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古为鉴:古代教育培训制度

  “执古之道, 以御今之有”。

  中国古代文化蕴含着丰富的管理思想, 儒家、法家、道家等著作中有着丰富而宝贵的理论,为我国管理事业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其中蕴含的人力资源思想时至今日仍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中国古代在人力资源方面运用的是选拔、考课、奖惩和教育培训制度。而相对于教育思想, 培训同样是我国古代人力资源中的另一重要思想。

  培训思想的集中体现便是在翰林院,翰林院始创于唐代中叶。随着时代的变迁,在明代出现了新的变化。以明代的翰林院为例, 其对高级官员的培训分为两个阶段。由于翰林院是一个官署, 所以对高级官员的“培训”具有鲜明的特点, 它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作为庶吉士的学习阶段和作为翰林官员的实践阶段。前一阶段与一般意义上的培训相同, 有老师授课, 学生要经历考核。后一阶段是实际工作的锻炼, 即在翰林院做事。对明代政治而言,翰林院有着特殊的地位。翰林院的名称囊括了翰林院和翰林学士院,其也具备二者的职能作用:为统治者提供有能力的人才,为想入内阁者提高声望,即“储才养望”的职能。

  中国古代教育培训制度对现代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培训制度的启示:

  1、认真分析培训需求

  公共部门开展培训活动时, 必须要有明确的目的。为此要对培训的要求进行分析, 改变过去那种适应性的岗位培训, 按照公职人员的职位、工作态度、知识水平和能力等实际情况、实际需要分类培训。

  2、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

  首先,要以国家培训政策为指导;其次,要充分分析本地区、本部门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最后,再制定科学的、周密的、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

  3、建立严格的培训质量评估制度

  培训质量的评估就是评价培训所获得的成效, 比较预期的与实际的效果, 以作为下一轮培训的依据。这样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杜绝教育培训是形式主义、走走过场的现象。使教育培训制度充分发挥作用,为部门培养高质量人才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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