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老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千万要记住,

不要老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做自己喜欢做的事的人,是第三等的人。第二等的人是做自己应该做的事。可能我很不喜欢,但是我觉得应该做,就勉强自己做,这才有价值。喜欢做的事,不一定有价值,因为哪有那么好命,老天给你做的事情就是你喜欢做的事情,那你这辈子吃喝玩乐就过去了,还有什么价值?

第一等的人是做老天让做的事情,这种事情是不能强求的,强求的话,结果都不会很好,大家顺其自然,直到有一天老天看上你。在这之前老天会给你安排很多考验,如果你经不起考验,老天不会勉强你。只有经得起考验,才叫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摘抄来自于曾仕强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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