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我生日。
没有蛋糕,没有人陪。我在手机信息里收到无数亲朋好友的祝福,还有,微信红包。对于一个即将奔三的人还能收到生日红包,我多了一种莫名的幸福感,没结婚真好。
不过所有的祝福都会概括出一个中心思想,希望我这个大龄女青年能抓紧这青春的最后的尾巴,赶紧找个好人嫁了。
我一一谢过。他们在百忙之中还惦记着我这个大龄剩女,为我着急为我忧,实感荣幸。然而,我活了这么多年,真的没有遇到所谓的崇高的爱情呢,说这话的时候,我不由得从心底涌出一种伤感。当然,我更不愿将自己草草打包送人,所以就这样与时间耗着,僵持不下。
过生日这个事情,我现在已经不把它当回事了,当我轻描淡写的打上这几个字时,朋友隔着屏幕哈哈大笑说,你是害怕接受自己又老了一岁这个事实吧。我顿时一口老血差点喷出。
我不想说的是,今天其实是外婆的忌日。
5岁多的时候,我被送到外公外婆家,由他们照养,直至我14岁。
在那十年里,他们是我最亲的人。他们都是中国最普通的农民,勤劳勇敢,像田间不知疲惫的老牛,在烈日下暴风雨中耕耘不息。
小时候,外公总跟我们讲他们的曾经,那些苦难的日子。一个大家庭,几个嗷嗷待哺的孩子,饿到吃过野菜,啃过树皮。直到有一天,外公终于饿倒在床。他干瘪的脸像一张发黄的蜡纸,呼吸微弱,孩子们摇着他羸弱的身子,没有丝毫反应,就在大家陷入绝望时,外公的大姐怀揣了一个鸡蛋走了十几里路从婆家赶了回来。那时候没有任何通讯工具,也没有人告诉他外公病重的消息,可是她就这样来了,她的到来给每个人头顶的乌云拨开了一丝光亮。或许这是冥冥之中的一种渗透在血肉深情里的心灵感应吧。
那只鸡蛋被打破,小心盛在碗里,她拿着勺子舀起蛋花慢慢涂在外公干裂的嘴唇上,直到他渐渐回了神色。
那是个怎样的年代,我们永远都无法从他们的描述中感同身受。他们是伟大的,无私的。我们在他们严格的教育下,不打架不吐脏话,孝敬老人,爱护弱小,虽然没有成才成名,但绝对是一个将中华文明继承发扬的好公民。
外婆待人格外热情,开朗。性格刚烈,是非恩怨分明,却能在大是大非上保持清醒。她爱每一个孩子,疼每一个外甥和孙子。有她在,就有热闹,有浓郁的烟火气。自她走后的数年里,家仿佛是空了一个大洞,再也填不满了。
外公勤劳能干,乐于助人,善良。遇到贫苦老人或者乞丐,总是会伸出援手。每年种的甘蔗,吃不完拖到街上去卖,遇到眼馋的孩子送一根,遇到熟人送一根,遇到没钱买的送两根。熟人太多,心肠太软,每次一车出门,回来口袋依然空的。他总是乐呵呵的说看人家小孩子可怜嘛
但老天爷并没有厚待他们,那年中考刚刚结束,就接到了外婆进院的消息。直到她离世,不过才短短一周,那天正是我15岁的生日,屋外正是艳阳高照,而外婆永远的闭上了双眼。我久久的跪在她的病床前,没有掉下一滴眼泪。
我只知道,这是梦,这是梦。我只是还未清醒,我一定要清醒,要好好睡一觉,醒来时外婆就会拉着我的手望着我笑,她会坐在斑驳的红漆木椅上等我们放学回家,她还会微笑着对我说,来,好孩子,快过来帮我捶捶肩。。
十年。我才真的慢慢清醒,慢慢接受这个事实。
今年初,外公轰然长逝。那一个月我夜夜失眠。在我的梦里,外公还是那么的慈祥温柔,他把所有好吃的都留给我,与我抢着刷碗,他笑骂我这么久不曾回家探望他。他其实很孤单,他或许也怀恋与他斗了一辈子的老伴。醒来时,我的枕头已经湿了一片。
在我还不曾报答滴他们恩情的时候,他们一个一个离我而去。
我不敢在他们孤独的长眠的时候,吹着蜡烛让别人庆祝我的降生。
(二)
以前许的生日愿望,大都是希望我的亲人们,能够健健康康,长命百岁。
后来,我也想为自己许一个愿,心很大,希望能活到70岁,希望活到70岁时千万不要变成一个忧郁的老太婆。
如果真能安然到老,那么在过去的时光里,我没有被车撞死,没有被火烧死,没有得什么大病,同时避免了所有的飞来横祸或灾难,那么,我觉得无论如何,那时候的自己,不应该再悲伤了。
