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黑暗和解,黑暗不再黑暗

最近网上有段复旦陈果教授授课的短视频,其中的一句论断引起网上一片争议。争议中哪儿呢?在对“黑暗”的理解。

中文博大精深,许多词语,在不同的语境中,有不同的含义。比如黑暗,百度百科指一种低照度的照明状态,比如无月光、星光的夜晚。单纯按照本义理解“与黑暗和解,黑暗不再黑暗”,没毛病。

怎么理解呢?比如,人从光亮的环境突然进入没有照明的黑暗环境,刚开始看不见任何东西,但在黑暗环境里呆上一段时间,眼睛渐渐适应了环境,能见度必定比刚进入的时候要高,黑暗不再黑暗。

再有,这里的黑暗可以理解为困难、病痛,放入这句话里,也没毛病。和解看作接受,包容,调整心情,看开了,困难、病痛也就没那么困难、疼痛了。

但是,如果把黑暗理解为邪恶、非正义的,那么问题来了,这里的和解会被理解为妥协,这也是网上争议的原因所在。

不过,后续陈果教授在微博上发表的一段声明,解释了自己论断中的黑暗、和解的意思,避免再引发误会。教授到底是教授,高。

每个人都有思考的权利,更有学术言论的权利,断章取义、歪曲事实的人和事,没有价值,至多就是有些吵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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