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课程

“校本课程”是一个外来语,最先出现于英、美等国,已有20多年的历史了。现在在中国新课改的教育形势下,校本课程成为了新课改的重点。校本课程(school—based curriculum)即以学校为本位、由学校自己确定的课程,它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相对应。

历史

20世纪70年代在英、美等发达国家,校本课程开始受到广泛重视。开发校本课程,其意义不仅在于改变自上而下的长周期课程开发模式,使课程迅速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更重要的是建立一种以学校教育的直接实施者(教师)和受教育者(学生)为本位、为主体的课程开发决策机制,使课程具有多层次满足社会发展和学生需求的能力。

按照现代课程分类理论来考察,校本课程并不是一种课程类型,而是属于课程管理方面的一个范畴,是正在形成之中的同我国三级课程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基础教育新课程体系中一个组成部分,即中小学新课程计划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国的校本课程是在学校本土生成的,既能体现各校的办学宗旨、学生的特别需要和该校的资源优势,又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紧密结合的一种具有多样性和可选择性的课程。这一界定试图反映校本课程的三种基本属性,即关联性、校本性和可选择性。

校本课程主要分为两类:一是使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校本化、个性化,即学校和教师通过选择、改编、整合、补充、拓展等方式,对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进行再加工、再创造,使之更符合学生、学校的特点和需要;二是学校设计开发新的课程,即学校在对该校学生的需求进行科学的评估,并充分考虑当地社区和学校课程资源的基础上,以学校和教师为主体,开发旨在发展学生个性特长的、多样的、可供学生选择的课程。

长期以来,中国一直采用国家统一的课程设置,全国中小学基本上沿用一个教学计划、一套教学大纲和一套教材,缺乏灵活性和多样性。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中国课程改革的步伐日益加快,1996年原国家教委颁发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试验)》规定,学校应该“合理设置本学校的任选课和活动课”。

近年来,课程多样化的趋势进一步加快,此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国家根据教育目标规划课程计划,按照这一计划制定必修课的课程标准,把选修课的决策权交给地方和学校,并颁发了与之相配套的《地方和学校课程开发指南》,旨在建立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管理政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明确提出:“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按照新课程计划,学校和地方课程占总课时数的10%至12%。这就意味着学校课程将由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三部分组成。这一决策的实施,将会改变“校校同课程、师师同教案、生生同书本”的局开发

校本课程是学校自主决定的课程,它的开发主体是教师。教师可以与专家合作,但不是专家编写教材,由教师用。教师开发课程的模式是实践—评估—开发,教师在实践中,对自己所面对的情景进行分析,对学生的需要做出评估,确定目标,选择与组织内容,决定实施与评价的方式。目前,校本课程开发的主体是教师小组,而不是单个教师。

校本课程的开发,主要是针对国家课程开发,以学校为基地进行地方性、特色性等课程的开发,实现课程决策民主化。国家在作课程计划时应该把一部分权力下放给学校,强调学校、地方一级的课程运作,主张学校的教师、学生、学生家长、社区代表等参与课程的决策。校本课程开发是学校课程管理的组成部分,它需要有领导的支持,专家的指导,教师的努力和参与,需要得到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评价。总体上说,校本课程开发的程序主要有四个阶段:

(1)需要评估。需要评估是设计校本课程时首先必须要做的研究性工作。主要涉及明确学校的培养目标,评估学校的发展需要,评价学校及社区发展的需求,分析学校与社区的课程资源等。

(2)确定目标。确定目标是学校对校本课程所做出的价值定位。它是在分析与研究需要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学校课程审议委员会的审议,确定校本课程的总体目标,制定校本课程的大致结构等。

(3)组织与实施。组织与实施是学校为实现校本课程目标开展的一系列活动。根据校本课程的总体目标与课程结构,制定校本《课程开发指南》。对教师进行培训,让教师申报课程。学校课程审议委员会根据校本课程的总体目标与教师的课程开发能力,对教师申报的课程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编入《学生选修课目录与课程介绍》。学生根据自己的志愿选课,选课人数达到一定的数量后,才准许开课。在此基础上,学校形成一份完整的《校本课程开发方案》;教师在课程实施之后或过程中,写自己承担课程的《课程纲要》(教师用的材料)。

(4)评价。评价是指校本课程开发过程中的一系列价值判断活动,它包括《课程纲要》的评价、学生学业成绩的评定、教师课程实施过程评定以及《校本课程开发方案》的评价与改进建议等。评价的结果向有关人员或社会公布。

