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躁易怒,躲在平淡生活里的死神,冲动犯罪我们该好好上一课

冲动犯罪,是指主体受某种不良因素刺激后,引发的强烈的犯罪欲望。在极短的时间内,爆发出强烈的犯罪意愿。

冲动犯罪具有3个基本特点:

1)在某些因素的刺激下,自我控制能力减弱

2)情绪状态对行为影响极大

3)大多是具有偶然性和突发性的暴力事件

4)犯罪主体以青少年居多


冲动犯罪导致的社会悲剧,在实际生活中比比皆是,不一样的细节,一样的冲动,一样的愤怒,一样的血淋淋的教训。

1、昆山宝马男因道路纠纷,挥刀砍人,刀掉被反杀

2018.08.27日21时许,江苏昆山市震川路和顺帆路路口,刘某某和于某某因行车问题引发口角导致的冲突,导致刘某某死亡。

 公路上人来车往,发生纠纷在所难免。但因为一点纠纷就推搡别人,甚至拿刀用刀背拍打别人就不对了。


在将别人置于危险境地的时候,不也是自己最危险的时候吗!在刘某某拿刀砍人和刀落地两个人夺刀的整个过程中,于某某的任何行为都可以认为是正当防卫。在对其生命造成威胁的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于某某甚至可以行使无限防卫权,保卫自己。

对于某某来说,当针对你的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也是你可以行使正当防卫的时候,法律在你最危险的时候,也给了你维护自己生命安全的权利。

但在夺到刀,并将刘某某砍跑后,针对自己的不法侵害停止了。这时候再继续砍人,你就成了实施不法侵害的一方,就是在犯罪。


你可能考虑到对方人多,对方可能有黑社会背景,或者是你依旧被刚才的侵犯所激怒着。然而,法律是讲证据的,最有力的证据就是那一刻,逃跑的刘某某已经停止了对你的不法侵害,而你正侵害着别人的生命。所以无疑你是在犯罪,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抛开二人身份背景的差距,先是行车纠纷这点生活中的小事,引发了刘某某的愤怒,并对于某某实施了侵害;而后,于某某夺到刀,又愤怒地将刘某某砍杀。那一瞬间的愤怒,那一瞬间的犯罪决议,将双方都推入了深渊。

2.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仲村新小区东区因房东收房租发生的灭门案

2017年11月14日,青岛市城阳区发生了一起惨绝人寰的灭门案。仲村社区新小区东区七楼的房东一家,将六楼居所租给租户一家六口,四个大人两个孩子。房客住进居所期间一个月,只交定金1000元,迟迟未交房租18000元。


案发下午,女房东曾和朋友提及,要去收房租。当晚,女房主下到六楼要房租一直没归,男房主便安排其9岁的儿子下楼查看。随后,儿子也未归,最后,男房主便自行下楼,被六楼租户杀害。六楼租客在杀死房主三人后,又返回七楼杀死房东16岁的女儿,最后携家人逃逸。嫌疑人离开时走的楼梯,还挨家挨户拍打入户门,“如果邻居开门,不知道又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

11月15日上午10点半左右,仲村小学的两名老师,由于被害人家的孩子没有去上学,家长手机打不通,找到孩子家门口。在邻居和被害人亲戚的帮助下,找人开了锁。


进入房间后,发现房间里很整齐,饭桌上还有没吃完的饭菜。被害人16岁的女儿死在卧室,但未发现被害人夫妻和他们儿子等人。

想着女房东收租的事,他们来到对外出租的601,发现里面乱七八糟的,被害人被绑着手,面部朝下地倒在床上。他妻子倒在衣柜旁的地上,他9岁的儿子倒在床沿边,都已经没有了呼吸。住在这套房屋的租客,却一个也没见。四人身上其他地方没有伤,都是是用胶带捆手、绑嘴,憋死的。

企图逃亡韩国的嫌疑人一家,于16日18时许被全部抓获。犯罪嫌疑人李忠吉、李晨华夫妇和李忠植、金善今夫妇,户籍地为吉林省龙井市。另外,还携带着2个儿子,一个6岁,一个4岁。


