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写作这回事》

描写可以使读者对故事身临其境,可以通过学习掌握描写技巧,这就是你除非大量阅读与写作,否则绝不可能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

你只有通过大量的写作练习,才能学会如何描写场景,只能在实践中学习这种技巧。

描写的目的就是将你脑海中呈现出来的场景诉诸文字,令其跃然纸上。

描绘不足会让读者感到迷惑,仿佛近视眼,看不清事物过度描写则会将读者淹没在细节和印象中,窍门就是找到一个适中的度,分清主次同样重要,哪些是值得多费笔墨,哪些不必,毕竟你还有更重要的工作要继续,那就是讲故事。

首先服上你脑海的那些细节都是最真实最出彩的东西。

描述过多会拖慢故事的步伐,甚至可能会令读者生厌,破了好故事编织的魔咒,很多时候读者因为一本书太闷而将它放到一边,这种闷产生的原因是作者对自己描述的力量着了迷,忘记了自己的第一要务,即推动故事发展。

有平铺直叙,也有一些比较诗意的描写,比方隐喻的是小说给人的最主要的乐趣之一,对读写者皆然,恰当的比喻带给我们的喜悦,和我们在一群陌生人中遇到一位老朋友一般,将两件看似毫不相关的事物放在一起比较,有时可以令我们用一种全新的生动目光来看待寻常旧事。

最常见的问题--追根溯源与踩到这个陷阱,多半又是因为阅读量不够,是比喻陈旧,陈词滥调,老一套,他像疯子一样狂奔,他美的犹如夏日,那小子好似一张热门票子一样抢手,鲍勃向老虎般勇猛作战,快别用这种老套话来浪费我的时间了,这种比喻会让你显得要么懒惰,要么无知。

对话赋予了你的人物音容笑貌,是塑造人物的关键,除此之外唯有人物的所作所为可以体现其形象,而话语自有其诡异,他人可以从你的话语中观察到你的性情为人,而你作为讲话者对此毫无知觉。

小说的重要法则之一就是你如果可以将某事表现出来,让读者看到,就绝不要明讲出来。

写好对话是种技术,更是一种艺术。

许多擅长写对话的作家都似乎天生有一副好耳朵,就像有些音乐家和歌手对音准的判断几乎完全准确。

他们的对话如此真实,我们甚至会得到些微犯罪的快感,仿佛有意拨弄调频,偷听到了一段有趣的对话。

要写出这样的对话,必须经过常年坚持不懈的练习。

哪家的孩子也不会跑到妈妈面前说他妹妹刚刚掉到浴缸里排泄了,我猜他可能会说便便或者噗噗,但是他最有可能说的还是拉屎。

你要想让对话传达出真实感,让读者产生共鸣,就必须实话实说。

人被锤子砸到手指头时会说什么,你就写什么。你许诺通过虚构故事,表现人们真实言行。

不过反过来说,你的某些人物如果被锤子砸到手指,也许真会说蜜糖而不是狗屎,你如果了解你创造出的人物,就会知道该用什么词,从而让我们也了解这个讲话的人,他或者他在我们心中的形象会更加生动有趣,最重要的是要让每个角色自由的开口讲话。

我再说句实在话,在21世纪的美国精神懦夫绝对成不了小说家,有很多人想当审查官,他们的不满各不相同,但最终要求都一样,你得从他们的角度看世界,或者至少闭嘴不谈你的不同观点,他们是完美世界的代言人,不一定是坏人,但对你相当危险,如果你碰巧信奉精神自由的话。

你如果期望自己的语言生动真实,一定得自己怎么说话就怎么写。

刘星你作为真实人物的行为举止,然后把所见如实写出来。你或许会注意到隔壁邻居会在以为别人看不到时挖鼻孔,这是个很棒的细节。

我始终避免直说,安妮那天非常消沉抑郁,甚至想自杀,或是安妮那天似乎特别开心,我如果这么明说我的小说就失败了,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我如果能给你呈现一个沉默不语,头发脏脏的女人,形象强迫症一般大吃糕饼糖果,然后你得出结论,安妮此时是处于狂躁与抑郁交替周期中的抑郁状态,那么我的小说就成功了,我哪怕能让你只有一小会儿通过安妮.威尔克斯的视角来看世界,理解他的疯狂,那么我也许就能让你对他产生一点同情甚至认同感,这会导致什么结果呢?她比任何时候都更可怕,因为它逼真。

我如果能把约翰尼写成一个地道的好人,而不是石膏圣人塑像式的人物,这故事没准就能站得住脚,而写斯蒂尔森的方法完全相反,我想把他写成个坏到骨子里的家伙,让读者不寒而栗,斯蒂尔森不仅要总是处在暴力大爆发的边缘状态,而且要极具煽动性。

故事的谜团揭开,我希望结局能够出乎读者意料。

你的工作如果出色,你笔下的人物会鲜活起来,自己拿出主意干自己的事,我知道没亲身经历过这一切的人,会觉得这说法很玄,怪瘆人的,其实事真正发生的时候,你的感觉会棒极了,你会觉得好玩极了,你的很多的问题都随之得解,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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