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少年弑母,不要让留守儿童成为潜在的反社会人格

01.

12月2日晚,沅江市泗湖山镇东安垸村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命案。

当晚,邻居们听到吴家传来了几声惨叫,是女主人陈某的声音,于是五六个邻居一起去敲门询问,12岁的吴家大儿子吴林(化名)回答说:“没事,没事,是两岁的小弟弟拉屎了,我打了弟弟,惨叫是弟弟的声音。” 吴林的回答很奇怪,而陈某迟迟没有应答,一位邻居怀疑陈某出事了,就给吴林的姥爷打了电话。第二天中午,姥爷来到吴林家中,从外面打不开一楼的卷帘门,只好从邻居家的二楼窗户翻入,当时,吴林带着2岁的小弟弟待在一旁,二楼其中一间房屋门反锁,姥爷把那扇门撬开后,发现女儿陈某早已倒在血泊中,满屋是血,吓得不知所措,邻居赶紧帮忙报警。经调查,陈某是被她的亲儿子吴林杀死的,而警察带吴林指认现场的时候,吴林表现出的冷漠和无知更是让人愤慨。

记者询问吴父,事发后是否责备过吴林,他只称:“孩子太小,不懂事。” 他还抽着烟,风轻云淡地表示吴林的表现“和平常一样”。吴林自己则认为:“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

由于吴林只有12岁,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现在已经释放了,但周边邻居都不欢迎他回来,由于其他家长的抵制,吴林也不能回原学校继续上学,目前和父亲、爷爷奶奶,以及2岁的弟弟暂时住在宾馆。

02.

相信任何人听闻了这件事,都要大骂一句:“小畜生!”

吴林不仅犯下弑母这样的弥天大错,竟然还不知悔改,觉得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很难想象一个只有12岁的孩子能这样漠视生命,冷酷无情。

笔者带着沉重的心情,希望能找到事件背后的成因,整理了案发后的一些细节。

其一、吴林是一个典型的留守儿童,父母都在外打工,他半岁大的时候,就被送给爷爷奶奶养,直到一个月前才搬到新房开始和母亲一起生活的,而父亲在珠海打工,更是基本见不到面。

也就是说,吴林和父母亲之间没有建立起足够深厚的亲子依赖关系,彼此都很陌生,处于一种被迫脱离熟悉的生长环境的焦虑状态,但没人注意到。

他在接受采访的时候,有几处前后矛盾的话:

他一方面认为“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

可另一方面他也对母亲的妯娌说过“以为妈妈睡着了,还能活过来。”

另外,记者问他后悔吗?他不说话,点了点头。又问他恨母亲吗?他再次点头。

问他为什么恨母亲,他说“妈妈不爱我。”

由此可见,吴林的内心其实是非常纠结矛盾的,一方面对母亲非常怨恨,而心底深处其实又渴望母爱。

其二、爷爷奶奶对吴林的教育非常溺爱,只会给他钱花,他要做什么就做什么,哪怕是一些错事,比如抽烟,打游戏也从不加管束,这导致吴林越来越无法无天。而吴林的母亲勤劳节俭,教育孩子比较严格。

悲剧的导火索正在这里,事发前吴林常向母亲要钱花,如果陈某不同意,就破口大骂。案发当日,陈某发现喝喜酒得来的四包烟都被吴林偷偷吸完了,于是便严厉训斥了他,吴林怀恨在心,最后痛下杀手。

其三、吴林的父母又生了一个小弟弟,2岁的弟弟分走了父母的大部分关注。

吴林心中嫉妒,会认为父母更爱弟弟。就像婴儿饥饿时候本能的会用哭泣来吸引父母的注意一样,由此不难理解吴林为什么会内向寡言,但行为却很乖张。

03.

分析案发的成因,绝不是为了替吴林开脱。毕竟吴林所面临的困局,基本能代表大部分留守儿童的处境,但不是每一个留守儿童都会犯下杀父弑母的大案,这件事和吴林本身的自有性格是分不开的。笔者希望能够通过分析来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

有一点是肯定的,孩子长期和父母分离所造成的心理创伤,如果得不到重视,很容易酿成大祸。即便无事,孩子也容易自卑,敏感,难以管教。

父母对孩子不仅是生之,更要养之

孩子三岁以前尽量带在父母自己身边,给孩子足够的安全感。如果做不到,那么尽量找机会和孩子多接触。如果是由爷爷奶奶辈抚养再接回身边,一定要做好心理疏导,让孩子逐步接受转变,切勿着急管束立威。

最后,网友们主要关心和争论的问题集中在吴林以后的归宿上面。笔者认为,吴林今日造成的恶果,和原生家庭所有成员的愚昧无知有着必然联系,因此,完全由吴林家人来教育监管孩子显然是不妥当的,就这样让孩子回归社会,大众也难以接受。应由社区或其他机构出面,后期跟进监察和心理辅导,确保吴林能理解正确的家庭观、道德观,再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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