辦手因为人设的需要不能呈现最真实的辩论,辦论水平也不能完全发挥出来。他们是真的热爱辩论还是享受被观众追捧以及带来的红利呢?他们是真的腹有诗书还是想要为自己营造人设呢?其次,辩论娱乐化不利于辩论的公平性。在一方面,辩手化的辩论节目是注重节目效果和收视率的,它有导演,有剧本,比赛冠军也可能被内定,甚至为了增加节目热度而请一些当红明星当评委,评委的不专业性会导致比赛的不公平,由此导致辦论的不公平。另一方面,辩论的娱乐化

综上,我方坚定认为:辩论娱乐化是辩论之祸。

你可能感兴趣的:(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