打破了校本课程的神秘感

不少教师把校本课程看得很神秘,其实,许多学校已开设的选修课、活动课就具有校本课程的性质,只是学校和教师对校本课程开发还处于无意识状态罢了。也就是说,许多学校往往有校本课程之“实”,而无校本课程之“名”。校本课程是开放的、多种多样的。如研究型课程、自愿报名开设的体育课选修(乒乓球、篮球等)、象该校请外籍教师开设的口语课等其实都是校本课程。可以说,学校里的课程都有校本课程的成分。因此我们说,校本课程就在我们身边,它并不神秘,也不是高不可攀的。

消除开发校本课程影响升学率的担心

近年来,中考试题命题正在向能力化、素质化、个性化、综合化的方向发展,各学科考试更体现了这一点,而校本课程开发的目标和方向正是发挥学生的个性和特长,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因此,开发校本课程不仅不会影响中考升学率,反而会促进中考升学率的提高。我们应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对待升学率,我们的策略是“不为中考,赢得中考”,满意的升学率应是素质教育的结果,而不是片面追求的目标。

校本课程开发中得到培养、锻炼和提高

教师在校本课程开发中得到了培养、锻炼和提高

教师参与课程的目的是使学校课程更加适合学生的需要,促进学生最大程度的发展,但就教师本身而言是确立教师即研究者的信念,在课程开发的实践过程中促进自身的专业发展。所以教师参与课程开发不仅是编制出一系列的课程文本,更重要的是参与课程开发过程本身。

从校本课程开发角度而言,为了有效地推进新一轮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师必须具备课程意识,形成相应的课程观念。这些观念包括;①课程制度观。三级课程政策的实施,打破了原有的大一统的课程体系,而建立了多元化的课程观。国家只制订各学科的课程标准,对课程进行宏观控制。教材则趋向多样化,学校可以选择任何经国家认定准予发行的教科书,这样就要求教师树立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的课程制度观。②课程价值观。在教育实践中,我国的课程价值取向基本上有两种情况:一是以对升学是否有用来衡量课程的价值;二是过早专门化与职业化,以是否满足当前社会的需要来衡量课程的价值。这些是课程设计时必须考虑的,但课程的最重要的价值在于增进个人的幸福,也就是说要考虑课程是不是满足了学生的需求。教育毕竟是一种造就人的事业,人是教育的出发点,所以课程的开发必须以人的发展为其逻辑起点。③课程类型观。建国以来基础教育的课程基本上是单一的国家课程,三级课程的试行,意味着课程的形态发生了质的变化,学校中将是国家、地方、校本三种课程并存。教师和学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开设和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程。这样就为学校特色的形成,学生不同兴趣、个性和特长的发挥留下了空间。④课程开发观。三级课程政策把部分课时留给学校自己开发,这就要求教师在学校认可的前提下要自己确定开设什么课,这门课的教学目标是什么,具体的教学内容有哪些,如何呈现这些内容,教学效果如何评价等等。如此就必须改变自己的单一的教授者、课程的消费者的角色,而要把自己定位为既是教授者同时在一程度上又是课程的开发者。与此同时,教师的课程知识得到积累,课程开发能力得到提高,即将约束在单个学科中的教师的专业特性扩大到学校教育的主体;将与课程有关的决策重点从原先的“上意下达”的方式转变为教师之间的“讨论”方式;教师既是教学的实践者同时又是课程的开发者和研究者,因而大大增强了行动研究的意识和能力。

课程观念亟需更新

由于绝大多数教师原来所学的教育学是没有课程论的教育学,加上“校本课程”这一概念在我国正式使用的时间并不长,因此,教师对校本课程的认识难免存在一些偏差。另外,学校、教师和学生过分依赖和迷信统编的教科书。这种传统的思想上的习惯势力与校本课程的现实需求之间存在的强大的反差和深刻矛盾,将对校本课程的开发带来观念、制度层面上的阻力。如何尽快改变这种状况,将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教师的知识和技能准备有待进一步加强

校本课程开发中系统的规划、理论指导和实践性研究十分缺乏,因此,校本课程的开发中如何不断强化学校和教师的课程意识,提高学校教师、领导的课程开发技术,使之有课程改革的正确意识,有课程改革的愿望和动力,有开发校本课程所必要的知识、技术和能力,这是校本课程开发的重要条件。

缺乏课程专家的指导

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课程开发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这是课程开发走向科学、规范、完善、发展的瓶颈。

需要强有力的校内、校外的大力支持

即良好的校内沟通,给教师足够的自由时间和空间,良好的计划组织,可用的教育资源方面的信息,外部参照系 ,课程理论与技术指导等方面。为教师尽快进行校本课程开发做好条件上的支持和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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