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的鹦鹉 - 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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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的杯子掉到地上,它并没有说:“我碎了,晚安。”

破碎的瓷片该给我一个理由触碰它,这会是他喜欢的红色吗?我下意识给了自己一耳光,我是个疯女人吗?血怎么可能是好看的红色,好看的红色只能用红色花仙子举例,它引人注目,珍稀则是它特殊的理由所在。但我从未见过红色花仙子,它已在濒危动物的名单里,大概珍稀与否,自由都与它无关。

我曾在市里的动物园见过巨大鸟笼里的鹦鹉,试图从中找到红色花仙子,但都无功而返。他曾告诉我,他去过很多地方,寻找红色花仙子。他对我描述过那种红色,他的初恋情人穿过的红外套,纯粹的红。

你的血在流。

你的血在流。

你喜欢红色吗?

你喜欢红色吗?

我没有选择一个南北通透的房子,认识他之前,我希望居住在没有窗户的阴暗房间。我常常热衷于小说里给的一床一桌就无法转开身的房间。在墙上挂满挂钩,零七八碎的小物品随意放在近手的袋子里。尽管我没丢,但懒得找,实际上它们还是被我扔了。狭窄的空间应该能给足我安全感。

但我不喜欢红色,我讨厌血。

2

我仍清楚地记得2018年5月6号的那一天,阴天,为完成实践活动而开展的密室游戏,我是第一次看到他。我怀疑我的记忆碎片错位,我记得他,因为穿了一件红色的外套太过显眼,那个房间很黑,关上门后我们只能靠墙盲摸而寻找所谓的线索。鬼知道有多刺激。在阴暗房间除了黑,就是想象。

“你的手,流血了。”他说。

“你的手,流血了。”我说。

我将手伸到由门缝难得放进来的些许光里,看到了血,红色。他也和我做着同样的动作。我哪顾得上管那么多,只认为像幼时无端蹭到锋利的地方般,任其流血。左手食指,有一厘米的伤口,我没有创口贴。血因手的摆动,在手上留下了几条血痕,我将它揣进了口袋里。害怕别人因看到血而远离我。就像2015年9月5号我体检未按紧扎针处在胳膊上留下的血痕。的确,血给同龄人带来的视觉冲击莫过于一个衣衫不整的女的站在人群中。略带刺激的事物总在发现后被看客的眼睛和身体下意识闪躲。

我在密室所在的体育馆里洗净流血的手指,未修建好的建筑的确具备了神秘的色彩。他和我一样流血了,但是他没有来洗掉血痕。

如果我仔细回想在密室里是否有发生其他,那就是那天我触碰到了一个男人的手,但我只是若无其事地绕过,并没有想什么。这让我想起离家不远处卖农产品的大叔,在找付钱间他曾多次触碰到我的手。我未曾这个事放在心上,直到听朋友说的那个大叔似乎是个咸猪手,我便惧怕在他家买菜,或者带够零钱,提上菜飞速扔下钱就离开那儿。对他人恶意的揣测的确让我的内心树立起看似正确的防备心。我对那个无意的触碰有了一股子莫名的羞耻感。

3

我该说一下在密室里的另一个男生,我似乎没和他有过任何交集。但那天他告诉我,他认识我,我惊讶于这么黑的房间没看到脸他是如何记得我的,但他告诉我,我很容易被记住,因为我穿了一件红色的外套。

他在QQ里和我聊天,头像是一只红鹦鹉。我在匮乏的记忆库存里找不到这只鹦鹉,询问动物学专业的表哥才知道这只红色吸蜜鹦鹉,别名红色花仙子。他说他很害怕黑,但他认为黑色的对立色不是白色,而是红色。所以我在那个房间里时,他没有害怕。他的文字被我理解为是对他头像的解释。

我关掉对话框,停止和他聊天,我在衣柜里疯了似的寻找那件红外套,这是我的红外套,不是碰过我手的那个男人的吧?

