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几岁的时候,我最爱春天

我现在的年龄离而立之季已经不远了,而实际这两年我的心境却是最平和的,毕竟冬天过去了春天终究是会回来的。

和秋天最多就是一面之缘,秋风秋水秋月秋光,还没来得及看清楚,冬天的寒风就先让人打起了寒噤。

说起冬天,我实在爱不起来。城里的冬天有风雨无霜雪,有灯光而无星月,只是偶尔飘点儿零零碎碎的雪花都让大家激动的要跳起来。

以前每年过了11月,整个城市的天空就像被一个灰色的铁盖子套住了,怎么逃都逃不出灰霾霾的世界,除了空中乱舞的枯叶显得活波之外,全是生命衰败、凋亡、结束的信号。正如生老病死,其实,季节变换,植物枯萎,生命凋亡是大自然的生物过程,我们应当理解它,接受它。可是当死亡到来的时候,我们往往悲伤过度了,有时候甚至失去理智的愤怒起来。人有时候活着是虚情假意的吧。

冬天的结束是最充满仪式感的,不仅有传统的冬至、元旦、春节,还有洋气的圣诞老人、麋鹿、jingle bells。它一次一次地提醒着人们这一年就要就要结束了,赶紧抓住它,还未实现的心愿,它会给你祝福。我喜欢盛大的仪式感,但这些节日于我幸福感却是寥寥无几,至少有很长那么一段时光,冬天虽没有冰天雪地却风寒刺骨,让人在路上沮丧地要哭起来。

秋的前面的是夏,我喜欢夏天的星星,萤火,月光,每每读到“愿我如星君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洁”时惊觉夏天才是最浪漫的季节,毕竟只有在炎炎夏日星月才能两相见,梦幻的理想被光亮照进现实。我也曾迷恋星星的传说,相信每个人都是天上的一个星星,正如b612星球上的小王子,我甚至在自己的水彩人像画署名时特地加上一句“星星真是美,因为有一朵看不见的花”,现在看来似乎有些矫情了。

城里的星星都去了天文馆,夏天燥热难耐,白天不宜出门,我以前能顶着高温一个人走遍鼓浪屿,到后来只能等到太阳落山时才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因为身体的原因,严重的时候连西瓜都不能尝一口,夏天的时光让我有些煎熬。

春风一夜花千枝,春天是少女的,她既可带着任何人看陌上花开,亦可带着任何人缓缓归去,年轻的少年少女携伴追蝶一起走向春天的下午,真是如诗如画。特别是爱美的女子更是不会放过春天这种好时节,桃花妆、仙女裙、皇冠花环换上这些“装备”就可以浪出去作妖了,这大概是对春天喜爱之情最稚嫩的表达。

春的神奇在于赋予万物重生的可能,即使冬天遗落的残瘪种子没有肥沃的土壤包绕,一场春雨之后,它也可能探出头给你一个惊喜呢。

春风冷暖相宜,倒还是个养身修心的好季节,只记得爱谁最多忘了谁懂得爱我,不如自爱沉稳而后爱人。

人间四月天,我最爱的是春天,是现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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