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名字,是我读过最短的情诗

我的男友可盐可甜可奶可仙 (三)

我的男友可盐可甜可奶可仙 (三)

阿力这个混世魔王居然出手帮阿黎打退了一个“爱慕”骚扰者。

阿黎厚着脸皮让阿力教他数学,并且在一次重要考试中超出了阿力一大截,不禁有些洋洋自得。


最近比较烦,有一个我不认识的人给我塞了一张纸条,写了几行字:

“你好,阿黎,可以和你做好朋友吗?”

一开始我以为这又是那个混世魔王搞的鬼,然而在我还来不及反应的时候,这个人便莫名地闯进了我的视野——我得澄清一下,不是你们想象的那个。

他一早在校门口等我,把鸡蛋和粥放在我的手里,一连好几个星期都是这样。我不想吃他的早餐,看到后面的大魔王上了二节课肚子咕咕叫,吵着要翻同桌的零食,灵机一动就“借花献魔“,把这些吃的都给了他——这个做法让阿憨对我感激不已——因为大魔王就此不怎么打劫她了——于是我们成了好朋友。中午休息,总有一帮流里流气的人高喊我的名字,哄笑着从教室门口走过。放学时,他骑着自行车,一边嬉笑着让我坐在后座上,被我拒绝后,又坚持尾随我回家,不管我到底愿意不愿意。这件事哄动了班级,大家都以为我交了高年级的“男朋友”,是个外表文静,但私下混乱的人。这样一来,影响了我的好学生人设,以后怎么在老师面前争当优秀积极分子?为此,我感到非常的困扰,也不敢告诉老师——告诉了也没用。但我实在没想到,这件事最终竟然以一种极其诡异的方式结束了。

有一天,我从大楼的大堂穿过,突然被一只手拉进了角落。这个骚扰我的人,用一种极其令人不舒服的姿势“壁咚”我。我吓得满头大汗,四处找救兵——就在那一刻,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想也没想就尖叫了一声“救命”。但见身影径直奔过来,一只手架住那人的肘关节,另一只手攥紧了拳头轰到他脸上。那人捂住鼻子,嚎叫一声,把脸埋了下去,鼻血顺着手指缝滴了下来,然后是一阵狂风暴雨般的猛攻,那家伙被打的满地乱爬,然后逃走了。我心突突地跳,有史以来第一次,我由衷的觉得混世魔王是个好人,紧紧抓住他的手不知所措。

“我说阿黎,你是不是该松下手呢?”他的脸又一次变的可恶起来。

那个人后来再也没送我过早饭,大魔王像无事一般,好像忘记了鸡蛋和粥这件事。从那以后,每当他上完二节课又要翻阿憨零食吃的时候,我都会做下思想斗争要不要把我的苹果让给他。而在一群前来挑衅闹事的学校混混被他轻松打翻之后,我心甘情愿的献出了我的苹果——比起那群混混来,大魔王虽然令我讨厌,但他总算还是有底线的。很多年以后,我看了那部著名的武打电影《叶问》,我才知道这家伙打人时用的正是电影里神奇的“女人拳”,他一个男人是从哪里学来的这套女人拳,太奇怪了。

打那之后,我们的关系变得自然了些,我不再害怕他,更是很快就把这件事忘记了,再次专心致志的投入到学习中。几次数学测验过后,我发现自己的数学成绩一直无法提高,不禁有点恼怒。我本该是战狼,但是现在的我却像二哈一样傻。有时候我会和阿憨讨论数学题,可是她的数学成绩比我还不如,思路是一团浆糊,我们讨论了一番,陷入混乱的思绪中,找不到线头,我真想抽自己一顿。

大魔王的数学水平也很不错——这是阿憨告诉我的——只是比起他那令人高山仰止的物理天赋来,数学只能算是小把戏。不过,对于我这个英文翘脚来说,如果我也有他这项技能的话,说不定真的就能离他远远的了——虽然阿憨肯定会被他欺负的更惨,但事关我的学习成绩,和进所好高中甚至是好大学的计划,也只好委屈她了。

我一回头,大魔王正悠哉悠哉地订正数学题,这次他的成绩又甩了我好多,我表面谦虚内心不服气的向他请教有什么高招。他粗粗的看了一下我的试卷,指着一道填空题嬉皮笑脸的说道“这题显然是你花了好久做出来的,而实际上,3秒就够了,搞不懂你花那么多时间干吗;还有这个和这个,考的点都一样,换个样子你就不认识了。落笔太快,字迹潦草也是你的一个毛病,数学老师的审美要求可不是一般性的高啊。”那嚣张的样子真的让我很想抽他,不过考虑到实际战斗力的差距——估计10个我加起来也打不过他——我只能把这个想法暂时忘掉,同时小声的咕哝一句“自己的字不也写的跟狗爬似的么?”然后飞快的逃跑了,绝对称得上“疾如风”——遇到魔王的时候逃起来要像风一样快。

我又认真地梳理了一遍前因后果,发现他说得一点都没错。带着几份折服,我不好意思地回头问他:“你可以教教我数学吗?”

