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妈妈”4年艰辛,上海成为第二个打开这条路的城市

严格来说,“不婚妈妈”并不是指个人,而是指特定的团体。

这个团体也许听说过,但是她们没有通过合法的婚姻关系生了孩子。在一些国家,非婚子女不能享有和结婚子女同等的权利。在我国,《婚姻法》第25条中有规定。非婚生子的孩子享有和结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伤害和歧视。

但是,平等对待问题等仍然不是那么简单的。在上海的张萌是一个4岁的孩子的母亲,是一个未婚的母亲。她也是“非婚妈妈生育保险第一号”的当事人。她申请生育保险的时候,因为不能出示“结婚证”而被拒绝了。在那之后的四年里,她一直在法律上寻求帮助。

但是,一直没有成功。作为母亲,一个人抚养孩子是很辛苦的。再加上工作时间,能用的时间只有很少了。但是,她没有退缩,没有放弃,普通人无法想象那期间经历的辛苦。坚持总会有回报的,付出也有收获。张萌继续走在这条路上,以自己的事件为起点,迈出了小小的一步,撬开了现实中坚硬的岩石层,让这个群体“能看到希望”。

2020年12月25日,上海市民政局宣布,在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流程中,“计划生育情况审查事项”将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退出受理名单。这意味着上海继广州之后,成为全国第二个单亲妈妈顺利申请生育保险的城市。

迟到了四年,但没有缺席。现在,包括张萌在内的5位未婚妈妈申请成功了。但是,除了广州、上海以外,中国其他地区还没有打开这条通路。随着这件事的发酵,相信已经落入政策缝隙的人们渐渐受到重视。

母亲本身就是伟大的,不建立在任何附加条件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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