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8 审美与创作的失衡

开头对一个初涉笔墨的人来说,着实困难。不仅指坚持耕耘的开始,也包括每篇文章的开始。有意思的是,要是你把拟题当作开始的第一件事,首段就毫不可怕了。那我不妨再次放弃标题,以期保有那点可怜的动力。

当下,从上次殚精竭虑写作淌过八日,我想简述一下这个夜晚。

前半夜我忙于准备和参与戏剧面试。之所以在第三学年还进入剧社(更别提我二十又四的年龄),是为了我日后能至少拥有一些宝贵的戏剧经验。我害怕从未得到的失落,这或许是我仅有的机会。说起来似乎David Bowie的突破与他曾经的戏剧经历渊源颇深,Bob Dylan、John Lennon等就与戏剧少有交集。不过,人生如戏,他们更是站在舞台的C位。总之,在你自诩被赋予重大的艺术使命时,你不能拒绝任何可能的教养。再说,表现欲压抑早成了我们社会的症结。虽然还未赏鉴Bob Dylan的演技,但我担保荧幕下的他不输大部分灵性尚存的青年。

略过话剧演员的选拔,第二阶段我还就着要求谈论了一幕戏的服装场景设计,竞选幕后的导演部。在这一点上,我自认有足够的发言权,但无论如何,这次设想却停留在了稚嫩的层次。我观影数目足够,读的剧本也好歹超过非专业大学生,何以如此?问题的答案我早已了然:我的审美层次远超我的创作水平。

记得披头士自传写Brian Epstein——一个爱听西贝柳斯的唱片行老板——却锲而不舍地推动反传统摇滚乐队的成功,一大原因是他审美与天赋不平衡所致的深深痛苦,最终在这群年轻人身上找到了救赎。反观自身,该与审美对应的似乎不是天赋,而是创作技巧,抑或已折现的天赋。对与生俱来的那些,我倒不存丝毫怀疑。我暂时还想继续盲目地自信,我还年轻,不是么?

不过,上述失衡在我的生活中着实屡见不鲜。就比如我对音乐的脉络、风格都熟稔,但我仍旧难以创作一首歌;或者我能就摄影的形式或色彩美感自圆其说,却无疑是个劣等的摄影者。这将是我开启这场旷日持久笔耕的最大动因,意义甚至远超写作的开始,更是对过去一切罪恶清算的开始。

时候不早了,只好草草结束,留待以后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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