我坐在乱糟糟的衣服中间,死死捏着那件红外套,我将自己关进乌漆嘛黑的衣柜,用那件外套盖着自己的膝盖,然后抱着膝盖。狭窄的空间,能够给足我安全感。

这种红,可真好看。

这种红,可真好看。

我在衣柜里整整呆了21个小时,我在衣柜缝里看到了我十几年一直逃避的东西。我曾在《现代汉语》里查过“逃避”,即躲开不愿意或不肯接受的事。之我而言,性就是这件事。我在衣柜缝里,看到骑在女人身上的那个男人,在女人耳边耳鬓厮磨。

我大概目睹了整个过程,以至于我看到男人看到床单上的红后绽放的笑。

“这红,很美吧?”

“这红,很美吧?”

我是该别过脸去,避开这羞耻的一幕。我承认我的眼睛也觉得这一幕羞耻了,于是我换了个角度坐在衣柜里。用目光瞟向这个房间里的其他地方,包括地上的那件红色的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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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的母亲带上一些吃的来看我,自我在外面租房到现在整整一个月,她第一次来看我。她问我为什么选择这么阴暗潮湿的房子,她大概是认为我为家里省钱而选择条件这么恶劣的房子。她的眼睛替她有了做母亲的心疼,但她发出的声音又有些许浮夸,嘴里含糊不清像是说着让我不要省钱给她买衣服般。我该替她擦掉眼泪,告诉她我过的很好,也许也该顺带说衣服已经买了,退不了了。但我没有顺带说,我的确没有给她买衣服。床底的空酒瓶就是最好的证明。

我给她削了一个青苹果,她还没有吃完,便因倒牙而扔到垃圾桶(苹果汁含有的大量酸性物质破坏了牙齿表面的PH平衡,导致牙齿表面暂时性腐蚀,进而触及到神经组织,使人出现轻微的咀嚼无力,也就是“倒牙”)。她还记得我讨厌红苹果,但我只是讨厌红色。

下次带红苹果吧,我喜欢红苹果。母亲迟钝了几秒,回头看着我,什么也没说。

她很快就走了,在桌上留下了一沓钱。她对我很放心。毕竟自小我很少和她对着干,她们离婚,我也是选择跟她。我在床上翻来覆去,盯着门缝透出的光发呆。我大抵害怕黑夜里忽然的动静,为了排除是自身声音的可能,我屏住呼吸保持静止,但其实在等待不可名状的动静,想象下一秒窜出来的鬼怪,在确认没动静后叹的气又不知是庆幸还是沮丧。这种神经绷紧的感觉是黑夜里对神经唯一的刺激,提醒自己,我还活着。

我没有发过说说,告诉朋友及网友我谈恋爱。你为什么不发说说,我问。红色的鹦鹉闪动, 他说:“你为什么不发?”我没再回复。此前,我并未恋爱过。十几年来凡庸的经历让我下意识认为女生主动会是贱的表现。因此,我在等他主动。

我的住处在楼层之间最老旧的那一处,而这是个大城市。我的活动范围则小的可怜,天知道我只是沉溺于老旧的事物无法自拔而已。所以拒绝接受新的地方。正如母亲放在衣柜第二层的那个梳妆盒,盒面上刻印着模糊不清的一个女明星,我每次打开盒子闻到的香味和我前几天路过商场美妆处闻到的香味类似。为了确认是同一种味道,我甚至在不久前特地乘火车回家,把那个盒子从柜子上拿下来带回去。老土的盒子母亲早就没再用,她还是以为我回家是想家了,尽管那只是她以为,她和继父为我准备的吃的我也配合地吃了。能不被人讨厌,我并没有付出多少代价。

5

他说他需要一个杯子,用塑料杯让他没有家的感觉。于是在路边摊上他买了一个情侣瓷杯。我猜测他不是有钱那一类人。毕竟他和我一样喜欢狭窄也总怀旧,只是他喜欢红色,而我本来讨厌红色。他询问我要不要去动物园,他听说这里有红色的鹦鹉。像他头像的那种红。于是我听了他的,一起寻找红色的鹦鹉。我没告诉他我本来讨厌红色。

鹦鹉学舌可真有趣,这是我从围观的人群中得到的结论。人们说:“你真漂亮”鹦鹉说:“你真漂亮”……从动物那里得到回应的人们欢喜至极,但分明他们学起舌来更有趣。

我们没有找到红色的鹦鹉,我却越发地想找到那种吸引人的红。

下次实践活动,我们也在那个地方吧,我对他说。计划失败是由于修好的体育馆。黑暗的地方不止体育馆,他说。还有我的房间。他穿了红色外套来我家。黑暗中的模糊红影,和那天在体育馆的如出一辙。

今天没有流血,我说。

今天没有流血,他说。

为何和你的对话总像鹦鹉学舌,你像一只红色的鹦鹉。

“我以为你的血会是很好看的红色,我抹了在手上,它却变成了猩红色,是我不想看到的红色。”

“所以,你讨厌我?”