我想起三毛曾说的她的前世乡愁,那个贫瘠荒凉却神秘的撒哈拉沙漠。尽管那里有风沙、烈日、走兽、但那里一草一木都是她的挚爱。
我的前世未知,但我的今生已是。广州,那是我5岁之前的记忆,至今依然保存完好。
今天,我要去解愁,不带烈酒。
凭着儿时对那些标志性建筑物的记忆,我顺利的在网上搜查到了路线信息。 然后就开始出发了。途中我遇到一个好心的司机大叔,一口粤式普通话,耐心的指路,告诉我下一站搭乘什么车,下车时还不忘再嘱咐我一次。我再三道谢,炎炎夏日,心里很暖。
不知颠簸了多久,我换乘了最后一趟公交车。司机是个年轻小伙,穿一身干净白衬衣,没有落拓的味道。我想起我爸爸,白色衬衣在夏日凉风里呼呼而过,带着清香。
车子慢慢驶进一个小镇,那种浓郁的气息扑面而来。我感觉到了,我的心开始剧烈颤抖着,浑身血脉曲张着。窗外,那些熟悉的房子,街道,花,天空,渐渐进入视野,这一刻,我哽咽着,眼泪止不住的滑落,我拿手背拼命的擦拭。坐在隔壁的白发老奶奶回过头看了看我,满是错愕。
(三)
上世纪90年代,这个初步繁荣的城市里,开始涌入了一大批外来工。他们来自全国各地那些贫瘠落后的地方。他们的到来,给这座城市注入了新鲜的血液。更多的商店、摊贩开始活跃起来,街道开始明亮,空气中多了欢笑。
他们是父亲母亲,是儿子女儿,他们有着相似的命运或不幸的遭遇,像一支孱弱的溪流,大家慢慢汇聚在一起,在时间的洪流、命运的齿轮里相互依存。他们有的蜗居在潮湿阴暗的旧房子里,一张木床,一张桌椅,家徒四壁。他们仿佛除了一身苦力,身无长物。
我的父母,就是千千万万人中的那一个。而年幼的我,也跟随着那股热潮,跟着父母来到了这里。
这里的树木一年四季长青,花一年四季也重复开着,太阳总是白色的火辣的,就像一个永不衰落的帝国。我在这里仅呆了一年,那是完完整整得到父母疼爱的一年。自此之后,全是分离。
我们租住在一个民房的二楼,一楼住的全是老乡。那时候,我最喜欢的东西就是大大泡泡糖,楼下的商店就有卖的,一个很小的杂货店,是个广东的老头开的,他会笑呵呵的从透明的塑料糖果罐里掏出来,动作很缓慢,我在一旁等得焦急。如今那个小店已经关门了,老爷爷不知去向。
那时,妈妈总以小孩子吃糖长蛀牙作为告诫,所以我得到泡泡糖的机会并不多。
一个很疼爱我的叔叔逗我玩,把我抛向空中,抛了几次,最后一次失手了,我就这样从空中直直的摔了下来。他为了哄我,带我去商店把剩下的半罐糖全部买下来了。我当时震惊得迅速擦干了眼泪,大方的原谅了他。那一刻,看着满桌子的用粉色纸包裹着的大大泡泡糖,我觉得我是这世界上最富有的小孩。
不过最幸福的时刻,是坐在爸爸自行车前头。那是个黑色的老式自行车,两个大轮子,座椅前面是一根铁杠连接着车头,这里便是我的位置。那时候我坐得高高的,觉得特威风,爸爸温暖宽阔的胸膛抵在我背后,有时候我故意伸长脖子往后面撞他的下巴,他会一脸宠溺的笑“我的乖女女,撞到我咯”。
因为爸妈都要上班,早上把我寄放在一个老乡家。中午下班赶过来把我接回去吃饭,直到傍晚下班再过来接我回家。
这里是阿姨的家。
我的爸爸。他是这世界上最宠爱我的人。
小时候我时常“欺负”他。我拿碗敲他的头,闭上眼睛念阿弥陀佛。或者是用手蒙住他的眼,让他向左右向右走。再或者是像个猴子每天挂在他脖子上,只要他一得空闲,我就像牛皮糖一样粘过来了。
记忆里有一天中午,他在家午睡。我那时对梳辫子有着极浓厚的兴趣。拿着梳子和一把橡皮筋给他绑起了小辫子。绑着绑着他就醒了,一看时间来不及了,匆匆穿上鞋就骑着自行车走了。
我不知道那天他是什么时候发觉的,傍晚回来的时候他眼角是噙着笑的。他总是那么那么的温柔,从来不舍多责备我一分。
再后来,我们又换了房子,有好多层。我们家好像还是在二楼。天热的时候,大家都搬个小板凳到顶楼去乘凉。他们大人打扑克,聊天。小孩子就开始去捉迷藏,找壁虎,那时候我们最热衷的就是找壁虎,要是谁看到了壁虎,那感觉就像得到了最崇高的战利品一般令人兴奋。
