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有可以自动执行的制度吗?

《无为而治》的第五篇读书笔记——从执行力到制度设计。

可以自动执行的制度

设计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执行,那么怎样的制度才能被很好执行呢?

“每个人都是自我利益的最好看护者。”

以利益为导向的制度称为“可以自动执行的制度”。“可以自动执行的制度”能被自动执行,不是因为制度自己长了腿,而是各方当事人推着它执行。具体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制度符合每个参与者的利益诉求,虽然这种情况较少见,但现实中确实存在;二是制度并不符合每个参与者的利益诉求,然而其“合力”的方向指向制度目标,制度同样也能获得自动执行。

怎样设计“可以自动执行的制度”?

遵循制度设计三项基本原则:主体归位,利益内嵌;自组织,自管理;尊重历史,秉承传统。

主体归位,利益内嵌”可以表述为“责任除以二等于零”。通俗的讲,就是“一个和尚挑水吃,两个和尚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只要有可能,就应将制度的责任由一个人“扛”,而不是分解到多个人,因为多人负责,往往就是没人负责。

举个例子。

餐厅总是发生传错菜、上错台、有异物等事故,虽然制定了很多制度,甚至老板亲自坐镇,还老是出问题。原来餐厅实行菜品质量问题责任分担办法,一道菜,主厨、传菜员、服务员、领班四个人负责,造成每个人都心存侥幸,出错在所难免。后来改变制度,由面对顾客的服务员负责把关,即使菜品出现问题,至少不会最终反映到顾客那里。这个问题彻底解决。

自组织,自管理”。自组织的活力要高于他组织,自管理的效率要高于他管理。

所有对人的管理,其起点一定是被管理对象的自我管理,他自己管得好自己,你管他干什么?他自己管不好自己,你才需要管他。

科学高效的管理制度,一定是趋向自组织、自管理的,因为员工内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是企业活力的真正源泉,而这种积极性和创造性,只能出自员工内心而不是外在的强迫。

具体到每一个员工身上,则呈现为:

自激励:员工自觉自愿地去做组织希望做的事;

自约束:员工自觉自愿地不去做组织不希望做的事;

自协同:员工自觉自愿地协助同事或组织内的其他部门。

尊重历史,秉承传统”。没有明文规定的地方,早已有草根规则在那儿运行。

所以,制度设计,从来不是在一张白纸上画画,而是在既有规则基础上的调整、改造、升级,自然需要对既有规则及其产生的历史背景、改革的现实条件进行深入了解,大量借鉴和吸收既有规则中的合理成分。即尊重历史,秉承传统。

比如申通快递,原来运输快递的车辆“干线车”,由公司高管垄断,个个肥得流油,而普通员工没有机会经营,怨声载道。既有利益格局已经形成,牵一发而动全身。笔者在原来格局不变的情况下,引入“积分换取”制:无论哪一级员工,只要积满一千分,就可以换得一辆干线车的运营权;反之,负一千分,就要移交出一辆。原来引发抱怨的源头,变成了全体员工努力工作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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