“不,我爱你。所以我想和你寻找那种美丽的红色。”

我感觉到了他靠近的温热气息,但我后退了一步,我恶心于这男人的犯贱。

红鹦鹉和我,都不是你找的,你在找乐耍罢了。

6

有些人踯躅不前,左观右望,既担心收获失望,又担心获得满足。另一些人向前直冲,享受人生,也承担风险:最糟时,他们也许会染上恶疾;最好时,他们也许会全身而退。

——朱利安·巴恩斯 《福楼拜的鹦鹉》

2016年8月15号至今,我找我的红鹦鹉找了2年,但是它闭口不语。那能不能让我成为它的红鹦鹉。这是他发的说说。

午夜2点,他冒雨来我家,手上提着酒。他手中的红外套滴着水,红色的水。

你爱我吗?他问。

不。我说。

可我爱你,我找了很久才找到你,你看,这是你的红外套,我还记得,你穿着红外套的模样,美极了。

这是谁的红外套?真好看。

我一直以为那是我的呢!我多像一只上了色却从不服从命令的可笑鹦鹉,早已病入膏肓,遇水也假装看不见我的丑陋,而你找不到你的红鹦鹉,打算任万有引力而坠,以为能借此全身而退。

“你的血在流。”

“你的血在流。”

“我喜欢红色。”

“我喜欢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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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花仙子是鹦鹉的一种,也叫红色吸蜜鹦鹉,原产地:澳洲,保护级别:渐危。

红色的鹦鹉

蓝鸢_f13e

0.349

·

字数 3460 · 阅读 49

2019-09-30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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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的杯子掉到地上,它并没有说:“我碎了,晚安。”

破碎的瓷片该给我一个理由触碰它,这会是他喜欢的红色吗?我下意识给了自己一耳光,我是个疯女人吗?血怎么可能是好看的红色,好看的红色只能用红色花仙子举例,它引人注目,珍稀则是它特殊的理由所在。但我从未见过红色花仙子,它已在濒危动物的名单里,大概珍稀与否,自由都与它无关。

我曾在市里的动物园见过巨大鸟笼里的鹦鹉,试图从中找到红色花仙子,但都无功而返。他曾告诉我,他去过很多地方,寻找红色花仙子。他对我描述过那种红色,他的初恋情人穿过的红外套,纯粹的红。

你的血在流。

你的血在流。

你喜欢红色吗?

你喜欢红色吗?

我没有选择一个南北通透的房子,认识他之前,我希望居住在没有窗户的阴暗房间。我常常热衷于小说里给的一床一桌就无法转开身的房间。在墙上挂满挂钩,零七八碎的小物品随意放在近手的袋子里。尽管我没丢,但懒得找,实际上它们还是被我扔了。狭窄的空间应该能给足我安全感。

但我不喜欢红色,我讨厌血。

2

我仍清楚地记得2018年5月6号的那一天,阴天,为完成实践活动而开展的密室游戏,我是第一次看到他。我怀疑我的记忆碎片错位,我记得他,因为穿了一件红色的外套太过显眼,那个房间很黑,关上门后我们只能靠墙盲摸而寻找所谓的线索。鬼知道有多刺激。在阴暗房间除了黑,就是想象。

“你的手,流血了。”他说。

“你的手,流血了。”我说。

我将手伸到由门缝难得放进来的些许光里,看到了血,红色。他也和我做着同样的动作。我哪顾得上管那么多,只认为像幼时无端蹭到锋利的地方般,任其流血。左手食指,有一厘米的伤口,我没有创口贴。血因手的摆动,在手上留下了几条血痕,我将它揣进了口袋里。害怕别人因看到血而远离我。就像2015年9月5号我体检未按紧扎针处在胳膊上留下的血痕。的确,血给同龄人带来的视觉冲击莫过于一个衣衫不整的女的站在人群中。略带刺激的事物总在发现后被看客的眼睛和身体下意识闪躲。

