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微静:十七岁的花样年华

不知从何时开始,我们动不动就把“爱”挂在嘴边,不似古代的少女那般羞涩、矜持,而是变得大胆、随性了。的确,爱就要说出口,但是,这真的是爱吗?

世间的情感有许多种,爱只是其中一种,除了爱,还有喜欢和不喜欢,讨厌和恨……很多时候,我们会把喜欢当作爱,把讨厌当做恨。我个人认为,爱与恨比喜欢及讨厌更深一个层次。

你恨一个人并不一定代表你讨厌他,相反,也许是因爱生恨。同理,喜欢也不能代表爱。

十六岁的花季,十七岁的雨季。在这美好的季节中我们情窦初开,每个少女的心里都装着一个“他”。

恋爱中的少女心中自然是她的男友,但作为单身少女,心中又何尝没有一个令自己神魂颠倒的男神呢?起床想他,白天想他,夜晚依旧想他,但残酷的是只能在梦中幸运地见到他。

对于十八九岁的我们而言,男神一般指自己的偶像,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神,他说的话便是圣谕。小学时,受同桌影响,看了偶像剧《公主小妹》后喜欢上了吴尊。

那是他还很年轻,对我来说是个大哥哥,众多小学生都崇拜他,而我只是一个缺乏热情的粉丝,不买他的海报,不听他的专辑,只觉得他长得帅帅哒,那便是喜欢了。

上了初中,《流星雨》热播,男主角煞是夺人眼球,何况十三四岁的小女生都喜欢帅气霸道的公子哥,于是张翰成了我第二任偶像。

那时的我依旧不是个专业粉丝,而是个乖乖女,一心好好学习,考上好高中,什么追星,只要在电视上多看几眼便满足了。

初中三年,我换过好几次偶像,喜欢过魏晨、胡歌、霍建华等,原因还是那么肤浅——长得帅。

眨眼到了高三,虽然学习紧张,但追剧的热情依旧只增不减。《来自星星的你》在网上热播,帅气的金秀贤成了我前任男神。

然而,就算是韩国的明星也没能打破我的一个月魔咒。不久,《古剑奇谭》紧随其后,同学们都推荐我去看,说里面有一大片帅哥。于是我回家看《古剑》了。

看完古剑,我依旧对他了恋恋不舍,可能是那种侠客气概吸引了我吧,就像当时看完仙剑时非常喜欢胡歌一样。

但是,看《仙剑奇侠传》时我才初一,而现在,我已高三了,实岁十七,正当雨季。

我喜欢李易峰,这种喜欢不同与之前我对其他明星的喜欢。我不说爱,因为我真的不知道怎样才算是爱,我怕亵渎了爱这个字,更怕亵渎了我对他的感情。

高考前一个月,紧张情绪笼罩在心头,脾气易怒。五一放了一天半假,我却只想过五四青年节,因为那天是他的生日。我很想他,真的想对他亲口说声:生日快乐!

爱对了是幸福,爱错了是青春。我不懂爱,但至少喜欢。如果这是爱,我愿用我的青春错爱他。也许,十年后,幸福敲响心门,说:你没有爱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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