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里·伊格尔顿《人生的意义》读后感

“人生的意义是什么?”

提出人生的意义是什么很重要,也暗示了这个问题很难回答。《人生的意义》这本书很深奥,初读时,甚至觉得它晦涩难懂,但当我们细细思考与梳理的时候,也会为书中观点的深度所惊叹。

作者在书的最后一章提出了人生意义的两个着眼点,一个是死亡程序,一个是实践哲学。首先,作者批判了亚里士多德以来以幸福作为人生的意义的基础的传统。也提出了一个真正富有洞见的命题:“人生若包含人们没准备好为之赴死的东西,这种人生就不可能富有成就。”我将它理解为“向死而生”。

第二个着眼点就是立足于实践,为的是排除思辨。“如果人生有意义,那么这个意义肯定不是这种沉思性的。人生的意义与其说是一个命题,不如说是一种实践。它不是深奥的真理,而是某种生活形式。”

作者在书中也提到了不同学派不同学者,关于“人生的意义是什么”的不同观点。我更赞同的是人生的意义在于人生本身,人生没有既定的意义,是一个不断实践的过程。意义乃是对世界的解释,因而由我们自己决定。也许我们的人生会有很多个不同的阶段,我们也许没有一个固定的目标,但这不并不代表我们的人生是徒劳的。

也许人生的意义不是某个需要追求的目标,或者一块需要发掘的真理,而是生活本身表达出来的某种东西,某种状态或者蕴藏于某种生活方式之中。毕竟一段叙事过程的意义不只在于它的目的或结局,还在于过程本身。

人生的意义与其说是一个命题,不如说是一种实践,甚至不是一个深奥的真理,而是某种生活形式。

我们可以决定我们以哪种方式生活。

这样看,人生的意义,也许便是人生本身了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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