我在密室所在的体育馆里洗净流血的手指,未修建好的建筑的确具备了神秘的色彩。他和我一样流血了,但是他没有来洗掉血痕。

如果我仔细回想在密室里是否有发生其他,那就是那天我触碰到了一个男人的手,但我只是若无其事地绕过,并没有想什么。这让我想起离家不远处卖农产品的大叔,在找付钱间他曾多次触碰到我的手。我未曾这个事放在心上,直到听朋友说的那个大叔似乎是个咸猪手,我便惧怕在他家买菜,或者带够零钱,提上菜飞速扔下钱就离开那儿。对他人恶意的揣测的确让我的内心树立起看似正确的防备心。我对那个无意的触碰有了一股子莫名的羞耻感。

3

我该说一下在密室里的另一个男生,我似乎没和他有过任何交集。但那天他告诉我,他认识我,我惊讶于这么黑的房间没看到脸他是如何记得我的,但他告诉我,我很容易被记住,因为我穿了一件红色的外套。

他在QQ里和我聊天,头像是一只红鹦鹉。我在匮乏的记忆库存里找不到这只鹦鹉,询问动物学专业的表哥才知道这只红色吸蜜鹦鹉,别名红色花仙子。他说他很害怕黑,但他认为黑色的对立色不是白色,而是红色。所以我在那个房间里时,他没有害怕。他的文字被我理解为是对他头像的解释。

我关掉对话框,停止和他聊天,我在衣柜里疯了似的寻找那件红外套,这是我的红外套,不是碰过我手的那个男人的吧?

我坐在乱糟糟的衣服中间,死死捏着那件红外套,我将自己关进乌漆嘛黑的衣柜,用那件外套盖着自己的膝盖,然后抱着膝盖。狭窄的空间,能够给足我安全感。

这种红,可真好看。

这种红,可真好看。

我在衣柜里整整呆了21个小时,我在衣柜缝里看到了我十几年一直逃避的东西。我曾在《现代汉语》里查过“逃避”,即躲开不愿意或不肯接受的事。之我而言,性就是这件事。我在衣柜缝里,看到骑在女人身上的那个男人,在女人耳边耳鬓厮磨。

我大概目睹了整个过程,以至于我看到男人看到床单上的红后绽放的笑。

“这红,很美吧?”

“这红,很美吧?”

我是该别过脸去,避开这羞耻的一幕。我承认我的眼睛也觉得这一幕羞耻了,于是我换了个角度坐在衣柜里。用目光瞟向这个房间里的其他地方,包括地上的那件红色的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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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母亲带上一些吃的来看我,自我在外面租房到现在整整一个月,她第一次来看我。她问我为什么选择这么阴暗潮湿的房子,她大概是认为我为家里省钱而选择条件这么恶劣的房子。她的眼睛替她有了做母亲的心疼,但她发出的声音又有些许浮夸,嘴里含糊不清像是说着让我不要省钱给她买衣服般。我该替她擦掉眼泪,告诉她我过的很好,也许也该顺带说衣服已经买了,退不了了。但我没有顺带说,我的确没有给她买衣服。床底的空酒瓶就是最好的证明。

我给她削了一个青苹果,她还没有吃完,便因倒牙而扔到垃圾桶(苹果汁含有的大量酸性物质破坏了牙齿表面的PH平衡,导致牙齿表面暂时性腐蚀,进而触及到神经组织,使人出现轻微的咀嚼无力,也就是“倒牙”)。她还记得我讨厌红苹果,但我只是讨厌红色。

