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年龄限制应降低!

  人类在进化,进化得越来越完美,越来越强壮,越来越有智慧。

  《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是懵懂的孩童,而非可堪比大人的孩子。

  近几年,未成年人(十八岁以下)犯罪频率增大,这些教育的漏网之鱼,是应在少管所管制,还是应如同成人一般被拘押,被判刑?


性侵

  在15-18岁这个阶段,由于中国性教育的普及,未成年人大多都已懂得“性”为何物,《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是懵懂无知才犯错的青少年,而非明知故犯的“小大人”。

抢劫

  未成年人为了能够进入网吧,或者过上自己想要的富豪梦,会运用各种手段,牟取暴利。

  他们会在大街上抢劫妇女的包,会在马路边抢劫路人手机,他们会偷他人电车的电瓶,他们会入室抢劫……

  他们已经拥有了一个成年人该有的情商,智商,他们的脑回路已发育完全,《未成年人保护法》真的要保护这种小孩,给他们缓刑吗?

  这种社会败类值得国家用法律保护吗?

打架

  在16-18岁这个阶段,青少年的身体和力量已经成长到了一个比较成熟的阶段。

  如今“社会人”越来越多,黑势力里面给人跑腿的、拿钱打架的、约架的未成年人也越来越多。这是他们所追求的FASHION,令人难以理解。

  15-18岁的未成年人已经可以和成年人相媲美,《未成年人保护法》难道还要一直保护下去,成为恶势力的挡箭牌吗?

  我在此呼吁,《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年龄限制应降低,给幼童一个保护壳,而不是给恶人一个行凶而不被惩罚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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