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园春 百年党颂 附一鳞半爪:诗词可否出律

      百载躬行,天下为公,扭转乾坤。

      举马恩旗帜,小民奋起,自由民主,万恶消泯。

      建国兴邦,改革开放,经济繁荣百业欣。

        待來日,任扶摇羊角,俯瞰雄群。


        共和缔造为民。是旷古、至今第一仁。

        看历朝历代,欺凌弱者,王公贵族,鱼肉庶人。

        西式人权,巧言令色,资本为鞭随意抡。

        唯我党,抱初心不忘,大众为尊。


注:按《词林正韵》,词中“革"为仄应平(在现代汉语中为平),“庶"应平。


一鳞半爪 :

写古诗词可否岀律


出律,指诗词平仄不合规矩。一般来说,最好不要出律犯拗,因平仄要求,是为了诗词吟之朗朗上口,整体产生音韵美。这种平仄交错所产生的音韵美,是汉文字所特有的,也是我国古典诗词特质之一。

但若害意,则宁可个别出律。个别相对整体而言,整体仍得合律,要不也就无出律一说了。

诗词的灵魂是意境,意境中蕴含诗意,舍意而强行合律,本末倒置,实不可取。

毛泽东主席的《蝶恋花-答李淑一》一词,上下两部分换相近韵,并注明,尽管违规,但丝毫无损这首词成为佳品,原因就在于这首词充沛着革命浪漫主义情怀。灵魂在,人活,灵魂不在,人死,诗词也如此。形式终归是为内容服务的。毛泽东主席也有诗词出律问题,但他老人家从不计这些小节,看重的还是不害意。

当下有种趋势,写律绝必言平水韵,填词必言词林正韵,万不得已用新韵还得注明,这也是本末倒置。按理,诗词是写给当代人读的,应倡导用中华新韵,用旧韵者得注明才是。为何如此,只能说一大批为诗者,孤芳自赏,有意标榜阳春白雪,有别于下里巴人,实在可笑可叹。

诗歌属于大众,孤芳自赏是自绝于大众,路会越走越窄,永远出不了大众欢迎的伟大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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