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界与原则

“谦和有礼”并不代表可以逾越他人的准则而摒弃应有的边界感,“相处愉快”的前提永远都建立于一定的尊重和平等之上。

罗曼罗兰说,“一个人的痛苦无非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没有个性,另一个是个性太强”。

在我看来,个性的反应与存在的根本绝不是临时兴起的作风,相反,它却是一系列心理特征的总和。其所评定与指向的,也永远都是一个人的道德素养与价值观念。

针对于后者,它的意义并不在于用矫揉造作地方式重塑某种时代的潮流,而你所认为的“新鲜”和“独树一帜”的“个性”,在众人眼中,不过就是以肤浅的卖弄彰显自身的愚顽而已。

仅此而已。

如何剖析个性的本质,我想我并没有把握保证我的观念不是一种建立于思维狭隘之下的偏见。但我始终认为,个性是一个人做事时所拥有的不容置噱的风格与原则,它的魅力在于内质的吸引,绝不是一时新鲜的伪装,抑或“投其所好”而逐渐形成的脱离了“自我”的惺惺作态。

当然了,人要想把话说的俏皮些,必然会动辄出一定量度上的假话。但“假话”与“惺惺作态”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前者的重心倾向是“我希望和你建立出舒适感,但不具有强求的意味,我的原则依然是我”。后者,“我希望和你建立出舒适感,但为了这个目标,我可以放弃我的原则”。

因此,从某种层面上出发,建立于“惺惺作态”之上的俏皮,那不是可爱,而是愚蠢。

我经常有说过的一句话是,“别用童言无忌为口无遮拦买账”。这句话不是空穴来风,更不是我的胡乱编造,而是在无尽衡量于“幼稚”和“成熟”之间,最让我感到可笑的借口。说话有说话的尺度,没有收拾残局的能力,你的口无遮拦就是轻浮和浅薄的代名词。人们喜欢的大多数是赤诚和建立于时间之上“顺其自然”的恰到好处,而非冲破他人原则的不加约束。“礼貌”不是在固定的年龄段所设立出来的品质,而是人之为人,最基础的品德。

罗曼罗兰所说的另一种人,“没有个性”之人,我只觉得他们所承受的痛苦都是“本该如此”。这句话送别人,也送给我,尽管“说自己的不是”在这个崇尚“张扬与优越”的年代里,有些格格不入,但我仍可以很坦然的告诉所有人,没有个性,没有自己的原则以及捍卫自己原则的权利与勇气者,“痛苦”,在某种层面上说就是“应得的”。

我很厌恶千篇一律的东西,因为它让我看不到我的独特价值。当然,价值的独特性可以自己创造,但生性的傲慢让我自命不凡。因此我总是希望我可以成为别人的例外,但原则上谁都没这个义务去这样做。然而尽管如此,生活里我从来都不是一个极端的人,甚至没有个性,就像一块橡皮泥,我可以无条件为任何人塑造他们想要的形状。而其中的代价就是,去承受“痛苦”。

谦逊低调的人,或者平易近人的人,倘若自身没有一定的权利和地位,倚仗其性格特点,他的一系列“品质”就是别人进行“讨伐”的众矢之的。同时,在此种状态下,你的原则已不成原则,因为本质上你就没在乎过你的原则,所以这就是为什么“人善被人欺”。当然,我并不是告诉所有人不要善良,而是在“善良”的基础之上,你要捍卫自己原则标准,因为你不尊重你自己,就更没人尊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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