下次带红苹果吧,我喜欢红苹果。母亲迟钝了几秒,回头看着我,什么也没说。

她很快就走了,在桌上留下了一沓钱。她对我很放心。毕竟自小我很少和她对着干,她们离婚,我也是选择跟她。我在床上翻来覆去,盯着门缝透出的光发呆。我大抵害怕黑夜里忽然的动静,为了排除是自身声音的可能,我屏住呼吸保持静止,但其实在等待不可名状的动静,想象下一秒窜出来的鬼怪,在确认没动静后叹的气又不知是庆幸还是沮丧。这种神经绷紧的感觉是黑夜里对神经唯一的刺激,提醒自己,我还活着。

我没有发过说说,告诉朋友及网友我谈恋爱。你为什么不发说说,我问。红色的鹦鹉闪动, 他说:“你为什么不发?”我没再回复。此前,我并未恋爱过。十几年来凡庸的经历让我下意识认为女生主动会是贱的表现。因此,我在等他主动。

我的住处在楼层之间最老旧的那一处,而这是个大城市。我的活动范围则小的可怜,天知道我只是沉溺于老旧的事物无法自拔而已。所以拒绝接受新的地方。正如母亲放在衣柜第二层的那个梳妆盒,盒面上刻印着模糊不清的一个女明星,我每次打开盒子闻到的香味和我前几天路过商场美妆处闻到的香味类似。为了确认是同一种味道,我甚至在不久前特地乘火车回家,把那个盒子从柜子上拿下来带回去。老土的盒子母亲早就没再用,她还是以为我回家是想家了,尽管那只是她以为,她和继父为我准备的吃的我也配合地吃了。能不被人讨厌,我并没有付出多少代价。

5

他说他需要一个杯子,用塑料杯让他没有家的感觉。于是在路边摊上他买了一个情侣瓷杯。我猜测他不是有钱那一类人。毕竟他和我一样喜欢狭窄也总怀旧,只是他喜欢红色,而我本来讨厌红色。他询问我要不要去动物园,他听说这里有红色的鹦鹉。像他头像的那种红。于是我听了他的,一起寻找红色的鹦鹉。我没告诉他我本来讨厌红色。

鹦鹉学舌可真有趣,这是我从围观的人群中得到的结论。人们说:“你真漂亮”鹦鹉说:“你真漂亮”……从动物那里得到回应的人们欢喜至极,但分明他们学起舌来更有趣。

我们没有找到红色的鹦鹉,我却越发地想找到那种吸引人的红。

下次实践活动,我们也在那个地方吧,我对他说。计划失败是由于修好的体育馆。黑暗的地方不止体育馆,他说。还有我的房间。他穿了红色外套来我家。黑暗中的模糊红影,和那天在体育馆的如出一辙。

今天没有流血,我说。

今天没有流血,他说。

为何和你的对话总像鹦鹉学舌,你像一只红色的鹦鹉。

“我以为你的血会是很好看的红色,我抹了在手上,它却变成了猩红色,是我不想看到的红色。”

“所以,你讨厌我?”

“不,我爱你。所以我想和你寻找那种美丽的红色。”

我感觉到了他靠近的温热气息,但我后退了一步,我恶心于这男人的犯贱。

红鹦鹉和我,都不是你找的,你在找乐耍罢了。

6

有些人踯躅不前,左观右望,既担心收获失望,又担心获得满足。另一些人向前直冲,享受人生,也承担风险:最糟时,他们也许会染上恶疾;最好时,他们也许会全身而退。

——朱利安·巴恩斯 《福楼拜的鹦鹉》

2016年8月15号至今,我找我的红鹦鹉找了2年,但是它闭口不语。那能不能让我成为它的红鹦鹉。这是他发的说说。

午夜2点,他冒雨来我家,手上提着酒。他手中的红外套滴着水,红色的水。

你爱我吗?他问。

不。我说。

可我爱你,我找了很久才找到你,你看,这是你的红外套,我还记得,你穿着红外套的模样,美极了。

这是谁的红外套?真好看。

我一直以为那是我的呢!我多像一只上了色却从不服从命令的可笑鹦鹉,早已病入膏肓,遇水也假装看不见我的丑陋,而你找不到你的红鹦鹉,打算任万有引力而坠,以为能借此全身而退。

“你的血在流。”

“你的血在流。”

“我喜欢红色。”

“我喜欢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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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花仙子是鹦鹉的一种,也叫红色吸蜜鹦鹉,原产地:澳洲,保护级别:渐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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