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为什么为坏人做辩护

昨晚看到了朋友圈里同行分享罗翔老师关于这个话题讨论的课件,结合多年来执业心得,深有体会:

作为入罪,法律人首先开始的是法律判断,而非道德判断,在犯罪嫌疑人尚未经刑事诉讼法法律程序审判,未被判决有罪的情况下,默认是无罪之人。

在那个没有律师辩护的“反右”年代,多少被冤屈的人无处诉说,之后被平反,个中曲直何以澄清……

而对二战战犯被允许请律师辩护,多少年后,那场审判仍被认为是公平、正义的。

网络暴民经常称:律师就是为有钱人服务,就是为了赚钱,会颠倒黑白,吃完原告吃被告……

其实,律师还真没这个“本事”,律师的执业道德要求里,就不允许代理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只能代理其中一方,为避免利益冲突,还要提前做利益冲突检索后才能代理案件。这个本事律师真心是做不到。

如果仍不被理解,只有当你,或你的家人成为犯罪嫌疑人的时候,才会知道律师有多重要!

多年前计划参加司法考试的时候,父亲就不同意,作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一辈子,他见多了在法官、检察官、律师之间,律师最吃亏,不想我做这个行业的,但当下习大大这位法学博士,懂行业中的那些阴暗面,起底从根儿上治理,政法系统大整顿,看到了巨大成果。

相信,专业化、学习型律师的春天,已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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