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凉旗
缘分是一个很奇妙的东西,它把两个人放在一起,为的就是让他们,错过彼此。
很久了,他的微信头像一直没有出现一个耀眼的红点。他渐渐地倒退,离开,然后消失。在我的微信列表里。走得那么干净,就像没有出现过。
在网上有一句话我很喜欢,“你是藏在手机里触手可及的遥不可及。”
我想,这或许说的就是,五年前的我们。
五年前,我十七岁。江野,十八岁。
第一次见他,很突然,很惊喜。
傍晚六点多,入冬的天空早已染上了墨色,刚刚下了一场雨,满世界的雨汽,氤氲四寮。我喜欢这样的天气,因为很温柔,像热带雨林。
当时我们学校有个花园,那里很幽静,我喜欢独自一人去到园子,看看风景吹吹风,在那里我还发现有一群流浪猫,可可爱爱的。我喜欢逗它们。
那天我一如既往地去到花园,在猫咪常在的地方,有一个人影儿。
那是我们第一次相遇的地方。
他就蹲在灌木丛里看猫,安安静静的。他好像没怎么敢逗猫,就那样远远地蹲着,睁着那双闪闪发光的眼眸子,微抿着嘴。
那只小猫可可的傻傻的,眨着大眼睛用很奶的声音叫,一边叫一边朝他摇摇晃晃地靠近,一直挪到他的脚边,用毛绒绒的小身子蹭他,软绵绵地唤。
他抖了一下,耳朵“唰”地一下子红了,过了好一会儿他才伸出手,抚摸着它小小的脑袋,动作很轻很慢,好像害怕弄伤它。
一点点昏黄色的灯光照在他脸上,勾勒出他那柔和的脸部轮廓,他的嘴角微微地勾起,温柔至极。
那种反差萌!
“看猫吗?”我走过去搭话,企图发挥我的社牛症。
“嗯。”他这才抬起头,我看清了他的脸。他的眼睛好好看,湿漉漉的,像森林里食草的梅花鹿。
我的心脏狠狠地抽了一下,我感觉我的心乱成了一团麻。
“你,喜欢猫啊?”
“毛绒绒的,我都喜欢。”
我很惊讶,因为很少看到喜欢毛绒绒的小动物的男孩子。
“你也很喜欢小动物呢,同行同行!对了我叫夏九,你呢?”
“在下姓江名野。”江野咧嘴笑。他的牙齿很整齐,笑起来很干净。
好可爱的男孩子。这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
当时碰巧我特别喜欢写小说,于是我一去到宿舍我就急忙在素材本子里工工整整地记下:
看猫的男孩子,好可爱。
就这样,如今我许多小说的男主都是以他为原型的。
只是我后来才发现,可爱的不是看猫的男孩子,而是看猫的男孩子是他。
第二次我是在学校的音乐社里遇见他,他是乐队的主唱。
面试那天我看到他,我跑过去叫他,他却认了好久才认出我来。
入面试考场前,我闲着无聊就与他聊了起来。这一下我与他聊得热火朝天,就差捶胸大喊相见恨晚了。
于是,在那一天,他和我成为了朋友。
往后的时光我都是和他一起度过的。
吃饭的时候在一起,学习的时候在一起,睡觉之前也会习惯性地互道一声晚安。我们的关系好得能穿一条裤子,我很珍惜他,他似乎也很珍惜我。
但我是个女孩,那时我真的搞不懂他是怎么做到完全忽视我这个有着一头长发和明显的女性特征的。
江野有一个爱好,别的男人都喜欢喝酒抽烟,他偏不,就是特别喜欢喝茶。记得那天他拉着我进了茶室,端正地坐在我对面垂眸泡茶。我撑着脑袋看他挹清泉入壶,后清洗青花瓷杯,再夹暗绿干茶进壶,倒入烧开的水后茶香四溢。他今儿穿得朴素,白得发光的衬衫外套上一件黑色外套。我承认我喜欢他认真的样子。
不是,我是喜欢他。
从见到他那一天起,我就喜欢他。
他微微起身,把茶杯轻放到我的眼皮底下,我端起茶杯嬉笑着说他“你真像老头子”。他没说什么,只是笑着把我溢出的茶水擦掉,然后缓缓地开口:
“我是你爸爸。”
一鸣,气人。
我翻了个白眼,跳起来大叫着把他的头发揉得乱七八糟,然后躲到远远的朝他做鬼脸。远远地看江野一脸想揍我却又忍住的表情捂嘴偷笑。
月色撩人,朦朦胧胧之间,我对他笑得春花烂漫一脸傻样。
高二高三两年,我们打打闹闹嬉笑着一路走来。我和江野的感情一直很好,是作为好兄弟的那种好。
他的爱好和我一样,缺点一样,喜欢吃的东西也一样,和我一样喜欢猫咪,还和我一样特别喜欢在户外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高声唱歌。
我感觉他和我好像,好像他就是异性的我。
我们情同手足臭味相投。可我的闺蜜跟我说,异性之间是没有纯洁的友谊。
我没有反驳她也无力反驳。
因为,我就是喜欢他。
很多次我都很想更加接近他,希望站在他身边,陪他游走大江南北看完这世间所有的星星烟火。可是每次看到他大大咧咧地对我笑,满脸宠溺地把面里的牛肉丸夹给我,那句我喜欢你就不自觉地咽了回去。
我没有勇气去验证,他是否也喜欢我。
可是最终,还是他先开口的。
“夏九,”有一天他叫住了我,“你到底喜不喜欢我?”
