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个法律知识

生活中你在超市有没有买到过过期食品,你都是怎么处理的?今天给你分享关于这方面的一个法律知识。

超市买到过期食品怎么赔偿:

  (1)赔偿损失。

  (2)向消费者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2、可以拿上购物凭据向销售者或者生产者进行赔偿。根据《食品安全法》第96条第2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3、在没有构成人身损害的情况下,商家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只有形成了人身损害,消费者可以以侵权责任提起诉讼,法院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关于怎么赔偿是有法律依据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1、食品经营超过保质期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非法生产、销售的食品以及用于非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2、违法销售的食品价值不足1万元的,处以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货物价值超过一万元的,处货物价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4、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5、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生产者或者销售商赔偿十倍的价格。

最后消费者可以去工商部门投诉。

  1、消费者在购买食品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如发现过期食品可以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诉。如果发现销售者明知是过期食品还进行销售的,消费者可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我曾经有过一次在超市买哈密瓜,挑的时候没仔细检查,回到家才看到背面是坏的。因为超市离家近就去超市服务台说明情况,问我要购物小票,我说没保留当时就扔收款台旁边的垃圾桶里了。哈密瓜上面有你们超市的价格码日期也有,足以证明是刚刚在咱们超市买的。服务人员叫来营业员,营业员看后立马给换了一个新的哈密瓜。

不知坏的蔬菜水果算不算过期食品?

还有一次买了一盒过期牛奶,因为怕麻烦价格也很少直接给扔了,多数人都是我这样子怕麻烦,抱着一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能够去找商家索赔的只有极少数人。商家也是摸清了消费者的这种心态,对过期食品不够重视有时候还故意掺进去,以坏充好。

下次再遇到这种情况我要去尝试一下要求超市赔偿,再拨打12315去工商部门投诉、举报。

最后提醒大家尽量保留好购物小票几天,这个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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