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javascript

1.1为什么会出现javascript?

  1995年,javascript问世,当时的目的主要用于代替Perl等服务器端语言处理输入验证,而在这之前要验证某个必填字段是否已填写,或者某个输入的值是否有效,需要与服务器的一次往返通信(费时间)。通过javascript可以由客户端处理某些基本的验证。今天,javascript已经渗透到浏览器及其内容的方方面面。

1.2 历史:

  1995年,网警公司的Brendan Eich,为即将发布的 Netscape Navigator 2 开发一个叫 Mocha(后来改名为 LiveScript)的脚本语言。(那个时候的计划是在客户端和服务器端都使用它,它在服务器端叫 LiveWire。)

  为了赶上发布时间,网景与 Sun 公司结为开发联盟,共同完成 LiveScript 的开发。就在 Netscape Navigator 2 正式发布前,网景把 LiveScript 改名为 JavaScript,以便搭上媒体当时热烈炒作 Java 的顺风车。

  由于 JavaScript 1.0 很成功,网景又在 Netscape Navigator 3 中发布了 1.1 版本。尚未成熟的 Web 的受欢迎程度达到了历史新高,微软一见,就在 Netscape Navigator 3 发布后不久,微软发布了 IE3,其中包含自己名为 JScriptt(叫这个名字是为了避免与网景发生许可纠纷)的 JavaScript 实现。

  与 C 语言以及很多其他编程语言不同,JavaScript 还没有规范其语法或特性的标准,两个版本并存让这个问题更加突出了。

  1997 年,JavaScript 1.1 作为提案被提交给欧洲计算机制造商协会(Ecma)。第 39 技术委员会(TC39)承担了“标准化javascript”的任务。最终打造出了ECMA-262,也就是 ECMAScript。

2.1什么是javascript?

JavaScript一种动态类型、弱类型、基于原型的客户端脚本语言,用来给HTML网页增加动态功能。

动态:

  在运行时确定数据类型。变量使用之前不需要类型声明,通常变量的类型是被赋值的那个值的类型。

弱类:

  计算时可以不同类型之间对使用者透明地隐式转换,即使类型不正确,也能通过隐式转换来得到正确的类型。(例如 ' ' + 1 = '1')

原型:

  新对象继承模板对象,模板对象将自身的属性共享给新对象,模版对象称为原型。这样新对象实例化后不但可以享有自己创建时和运行时定义的属性,而且可以享有原型对象的属性。

2.2javascript的组成

2.2.1ECMAScript(核心)

作为核心,它规定了语言的组成部分:语法、类型、语句、关键字、保留字、操作符、全局对象。

2.2.2DOM(文档对象模型)

DOM将整个页面抽象为一组分层节点。,开发人员可借助DOM提供的API,轻松地删除、添加、替换或修改任何节点。

2.2.3BOM(浏览器对象模型)

支持可以访问和操作浏览器窗口的浏览器对象模型,开发人员可以控制浏览器显示的页面以外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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