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规则意识的教育

规则意识的培养是小学生形成健康人格的需要道德,是人作为社会营生时连接人际关系的基本规则与秩序,人在降生瞬间就已经置身于所属社会共同拥有的道德意识——社会习惯(和习俗)之中了。社会习惯是潜移默化、无意识地渗透于个体之中的,而伦理与法则是作为和发展社会共同体的社会规范确立起来的。以个人为目的的行为不是道德行为,以他人为目的的行为也不是道德行为,惟有以社会为目的的行为才是道德行为。我们认为规则意识的培养是给学生提供一个尊重道德、遵守道德的平台和机遇,以此来形成适应社会的健康人格和道德。小学生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更需要依靠培养良好的规则意识以便于自己形成健康的人格。可是在现实的生活中为了一些功利性的目的,一些教育者往往带头破坏规则,比如为了体育比赛用初中的学生替小学生比赛;为了总评教学成绩好一点,暗示甚至明确学生作弊等等。出于这样的功利目的当时自己可能是达到了个人的目的,但对于学生的影响是深远的,这种遵守规则的意识在他们心目中就是个摆设,形成不了规则意识。去功利化,真正的把每一次活动当做对学生的教育,才能够做到心中有爱的教育,正所谓“知行合一”,从小引导孩子们要树立守规则的意识,才能逐步提高他们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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