突如其来的问题把我问傻了。我记得那天是高考考完后的下午,他约我出去玩。我看到他的眼神很坚定,英气的眉毛揉成一团。
他是认真的。
我也喜欢你。我心想。
江野,我也喜欢你啊。
可是话出口却变成:“切,有病,我怎么可能会喜欢你,我告诉你,我就算喜欢阿某,我也绝不可能喜欢你。”阿某,是我们班里公认最差劲的男生。
我摸着良心说瞎话。
话出口的时候我忽然间后悔了。我不知道我到底想干嘛,但我知道,这是我自卑和任性的心理在作祟。
从小我就很自卑,没什么朋友,长得也不好看。初中的时候喜欢过一个人,鼓足勇气表白却被当面撕情书。
那是我的心理阴影。
“你知道吗夏九,我喜欢过这么一个人,她是除了我妈以外最重要的人。”江野淡淡地说。
我没有说话,但是心里想的是:不可能是我。
“你不想知道是谁吗?”他问。
“关我什么事?”
我坚持我那可笑的自我。
“九儿,放下你那可笑的自尊心吧,”他轻笑了两声,“一味地封闭在自己的世界里只会把所有爱你的人越推越远。”
我皱了皱眉头,疑惑他今晚为什么这么奇怪。我欲开口,却只换来他的转身离开。
他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别任性了。”
或许,两个臭味相投的人是不可能在一起的吧。毕竟,谁也不能接受谁的任性。
我又发现,我们都是喜欢把事情做绝,喜欢断掉自己后路的人。
那是我们的共同缺点,是致命的。
这件事之后,他再也没有来找过我,我也没再去找他。
我们长达三年之久的兄弟情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断了。
高三毕业典礼那天晚上,江野受邀表演。他唱的那首歌,是我们以前最喜欢的那首《可惜没如果》。
“ 倘若那天
把该说的话好好说
该体谅的不执着
如果那天我
……
那么多如果
可能如果我
可惜没如果
只剩下结果……”
他在台上,熠熠生辉;我在台下,暗暗流泪。
与他对眼的瞬间,我的悔恨遗憾惭愧喷涌而出。好几次我都想冲过去告诉他“我喜欢你啊”,可是好几次,在下定决心的同时却忘了移脚。
他下了舞台,与我擦肩而过的时候他点了一下头,或许,只是出于礼貌。
又或许,他是在等我说些什么。
我还是没动,顶着布满星辰的天空,傻傻地站着。
晚风拂过,吹起我过肩的长发,突然意识到,他几个月前才提醒我去修下发尾。
月光撒在地上冰的要死。有只小奶猫懒洋洋地躺着地上,舔着月光。
这该死的自尊心。
或许,我们两个是真的不合适吧。
合适的话月老也应该不会在我与江野的红线之间打一个结。所幸那个结不是死结,本来很容易就能结开的,却被我们越扯越紧。
但能够遇到他,和他成为朋友,是我们的缘分,是我的运气。
我真傻,江野也真傻。
他傻,傻在他为什么不来找我,他若再给我一个机会,或许,结局就不一样了。
我真傻,我好幼稚。在不该拒绝的时候拒绝,在不该犯傻的时候当了个傻子。多好的他啊,是我亲手推开。或许毕业典礼那晚我就该拉住他的手,抱着他吻他,告诉他我喜欢他,跟他道歉。可是……我没有。
其实,我们都是普通人,普通得在这个世界里觉不会引人注意。我们的出现,存在,甚至消失,都不会有人在意。一切都是悄无声息,安静得上天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但总会有一个人,会为你而开心为你而伤心或是生气,他的温柔只给了你,他的一切为你而改变。
在这个世界,除了他,还有谁会为我难过,谁还会陪我去疯去傻。有时候我会想假如他喜欢我那该多好,可现在他也喜欢我了,我却用我那一文不值的骄傲,用该死的自卑去践踏,他的心。
我不配拥有这么好的男孩。
怎么说,以前我是你的遥不可及,现在你却令我遥不可及。那如果,当年我……再成熟稳重一点?
如果再来一次,我一定接受他。
总之,是我活该。
-end-
寻不到了,就此停景吧。风还温着,夜色还醒着,不如停歇吧。管它明日碎成粉末,还是不明下落,今夜这里就是我的居处了,无人找,无人惊,只有我与我百无一用的真心。——马背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