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把握乡村振兴的“根”与“魂”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发布,文件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明确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任务和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三方面重点工作,提出推动实现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的“两新”目标。

乡村振兴是“三农”工作的魂。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农业是产业兴旺的基础,但又不能囿于第一产业,更应着眼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拉长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业价值链。广大年轻干部更是要跳出农村看农村,跳出农业抓农业。根据乡村功能定位和实际情况,以“产业兴旺”引路导航,打造农村新社区,对各村规划进行整合,形成“一个核心、融合发展”的产业布局,腾出土地用于支持土地成规模流转,种植优质粮食、绿色蔬菜、经济林果等,发展特色农业和农家游项目,继续办好特色农事节庆活动,提升休闲农业精品线路,壮大发展都市农业休闲旅游产业。

乡村振兴应为农民而兴。农民是农村的主体,要形成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这就要求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强化党建引领,建设和培育村民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构筑一核多元的多主体协同治理格局。坚持人才振兴战略,吸引更多年轻人扎根基层、创新基层治理。广大基层干部要放弃过去“背着钱袋去喂养”的做法,摆正“输血”与“造血”的关系,激活农民自主发展的能动性。扎实推进农村网格化治理,吸引在家的无职党员参与到村集体的决策中来,落实村务公开,增强农民群众主人翁意识,充分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乡村建设应为农民而建,不搞“刷白墙、换黑瓦”的形象工程,不塑造刻板固化的“千村一面”,而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尊重地域地理构造和历史渊源,立足村庄现有基础,不盲目拆旧村、建新村,不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开发、大建设,避免无效投入造成浪费,在进行房屋改造时保留整体风貌,还原乡村的朴与真;乡村治理应为农民而提质,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活内生发展动力,鼓励农民重新拾起村歌、“村晚”、村耕、村游等体现农耕农趣农味的文化体育活动,再现村规民约、家庭家教家风的“威严”,体现农民的善与淳;乡村产业应为农民而壮大,贴近农村发展实际,在大力推进农文旅融合的同时,加大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发展力度,从本源促进农民增收,确保农村的稳与实。

华夏儿女的根都在土地里,魂都在乡愁处。将富民产业发展好、乡村建设提升好、乡村文化传承好、治理能力建设好、党建统领发挥好,乡村振兴之路必将是一道宽阔通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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