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域管理

概念与原理

1.地域管错,是指按照各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来划分诉讼管辖。我国磷

地域管辖的标准主要有两个:

(1)诉讼当事人的所在地(尤其是被告的住所地)与法院辖区之间的联系。

(2)诉讼标的、诉讼标的物或法律事实与法院辖区之间的联系。

根据以上标准,在当事人的所在地、诉讼标的等处于某一法院辖区内时,诉讼就由

区的法院管辖。

2.一般地域管辖,是指以当事人的所在地与法院的隶属关系来确定的诉讼管辖。一

域管辖中实行“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以被告所在地作为确定管辖的标准。这样做

有两个:

(1)抑制原告滥行诉权,使被告免受原告不当诉讼的侵扰。

(2)有利于法院传唤被告参加诉讼,对诉讼标的物进行保全或勘验,有利于

执行。

考虑到实践中存在一些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会给原告行使诉权和法院审理案伴

不便的情况,我国民事诉讼中作为例外规定,有时也实行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要点部分)。

3.得乐地城管辖,是指以被告住所地、诉讼标的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

管辖。

4.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这是两个相对应的概念:

1)专属管错,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法院管辖。

他性管辖,它排除了诉讼当事人以协议方式选择国内的其他法院管辖

2)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纠纷发

以书面方式约定特定案件的管辖法院。记忆要点

(一)一般的地域管辖

1.被告或原告住所地的确定。

(1)公民。

①公民的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

完就医的地方除外。《民诉解释》第4条

②公民的住所地: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民诉解释》第3条

③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民诉解释》第7条

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

辖。一般地城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的确定原则。

告就被告”。

由被告住所地|(1)住所地即户籍所在地。(2)经常居住地要求公民至起诉时连

为被告|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3)二者不一致,以经常居住地为准。

(优先)管辖。(4)户籍迁出未落户,经常居住地管;又无经常居住地,原住所地

或其他由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管辖,无法确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则由登记注

为被告|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

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

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双方都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或监禁(若被告被强制教育或监

以上,由监禁或强制性教育地法院管辖)

注销户籍双方都被注销户籍(被告居住地管辖)

在中国境内居住、下落

宣告失踪的身份诉讼

一抚养、扶养、赡养”的几个被告不在同一辖区被告离开住所地1年的离婚诉讼专属管辖

不动产纠纷(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

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

专属|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继承遗产纠纷法院管辖

双方均为军人军事法院管辖

以下三种案件只能由中国法院专属管辖,排|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斥外国法院管辖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属管辖|若违反,中国法院不承认、不执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合同案件特殊地域管辖*太*太

有约定|从约定

给付货币的合同|以接受货币方所在地为履行地

给付不动产合同以不动产所在地作为履行地

合同履行||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作为履行地

由合同履行地|地确定|无约定或约|即时结清的合同以交易行为地作为履行地

定不明

波告住所地法

网络交付以买受人住所地作为履行地

网络购物合同

其他交付以收货地作为履行地

其他合同以履行义务方所在地作为履行地

被告住所|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优先

沂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

告住所地法|合同约定了履行地,但未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

精|地的(有约定+未履行+不重合)保权案件特殊地城管辖

案由|管辖法院

侵权纠纷侵权行为地侵权结果发生地被告住所地

产品质量侵权纠纷|产品制造地

产品销售地

服务质量侵权纠纷|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

网络侵犯人身权纠纷|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侵权行|侵权结果发生地(包

为的设备所在地)括被侵权人住所地被告住所地【26/132】核心考点九:票据和监护纠纷特殊地域管辖*

票据纠纷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的纠纷由被监护人住所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十)涉外离婚的特别规定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

于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

民法院管辖。《民诉解释》第13条

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

爱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

院管辖。《民诉解释》第14条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后住在国内(注:国内法院能管辖)。

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

回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要误)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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