堡垒总是从内部攻破?谈谈保险业的举报

2019年10月21日,百年人寿被监管部门入驻的消息在保险圈传的沸沸扬扬。照理说,在监管形势日趋严峻的当下,这实在算不上什么新闻,毕竟保险这行当,哪家公司又没踩过雷呢?

“山东分公司的一名员工,搜集了百年人寿公司内网的一些违规资料,向监管部门进行了实名举报。”一名内部知情人士透露。这段话着实勾起了公众的好奇心:这公司内部到底有什么猫腻?

内部都有什么人呢?

老高先向各位介绍一下保险公司的用人制度,保险公司的人员分为内勤和外勤两大类,具体细化为以下三种:

一是保险公司正式员工,以省级分公司为例,省级分公司总经理、部门经理、基层经理、员工这些人员都属于正式员工,这些人员一般学历较高,海归也为数不少,是公司的管理人员,这种属于内勤大类。

二是签劳动合同的业务人员,这类人员不是每家公司都有,属于性价比低的用人方式,因为公司不止要给这些人正常发放佣金,还要给这些业务员缴纳五险一金,这些人同样是保险公司的员工,但属于外勤大类。

三是保险代理人,这类人与公司签订的是代理合同,与公司建立的是民法上的委托代理关系,这些人只需要公司按照业绩发放佣金,无需承担其他费用。但缺点就是公司对这些人员管控较弱,这些人不属于公司员工,属于外勤大类。

不同的人举报效果一样吗?

了解了用人制度,我们再来聊一下监管部门的态度。从老高多年和监管部门打交道的经验来看,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其实监管部门还是有意进行了区分。

首先,对于客户的投诉,尤其是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投诉,监管部门是极为重视的。对于70岁以上消费者的投诉,更是会被12378(监管举报电话)作为有效投诉记录,定期向社会公布数据。

对于外勤业务人员的举报,监管部门根据举报事项做不同处理,如果举报的是一些克扣佣金啦、公司管理的小问题之类的,可能会转给公司内部处理;对于一些销售端的问题,比如说别的业务员有什么销售误导之类的,这些问题监管部门一般会给公司发一个调查函,要求公司处理后回复就OK了。

对于内勤人员的举报,实际上监管部门是十分重视的,因为内勤人员可以接触公司的内网、内部资料,这些东西外界是接触不到的,更有可能产生违规甚至舞弊风险。更重要的是,这些行为有可能是保险公司有组织、有预谋的在做,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百年人寿因为内部举报遭受了如此严格的监管检查。

不同的人举报结果一样吗?

刚才说了监管部门对举报的不同处理,但最后还是需要一个处理结果。因此无论举报人是谁,如果监管部门确认公司或者公司内外部员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会根据调查的责任认定予以行政处罚,包括公司和个人。

在2019年初,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曾发文强调,要求各地监管局不得再出现仅处罚公司,不处罚个人的行政处罚。另外,监管部门还存在另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对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员工,无论内勤还是外勤,全部认定为公司行为,即处罚公司也处罚个人;而对于外勤代理人,则可能仅处罚个人。

今天先聊到这里,下次老高再讲讲举报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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