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刚毕业的时候,在一个村小做了几年老师。初入陌生环境工作的我,产生了很多的不适应,幸好当时遇到比我大两岁的A老师,她时常在工作上对我施以援手。刚开学的时候,我们需要到财务室领取教学工作中用到的教具、备课本之类的物品,初来乍到的我连财务室在哪儿都找不到,A老师许是看出了我的尴尬和慌张,之后的一两个月里,不管是开会还是集体备课,都会叫上我一起参加,让我不至于落单。就是这样的热心帮助,在短短半个学期之后,我便适应了学校的教学工作。真切感受到被照顾的温暖后,我同A老师自然从同事发展成了朋友。
A老师除了天生生就一颗利他的爱心之外,还颇具才华,一手楷书和隶书已达到足以装裱挂到墙上供人观赏的水平,且经常做为业务骨干代表本县到市里参加公开课、朗诵等各种比赛,最后都能取得不俗的成绩。按理说,这样的人应该能得到大家的喜爱吧,但事实并非如此。
第二学期开学时,我们学校重新分配了办公室,这一次我跟她被分到两个不同的办公室 ,跟我同一个办公室的是学校里年纪比我大了十几岁的几位老师。刚开始,我只要有空闲,就爱往她办公室跑,只因已经习惯了跟她讨论教学上遇到的问题。
有一天我刚从她那儿回到自己办公室,坐在我对面的一位已经有十几年教龄的老师对我说到:“林老师,你以后不要跟A老师走得太近,大家会跟着讨厌你的。”我异常诧异:“为什么?”坐在旁边的另一位老师接着说到:“她这人爱出风头,还不知检点,没有羞耻心。”对面的老师接过她的话:“有一回我在街上看到她紧紧地挽着她爸的手臂逛街,女孩子长这么大,还跟爸爸挨得这么近,都不会避嫌的,你说是不是很不要脸?以后你不要跟她玩了,别跟着败坏了自己的名声。”
挽着父亲的手逛街不应该是每个儿女的自然行为吗?但在这几位老师的眼中竟变成伤风败俗的行为。我知道在这座闭塞的小县城中,尚存留着许多落后愚昧的封建观念,而这些观念竟能深入以教书育人为主的老师的思想中,这是当时尚且年轻的我意想不到的。
后来,这些老师和A老师之间还发生过几起争执,原因无非还是A老师的言行举止违背了她们遵循的伦理道德观念。A老师做为一个被小集体排挤的个体,心理上遭受了很多煎熬,有段时间几近抑郁。
人一旦面对约定俗成的道德观念不加以思考,沿着人云亦云的轨道生活,全盘接受他人灌输的道德标准,这样一味盲从的个体一旦集结为群体,便势必生出披着道德外衣的利剑,伤人于无形。
梁文道老师在《常识》中说得好:人类不需要是个什么大奸大恶之徒,也不需要暴力威迫,他只需要合作,一个平凡的人就可以成就难以想象难以言传的邪恶。
不加以思考地融入某个集体,则是最大概率产生“平凡之恶”的根源所在,反之,自己也会最容易被这种源自普通人的恶所伤害。
我朋友的一位长辈,在长达20几年的时间里,一直生活在丈夫的冷暴力中。刚开始,丈夫只要待在家里,势必会对她挑三拣四,冷嘲热讽,因长期遭到无端蔑视,她心理上产生了浓重的自卑感。就算在自己家里也生活得小心翼翼,畏首畏尾,整天生怕被丈夫责怪而遭来一顿辱骂。后来,她丈夫公然离家与情人同居,但她出于担心被他人耻笑为被丈夫抛弃的女人,而忍受丈夫公然出轨二十几年。即使如此忍耐,最后临近60岁时,她的婚姻还是败在了丈夫情人的逼婚之下。
在与这位长辈的几次接触中,她最常感叹的就是自己是个命中带衰的人,到如今,她依然觉得自己遭受被离婚的下场都是命中注定。离婚后的几年时间里,她都不敢与他人有过多交往,她固执地认为自己这样一个被丈夫抛弃的女人,在别人眼里就是个笑话,在她看来,一个女人即将步入老年时被逼离婚,就只能忍受大家的嫌弃和嘲笑。还理所当然地把自己定位成不吉利,没有尊严的人。
其实,她的这些自我认定逃不开生活环境的影响,毕竟在她的生活圈里,存在着太多把离婚当成人生污点的人。在他们看来,离婚的女人就是命贱、晦气,哪怕女人离婚的原因是出于丈夫的朝秦暮楚,喜新厌旧。但因为你是女人,离婚就成为你身上的原罪,离婚的女人下半辈子就该被订在耻辱柱上, 任人嫌弃嘲弄。
生活在将离婚女人弃之敝履的环境中,如果不具备独立思考、分析的能力,个人价值观完全由身边的人决定,最后只能沦陷在世俗约定的价值体系里。
我们都需要抱着怀疑的态度去生活,方能看清楚事物表象下的本质,生活不仅仅是地表显露的内容,我们只能以思想为钻头,以独立思考为力量发力深挖,才能看清楚掩藏于常见事物下的本质。大抵必须做到这样,才可以避免陷入“平庸之恶”,且有自保的力量,不被其所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