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3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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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存在与虚无》第二卷第一章

否定已经把我们推到自由,自由把我们推向自欺,而自欺则把我们推向作为可能性条件的意识的存在。

海德格尔赋予人的实在一种对自我的领会,并把自我规定为人的实在固有的可能性的 " 出神的谋划 " 。

应该从我思出发,这是千真万确的,但是,人们在谈到我思时,就好像是在拙劣地模仿一种著名格言,只要我们一说,就走样了。我们前面对某些行为的可能性的条件的研究,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使我们能够在我思的存在中探讨我思,并且能为我们提供辩证法的工具以使我们可以在我思本身中在通往人的实在构成的存在整体时摆脱瞬时性的手段。

相反,意识的特征就在于它是存在的减压。我们实际上不能把它定义为一种与自我的重合。

因此,只是由于我的信仰被把握为信仰,它就只是信仰,就是说它已经不再是信仰,它是被搅动了的信仰。

如果我们力图在实际上达到整体的现象,就是说达到这种二元性或 ( 对 ) 信仰 ( 的 ) 意识,那么,它就立即把我们推到两项中的一项上面,而这一项又把我们推到内在性的统一组织上去。相反,如果我们要从这样的二元性出发并且把意识和信仰设定为一种对偶,我们就会遇到斯宾诺莎的观念的观念,那我们就失去了我们要研究的反思前的现象。这是因为反思前的意识是 ( 对 ) 自我 ( 的 ) 意识。我们应该研究的正是这个自我的概念本身,因为它规定了意识的存在本身。

意识的存在依然是偶然的,就是说它既不属于表现它的意识,也不属于从其他意识那里接受它的意识,因为这种存在为了自我虚无化为自为而自在地存在着。

但是意识并不向着自己的消失自我超越,它不愿在其超越的界限中消失于同一性的自在中。正是为了这样的自为,自为要求自在的存在。

但是,因为它被这种具体的价值所纠缠,它在其存在中是置身于问题之中,就像某个自为的欠缺者一样,这个自为把价值实现为被满足了的干渴并且赋予价值以自在的存在。这个欠缺的自为,就是可能。事实上,说干渴倾向于作为干揭的消亡,这是不准确的,没有一种意识是追求它的消亡的。然而,干渴是一种欠缺,我们前面已经指出过。

对否定行为和自欺的考察已使我们可以进入对我思的本体论研究,而我思的存在就像自为的存在一样对我们显现出来了。这种存在在我们的注视不已经向着价值和可能超越了,我们不能使它置于笛卡尔我思的瞬间性的实体论的界限之内。而正是由于这点,我们才不能满足于我们刚刚得到的结果 : 我思之所以拒绝接受瞬间性,并向其可能超越,是因为它只能存在于时间的超越之中。正是在时间宁,自为才以 " 不是 " 的方式是它自身的可能 z  正是在时间中,我的诸种可能才在它们构成我的世界的范围内显现出来。所以,如果人的实在本身被看作是时间的,如果其超越的意义是它的时间性,那么,我们就只能指望自为的时间在我们描述、规定 " 时间 " 的意义之前被阐明。只是在这个时候,我们才能着于研究那个我们关注的问题 : 即意识与存在的原始关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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