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读笔记:王阳明《传习录》(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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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德洪录【23】

【原文】

问:“‘乐是心之本体’,不知遇大故于哀哭时,此乐还在否?”

先生曰:“须是大哭一番了方乐,不哭便不乐矣。虽哭,此心安处即是乐也。本体未尝有动。”

[译文]

有人问:“先生曾主张乐是心的本体,不知遇到大的悲惨变故哀哭之时,这个乐还在不在?”

先生说:“唯有痛哭之后才能乐,不哭就不会乐了。虽然是哭,此心却得到了安慰,因而也就是乐。心的本体是没有变化的。”

[解读]

假如天天吃肉,也就不觉得肉香了;如果天天都像过年,真到过年时也就没有年味儿了。王阳明说的道理,完全合乎阴阳辩证之道。所以不要害怕生活中的痛苦,那正是在为明天的快乐打基础。王阳明同时还告诉我们,实在忍不住,就哭出来吧,发泄正是一种放松身心的最好方式。七情顺其自然地在人身心之上流转,就都是良知的表现形式之一。

在王阳明看来,乐的本质规定在于心安,只要能保持心安便是常快活,便是乐。倘遇人世悲戚之事大哭一场,而使心安,这哭也便是乐。可见乐并不简单地等同于高兴,它是人之内心在经受住自我拷问、自我监督之后的一种安详平和,它的对立者不是悲哀而是愧疚,是心灵对自我监督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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