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余华《活着》感悟生命

"做牛耕田,做狗看家,做和尚化缘,做鸡报晓,做女人织布,哪只牛不耕田?这可是自古就有的道理,走呀,走呀。”疲倦的老牛听到老人的吆喝后,仿佛知错般地抬起了头,拉着犁往前走去。这个在夕阳下渐渐老去的老人就是富贵,他年轻时伸手触摸了一下温暖的阳光,可阳光便灼烧了他的半生,从此便在田地里赶着那头有好多个名字的牛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活着,活着多好,夕阳照在树干上,抽离着身上的热气,田间总会有像富贵一样即使痛苦仍艰难活着的生物,所以我们只需平静的活着。

富贵曾荒淫、曾奢侈、曾赌博,曾是别人口中的二流子,是父亲口中的败家子,他生在富有的家庭,出门有长工背他,回家有妓女背他,在那个老宅里有贤惠的家珍伺候他,好像一切安排水到渠成,他也就这样活着。


可是富贵身上也有宝贵的东西,他的自知之明,他承认自己是家中的败家子,他也明白他对待贤惠的家珍过于粗暴冷淡,所以他谈论起自己的过往时从不避讳,清楚客观的评价着自己的一生,后来他想通过赌博赢钱,来挽回自己的声誉,可没想到一夜之间一贫如洗,全家住在了茅草屋里,父亲气急攻心,痛苦的死去,母亲因贫致病,富贵却在为母亲求药的路上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在战争中经历了饥饿、恐慌,甚至死亡的他,唯一的愿望就是活着,然后回家,活着就像是一根藤蔓,他必须尽力的往上爬。

终于他成了解放军的俘虏,然后走上了归家的道路。家乡的一切似乎都没变,似乎又都变了,房屋、田地,夕阳安然无恙,可田间的女儿凤霞因一次发烧成了哑巴,母亲已经死了,有庆长大了,善良的家珍自他走后日夜操劳好像变老了,幸好他活着回来,又可以在这片土地上生活下去。

大跃进,人民公社化愈演愈烈,家中靠野菜,树皮艰难的活着,家珍得了软骨病,凤霞成了家中的壮劳力,默默无闻的照顾着家里的一切,善良的有庆学校家中来回跑着割草只为喂饱他的那只羊,千千万万个勤劳善良的家庭就这样在艰难的岁月里活着,可是一切都只是刚刚开始,几家欢喜几家愁,苦难从不值得去歌颂,苦难会粉碎一切柔软的东西,包括人的情感,善良无知的有庆抬着瘦弱的小胳膊,在人群里争着抢着要为县长的媳妇输血,那小小的身体怎能承受得了多次的抽血,那稚嫩的生命就在此时也永远凋零了,以前他处处怜爱守护着羊,可几次都没有保住,他活着的痕迹都是那么善良纯真。


有庆死了,凤霞也该嫁人了,通过介绍嫁给了搬运工万二喜,凤霞有了好的归宿,可不幸的是凤霞在医院里产下苦根后因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家珍同时失去了两个最爱的孩子,身体越来越弱,最终也支撑不住死了,可是苦难远远没有结束,二喜在工地上被两排水泥板活活夹死,就在那所医院里富贵经历了三次生离死别,送走了他最亲爱的人,造物弄人,唯一的慰藉苦根从未吃过饱饭,因吃了太多的豆子活活撑死在家,最终一切化为乌有,富贵所经历的一切足足可以让他死亡好几次。但他依旧在活着,依旧忍受着生命的一切苦难,他没有哭泣,没有呐喊,没有让任何人同情。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当读到这句话时才明白,在那个黑白颠倒的年代,也许乐观的活着就是给予生命最好的馈赠,在无力回天的时候,也许忍受苦难,面对苦难才是最好的姿态,在书中写到作者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地打动了作者,作者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作者塑造的富贵承受能力非常强,他的一生波澜起伏,而述说他的一生时,好像在平静讲着某个遥远的故事,他从未有过抱怨,也未有过隐藏,真实的袒露着自己的心声,他所经历的一切有时那么的遥远,有时又那么的逼近,我们不得承认富贵给予了我们活着的意义,也许活着本身就是意义,奢求太多,失去太多,都不会影响我们乐观的活着,当一切尘埃落定,而活着就成为了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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