因为收房租导致的纠纷,而做下灭门惨案,残忍程度令人发指。受害者一家人全部身亡,嫌疑人一家人也面临着法律的严惩。看着4岁的小男孩被警察叔叔从警车里抱出来的瞬间,稚嫩恐惧的样子,真是让人感叹。

3.陌生男子搭讪、调戏三名女孩,被女孩同伴制止后,疯狂报复致1死1伤。

4月12日2点左右,陈某、方某、潘某,和另外三名女孩,在一家大排档吃完宵夜后,到桥头聊天。路过的两名陌生男子,对三名女孩进行搭讪、调戏,遭到陈某等三人制止。


接着,一行六人往塔头路方向走,两名陌生男子回家路上再次和陈某等遭遇,在乘坐出租车经过陈某等人身边时,进行漫骂,随后双方发生打斗。方某、潘某被捅伤。12日上午9时许,方某因抢救无效死亡。14日下午2点许,民警抓获20多岁的犯罪嫌疑人孙某。当天下午5点,林某投案自首。

据两名犯罪嫌疑人交代,11日晚,他们赴宴去喝喜酒。紧接着,又去娱乐场喝了不少酒。次日凌晨,两人路过晋安支路桥头时,见到在桥头石阶上聊天的三名女孩长相不错,便上前搭讪,企图调戏,但是遭到陈某、方某等人制止。

两人坐上出租车准备回家,刚好经过陈某等人的身边。想到刚才搭讪被他们制止,被制止的愤怒涌上心头,遂下车发生打斗。在打斗过程中,林某用随身携带匕首,将方某、潘某捅伤。

4.因为吃饭时看了邻桌一样,李某被9个人殴打致死

2012年6月11日凌晨,在绥德县名州镇一饭馆发生一起恶性斗殴事件,受害人李某被邻桌几名男子拳打脚踢、刀砍棒打,当场休克,后被送救无效死亡。


吃饭时,因为李某看了马某一眼,马某就嫌李某瞪自己,便开始责骂,同行几人对李某拳打脚踢,并用啤酒瓶砸李某头部,导致头破血流。后来,企图躲在灶台下面的李某,被马某等人用菜刀威胁,被拉至外面继续殴打,并让其跪下磕头求饶。

接着,又有两人,加入了殴打李某的行列。马某的同伴何某用凳子在李某的背部乱打;张某则用菜刀的刀背砍李某的背部、腿部;马某跑在李某的腹部砍了一刀,又在腿部砍,致李某左腿粉碎性骨折、血管神经断裂,郝某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在李某的背部也捅了几刀,导致李某死亡。

5.因女友被摸手,冲动男孩瞪了对方一眼后,被对方5人殴打致死


2010年2月6日22时许,郑某等五人邀约在网吧上网,见有一名年轻女子在上网,郑某顺手摸了一下女子的脸,被女子男友易某看到。易某瞪了郑某一眼,被郑某打了一耳光,双方随即发生争斗。随后5人对易某拳打脚踢,直到易某倒地不动后逃离现场。  易某因外力震荡心脏、刺激迷走神经、妨碍呼吸运动导致其呼吸循环衰竭死亡,抢救无效身亡。

 6.误会别人吹口哨调戏自己女友,愤怒男友找两帮手围殴对方,情急之下,被殴男子挥刀捅伤一人,伤者抢救无效死亡。

2010年10月28日下午,市民刘先生和女子朋友进行言语间挑逗。路过的男子以为刘某在调戏自己穿绿衣服的女朋友。招来帮手对刘友明狠狠打了一通,并把刘某逼到医院外面去。继续殴打过程中,刘某抽出水果刀对着凶狠殴打自己的黑衣男子捅了过去,黑衣男子负伤后倒地。绿衣女子的男友和另两位朋友立即叫来医生对黑衣男子进行抢救,无效死亡。


    生活中,因为琐事引起的愤怒,无法得到妥善的处理,瞬间情绪爆发,丧失了理智,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无法进行准确的评价,而导致的流血冲突,甚至悲剧不胜枚举。

希望大家都能多一份宽容和忍耐,做到不侵犯他人;即使遇到情绪暴躁易冲动的人,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人身安全才是最重要的,毕竟生命在冲动的愤怒面前,太脆弱了。


uma|��T�

你可能感兴趣的:(暴躁易怒,躲在平淡生活里的死神,冲动犯罪我们该好好上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