“可以可以,不过这个,苹果DI干活!”他立即摆出了市侩的笑容,奸笑着开出了他的价码——听说他家里是做小生意的——难怪那么恶质,那么腹黑。

“成交!”我觉得这笔生意还是挺划算的。

然后每天中午,大魔王不再去四处晃悠,而是待在座位上给我讲解他的解题思路,简直像是换了一个人——低头侧颜,温柔轻声。直到现在,只要回忆起这个场景,我总会联想到一首歌的歌词——“我愿逆流而上,与她轻言细语”(《在水一方》——李建)。而每当我拎不清,思绪混乱的时候,他就会立即变回混世魔王,不怀好意的打量起我的头发来,那些恐怖的回忆瞬间填满我的大脑,于是我也就清醒了。不过话说回来,他倒是真的兑现了当初“和平相处”的承诺,已经很久不玩我的头发了。

我的心忐忑着,怕被他看不起,又怕不懂装懂,白白浪费这么好的学习机会。我甚至觉得他比我们的数学老师“猩猩”(长相真的酷似猩猩)教得还要好,思路清晰、逻辑分明、步骤简单。几周下来,我的数学成绩有了质的飞跃,到了下个月的月考,我考试的成绩居然比他还高出一大截。这意外的惊喜,令我有点飘飘然——战狼,我又回来了!

“猩猩”老师看我的进步显而易见,而且这次把几道挺难的题目都完成得不错,认为我是数学上的好苗子,于是在初二(后一个学期)安排我参加区里的数学竞赛。班级只有二个名额,而另一个不是他(原因和之后我要讲的一件事有关),这让我的心情有些复杂。

临赛前一天,大魔王对我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你要替我好好的比赛哦!”语气格外温柔,我不明白他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既然他这样说了,我就只好带着他的期望好好比赛了。而事实证明,这大概是我人生中经历过的最悲惨的一次考试,没有之一。

进入考场,收到试卷,我真正清楚了自己的数学水平——惨不忍睹。我只会做三道填空题,其他题目完全不认识,更别说会了。在交上答卷的时候,我留下了试卷,准备让大魔王试试,同时满心期待的想看他出出丑。

他看了一下试卷,开始奋笔疾书。整整两节活动课,他放弃了去操场自我放飞,而选择了和那张竞赛试卷做斗争,样子前所未有的认真和凝重,还有,更多的是兴奋。

“其他的我也不会,做的出来的就这些了。”等到下课铃声一响,他似乎是松了口气一样,对我说了这句话,我这才意识到一件事,我居然就在他旁边看他做题看了两节课。

全卷五分之三的题目他都做出来了——我指的是答案正确。我终于明白,所谓数学比他好其实是我的幻觉,他只是喜欢挑战困难,并且对简单不屑一顾而已,而击碎这个幻觉的,其实正是我自己的狂妄。这个结论真令人气馁,那一瞬间,我又开始觉得他讨厌了。

不服输的我换了个角度想问题,我的数学和物理虽然没有他好,但是英语和语文比他强啊!大概三秒钟的工夫,我又产生了一种相当玄妙的意识——这会不会又是我的一个幻觉呢?

然后用不了多久,这个意识真的被证实了——证实了一半。具体过程我就不说了,在此贴上一篇他写的小短文——《读书》。

读书有时候真的很痛苦,好比独上西楼,望尽天涯路的惆怅;

读书有时候真的很孤独,好比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寂寥;

但读书带给我更多的是喜悦,好像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兴奋。

写的真的很不错!和我这种只会堆形容词还堆不好的比起来,实在可以称得上是一首真正的诗歌。他一定是读了不少书,下了不少工夫吧!我又想起了在他语文书上踩上两个脚印的那个场景,脸上发烫。

我好像已经没法讨厌他了。这实在是个很令人苦恼的想法,因为我还是想着离他远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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