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囊•察智部•得情卷•0372边郎中•好运气靠的是别人的坚持

译文

开封胡屠夫的老婆,向来作风开放,因此胡屠夫和公婆每天都打骂她。

有一天,她出去提水就再也没有回家。胡屠夫就到官府报了失踪。

刚好安业坊上报了一口枯井中发现了一具女尸,官府便招胡屠夫来认尸,胡屠夫说:“我老婆有一只脚没有小脚趾,这具尸体脚趾齐全不是她。”

胡屠夫的岳父向来憎恶胡屠夫,就抚着尸体说:“这就是我的女儿,长久以来不受公婆的喜爱,一定是被他们打死以后被投入井中,希望以此逃脱法律的制裁。”

当时天气炎热,两三天后,尸体已经溃烂,官府就派人把尸体埋在城下,将胡屠夫关进监狱,胡屠夫受刑不过承认杀妻。

按照宋朝的法律规定,每年都要派官员复审各路的刑事案件。

这一年,刑部的边郎中一看到这个案子就知道是冤狱,他说:“这个妇人一定没死。”

宣抚使安文玉坚持不肯改判,于是边郎中派人去查看城门所贴的寻人启事,其中有一则是外国商人寻找逃婢一人,所说的特征和尸体相同,而住所也正在废井附近,但是那名外国商人已经搬走了。

边郎中派人去找埋尸的人,命令他挖出原来的尸体,埋尸者走出曹门,渡河到东岸,指着一个新坟说:“这个就是。”

挖开一看,却是一具男尸。

边郎中说:“掩埋尸体的时候是夏天,河水上涨,这些人不想涉水,所以直接弃尸水中。这具男尸用青巾束头,这一定是江淮地区的年轻男子。”问询之下,果然如此。

这个时候宣抚使安文玉已经知道胡屠夫是冤枉的了,但是他仍然以没有找到这个逃走的妇人,不肯释放胡屠夫。

正好有一位开封府的官员调任到洺州,他的仆人在妓院中看到了胡屠夫的老婆,问她这是什么情况,才知道她趁外出打水的时候和别人私奔,又被卖到妓院里。

这件事才真相大白。

原文

开封屠子胡妇,行素不洁,夫及舅姑日加笞骂。

一日,出汲不归,胡诉之官。适安业坊申有妇尸在眢井中者,官司召胡认之,曰:“吾妇一足无小指,此尸指全,非也。”

妇父素恨胡,乃抚尸哭曰:“此吾女也!久失爱于舅姑,是必挞死,投井中以逃罪耳!”

时天暑,经二三日,尸已溃,有司权瘗城下,下胡狱,不胜掠治,遂诬服。

宋法,岁遣使审覆诸路刑狱。

是岁,刑部郎中边某,一视成案,即知冤滥,曰:“是妇必不死!”宣抚使安文玉执不肯改,乃令人遍阅城门所揭诸人捕亡文字,中有贾胡逃婢一人,其物色与尸同,所寓正眢井处也。

贾胡已他适矣。于是使人监故瘗尸者,令起原尸,瘗者出曹门,涉河东岸,指一新冢曰:“此是也。”发之,乃一男子尸,边曰:“埋时盛夏,河水方涨,此辈病涉,弃尸水中矣,男子以青须巾总发,必江淮新子无疑。”讯之果然。

安心知其冤,犹以未获逃妇,不肯释。

会开封故吏除洺州,一仆于迓妓中得胡氏妇,问之,乃出汲时淫奔于人,转娼家,其事乃白。

舅姑,这里是指丈夫的父母,也就是公公婆婆的意思。

眢(yuan,一声,渊)井,枯井。

瘗(yi,四声,义),掩埋,埋葬。

这个故事不够完整,所以不够好。

这里面主要的几个人物的结果都没有交代啊。

胡屠夫是被冤枉的自然无罪开释,但是那个胡屠夫的前岳丈怎么算?

我们从这个故事中也可以看出来,这想伸冤是一件多么难的事情。

边郎中都已经做到这个程度了,宣抚使安文玉也知道这里有冤情了,都不放人。

这要是没有人发现胡屠夫的老婆,胡屠夫岂不是要死在牢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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