我的伙伴里有个叫蜡笔小新的男生。他喜欢看蜡笔小新动画片,衣服上也有蜡笔小新。我跟他经常打架,刚打完又言和。有一次我把废弃打火机往地上摔,不小心溅到了他腿上,他撕心裂肺得大哭着被大人抱进了家。我由于羞愧不敢下楼玩耍,不敢再跟他讲话,直到他主动跟我求和,我幼小的心灵第一次感受到人性的善与美好。人家都说5岁之前不会记事,可我永远都会记清楚记得那一刻的感觉。去年听妈妈说,他已经结婚了。可惜我5岁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了。
还有一对广州的姐妹,妹妹跟我年纪相仿,我忘记我们是怎么相识的,反正就是靠打手语建立起的友谊。有一天,她们过来找我玩,直接拉着我的手,一边一个,神秘着也不说话,就往前走,其实她们说话我也听不懂。我被带到马路对面一个破旧不堪的房子里。整座房子是黑漆漆的,像被大火烧过一般。一进门就看到很多根摆放得很整齐的光溜溜的树干。右边是一个卧室,只有一张用木头拼凑起来的床,卧室出口旁有一个灶台,也是漆黑的。
姐妹俩神秘的笑着,我也跟着笑。姐姐有些羞赧的揭开锅盖,锅里不知道是什么东西,透明的棕色状的,姐姐不由分说,拿起一个铁勺子,舀了一勺就往我嘴里塞,我含在嘴里,感觉像吃了一口甜胶,又有点像果冻,但是味道确实不错。我们三个一人一勺轮着吃了几次,最后回味无穷的回到了家。后来我在老家也吃到过,只是寻常的藕粉罢了。可是那对小伙伴愿意将她们为数不多的好东西分享给我时,已是莫大的感动了。
(三)
二十多年来,无数个梦里,我都想来到这里,喊一声爸爸妈妈,喊一声我亲爱的小伙伴。
所谓的物是人非,终有体会。
整个街道,和大大小小的建筑物,仿佛都蒙上了一层灰,擦不掉的陈旧。曾经的中学,扩建了,大门换了方位。若不是校牌上还写着中学的名字,我大概会以为是走错了。爸爸妈妈曾抱着弟弟在这里拍过照片,那时弟弟还不到一岁,露出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妈妈烫着大波浪头,是个大美人,爸爸明眉朗目,嘴角带着温柔。
这张照片,称得上波涛汹涌里的"时光静好"。
沿着街往前走,我记得妈妈曾在这家蛋糕店给我买过蛋糕。也记得那家卖毛巾的杂货店,临回老家读书时,妈妈给我买的那条画着一匹马的黄色毛巾,被我用到了小学二年级,最后马的图案渐渐消失了,那条毛巾也消失了。
这些店铺全都改头换面,标牌都是沙县小吃、湖南大碗菜、重庆辣子鸡等等。却门庭稀落,无人问津。
一路上,所遇皆是老弱妇孺,年轻人少之又少。曾经座落在那里的几个大型工厂,现在灰溜溜的守在那里,已经没有了往日的光鲜,所有的街道建筑仿佛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尘,只有一座粉色的高楼拔地而起,直直立在中央,像被灰色花瓣包裹着的粉红花蕊,倒也新鲜。
我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仿佛游子不远万里回了家,却发现连沏茶的人都寻不到了。
曾经的人都已经远去,或者老去。新一代的年轻人不愿意守在这个偏僻的小镇,纷纷投入了广阔的大城市的怀抱。它像是一个被遗忘了的孤家寡人。默默的守候在这片土地。
我还是深爱着这里。爱我们曾经踏过的每一寸土地,抚摸过的每一座画满涂鸦的墙壁,爱这里旧旧的街道、生长在荒原的树木与杂草。爱这里的旧房子散发出的潮湿的蛮横的气息。
我曾经住过的那些房子,都改成了商业铺子了,已经看不出原始建筑的形状。我走过去,我还清晰的记得这里发生的一切。
我记得,我在这里纵情欢笑过,我吃过的无数的棒棒冰和大大泡泡糖,我喜欢喝的名叫"津威"的酸奶。我右腿膝盖上的那块大大的伤疤是被这里的摩托车上排烟管烫伤的。我喜欢和小伙伴在那个公厕的墙壁上收集蜗牛死去的躯壳。在这里,有我最爱的爸爸妈妈。也有最爱我的爸爸妈妈。
然而,它就这样消失了,消失得很突兀。
我站在烈日当空下,突然很想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