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看出一个人是否对过往真正放下了,就看他这些方面的“变化”

文|慧一

有人说,“爱上一个人似乎是一件很容易就可以做到的事情,只需要那一眼万年的心动感觉。然而,想要忘记一个深爱过的人可能却需要花上一辈子的时间。”你认可这样的说法吗?其实在很多时候,我们想要真正放下一个人的话并不需要太长的时间,可能也是在一个不经意的瞬间就能够做到的。

我们之所以觉得自己对那个人还在念念不忘,那也是因为放不下曾经拥有过的幸福和美好,也可能是因为心存不甘,仍然对那个人存有执念。因此才会一直惦记着过去发生过的美好,一直沉浸在其中不愿意真正地“醒”过来。

放下与否,其实就在于我们心中的想法。当我们经历了遍体鳞伤的痛苦之后才能更好地幡然醒悟,等到心中留下的那些疤痕和创伤慢慢在时间的流逝中被抹平,到了那个时候才会慢慢释然。究竟是伤心欲绝还是云淡风轻,那就要看你的心是否已经拐过弯来了。

所以说,想要判断出一个人是否已经真正对过往的人事物放下了,那么可以从这几个方面看看他是否已经发生了这些“变化”。

1.有关于认知方面的变化:不再需要通过删除拉黑来证明自己的坦荡了

大多数情侣或是夫妻在分手之后,马上就会将对方从自己的世界中排除出去,不管是哪个方面都不愿意留下对方的痕迹,好像这样做了就可以完全抹去那个人。可是大家觉得,拉黑删除了就代表这个人真的可以从心中世界完全拔除了吗?

实际上,很多时候这样的行为举动都只是一个形式而已,就算骗得了别人也无法欺骗自己的内心。当你下定决定删除那个人的同时,其实内心当中的情绪肯定是夹杂着歇斯底里的痛苦和无奈。真正的放下从来都是无声无息的,等到那个人在你心中已经没有任何重要性可言了,那么也就不会在乎他是否还在你的列表里。

真正的放下就是这样云淡风轻的,晓晓和那个经历了七年爱情长跑的男友分手了,而分开的原因也很简单,就是两人已经到了无话可说的地步,怎么也磨合不了,相处起来太累了。

朋友们都不敢在她面前提起有关于那个男人的消息,生怕触碰了她心中压抑已久的伤心情绪。但是晓晓只是毫不在乎地摆摆手说,“无所谓了,他微信我都还留着。上周说去相亲,这周就说要订婚了,我祝他幸福。”

这就是真正放下一个人的表现,内心无比淡然平静。就算这个人再次站在自己面前也是内心毫无波澜,这个人发生的所有事情都与自己无关了。我不会避讳再次提起你,因为有关于你的消息我都已经不在乎了。是不是要拉黑删除已经不重要了,你的认知已经发生了改变,这样的放下就算是非常彻底的。

2.有关于心理的变化:不再被对方的一举一动而牵动自己的情绪

人在动心动情的时候特别容易被对方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牵着鼻子走。只有你还在乎关心那个人,才会一直被情绪所牵绊。你在乎那个人,才会生气愤怒、吃醋不满,如果已经不爱了,就连觉得恨那个人都是在浪费自己的时间和精力。

有一对夫妻在离婚之后,女人就去了另外一个城市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然而,男人却还经常在亲人朋友面前提起有关于前妻的各种不好,就算是再婚以后也还是经常拿现任妻子和前妻作比较。有一次女人回到那个城市之后,朋友们聊起了这些事情。

女人非常从容地说道,“这些年他想尽各种办法来羞辱我、贬低我,这就足以证明他还没有放下我。可是对于我来讲,我已经不在乎他说了什么做了什么,他要骂我就骂我吧,我只知道离婚这个决定是对的!”

或许女人也曾经因为一段婚姻的结束而伤心过,可是到了现在她真的已经放下了不在乎了。对于那个人那段感情都没有了任何执念,也不会去憎恨和埋怨了,忘掉过去重新开始。男人和女人的行为对比,我们也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谁才是真正不在乎了的那个人。

其实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是这样的,真正放下之后一定会变得特别宽容和从容。不再揪着过去的那些事情不放手了,对于曾经留下的遗憾和不甘也都无所谓了,往后余生过得波澜不惊。

放下了,不在乎了,就会开始变得冷漠。其实在感情世界中最狠的报复就是慢慢冷却下来的心。等到你已经不在乎那个人了,也就不会想要打听他的生活动态,听到有关于那个人的消息时也不会紧张忐忑了。当初深爱着的时候才会有患得患失的不安感,现在放下了也就不会再去干涉了。

所以,面对一段已经结束的感情,我们要做的就是尽快从中抽离。等到你再一次遇见或者是提起那个人时已经不悲不喜了,一心沉浸在自己的新生活当中,这就证明真的放下了。收拾好自己的心情,迎接未来的美好新生活吧!

也许你曾经也为了那段情伤心欲绝过,你也曾因为那个人的一句话而难过了好多天,当感情结束时你也失声痛哭过……但是现在一切的一切都已经没有关系了,时间终究会将那些伤心和痛苦给埋葬。

人生路上没有迈不过去的坎儿,更没有放不下的人。不要走回头路,不要沉溺于过去,大步向前走,未来的某一天你一定会遇到那个能够治愈你的人。喜欢和合适撞个满怀,爱情也就降临在你身边了,一定要把握好这样来之不易的缘分!


你可能感兴趣的:(想要看出一个人是否对过往真正放下了,就看他这些方面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