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是那个满世界喊着“我喜欢他”的女孩子

文/白薰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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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是因为年纪小,我很容易就能被一些因为出色而散发着魅力的的男孩子吸引。

我曾把那种被吸引的感觉,夸大成“喜欢”。

从那以后再遇见他,总是绯红着脸颊低头踢着脚下的石子,或者略微惆怅地望向远方,偷偷地看他一眼。

甚至都不够了解对方的性格、兴趣、习惯等等,便盲目地朝着天空喊出了自己的喜欢。

——天知道那头的他会不会感到莫名其妙,浅笑着我的浅陋寡知。

而天空看穿了那份稚幼,嘴角轻轻一弯不说话。云儿也偷笑着跑开了。

风将我的“深情呼唤”带给了另一个人,让他走来跟我说:你这算不得喜欢。

我便像一个讨不到糖吃的孩子一般,坐到地上打滚,也不知是做给谁看,似乎只有这样才能显示出我对那个人的喜欢。

来的人无奈地摇摇头,丢下我一个人坐在风里。我内心隐隐的失落悄悄蔓延。

风很凉,抚干了我的泪痕——我终于也看出了自己的幼稚,站起身,拍拍身上的土,默默走开。

从那以后,便慢慢敛了内心泛滥的情感,专注于提升自己的一些事情。

或许这个于内心发生的无言的过程,也预示着我内心的小小成熟。

后来我知道,其实自己的喜欢真的真的很微渺,搅动不了对方生活里任何一点小小的波澜——不过是在大张旗鼓中感动了自己。

有时候略带悲伤地像想,倘若自己真的是足够温婉或明艳动人的女孩子,能有幸令他眼前一亮,并且性格又足够宜人,柔柔地沁着温和的光——自己喜欢的人又怎么会对自己没有好感?

——原来是我要的太多了,相遇相识相知,或许便已足够。能做朋友已是莫大的缘分,何必去索求他的深于友谊的喜欢——那般轻易喜欢上一个女孩子的男孩,是不是也难逃“轻浮”之名?况且真正有魅力的人,会巧妙地把握自己的情感表达,酝酿出最浪漫唯美的“与君相恋”——又岂在朝朝暮暮?

蓦然,便觉得自己有那么一点点长大了,起码学会了——无声无息默默的喜欢,那种“不打扰”的温柔。

我想,时光是一把雕玉刻刀,将每个人细细打磨,最后轻轻递给岁月——我们都刚好圆润成十五圆月的模样。

不困于心,不乱于情——成熟的我们终将会遇见最难忘的一场邂逅——以青春为帆,划向人生最甜蜜的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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