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条件养育

有条件养育与行为主义心理学极为相近,其典型特征是“一切只看行为”,只有可以看见和衡量的才是重要的,你看不见“欲望”和“恐惧”,所以干脆只专心于人“做”了什么。

作为家长的我们和老师总是在谈论孩子的“行为”,好像除了这些表面现象就别无可取,孩子的个性、想法、感觉和需求都不重要,不用管什么动机和价值观,着急在于改变他们的所作所为。当然,这会导致我们对那些仅以强制孩子做什么或停止某种行为为目的的误导技巧产生依赖。

比如:或许你曾遇到过这样的家长,他们在孩子做了某件具有伤害性或不好的事后会强迫孩子道歉。家长真的认为在强迫孩子说出“对不起”后就会神奇地让孩子产生抱歉的感觉吗?尽管所有的证据表明这并不可能发生。或者更糟的是,家长是不是根本就不关心孩子是否真的产生了抱歉的感觉?因为这种感觉无关紧要,重要的是说出适当语言的行为。强迫性道歉通常只会训练孩子心口不一,也就是说:说谎。

仅仅关注孩子的行为,缩窄了我们对孩子的理解、扭曲了我们与孩子的相处方式。我们关心的,并不是孩子行为背后的想法、感受和意愿,而只是行为本身。

就动机而言,无条件养育会更多地从“内在”、而非“外在”去寻找孩子行为的理由。孩子的行为只不过是其感觉、思想、需要和意愿的外在表达,简言之,重要的是实施行为的孩子本身,而不是行为。

孩子不是受训的宠物,也不是计算机,输入某些程序就可以预测他们的反应。他们之所以这样做,而不是那样做,其中一定有许多不同的理由,其中有些理由会彼此紧密关联。但我们不能忽视这些理由,不能单独地对其行为做出反应。事实上,每个理由都可能需要不同的应对手法。

在尽量理解和处理造成各种具体行为的各种具体原因的同时,还有一点十分重要:孩子知道我们爱他,无论发生过什么。

孩子需要引导和帮助,但他们不是小怪物,不需要被驯化,不能强迫其就范。他们有能力同情别人,也有能力咄咄逼人;可以毫无私心,也可以自私自利;能与他人合作,也能和别人竞争。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可以形成许多个性,但大部分取决于他们如何成长,其中一个因素就是他们是否能够感觉到无条件的爱。

低龄儿童突然哭闹或拒绝在浴盆里洗澡,我们要考虑其年龄因素,也就是说,他们没有能力理解自己产生不安的原因,或没有能力用恰当的方式表达他们的感觉,或不记得自己的承诺或不能守约。因而,从深远意义上来讲,选择有条件还是无条件是在截然不同的人性观之间的选择。

当家长的爱取决于孩子的行为时会产生哪些结果?罗杰斯解释说:作为这种“爱”的接受方,孩子会唾弃自己不受珍视的那部分,最终他们会认定自己只有以某种特定方式表现时才是有价值的。这从根本上说是导致神经机能病的途径,或者更糟。爱尔兰儿童健康署曾发表一篇世界范围内流传较广、影响较大的文章,其中列举了儿童养育的十大“情感虐待”模式,其中排在第二位的就是“有条件养育,即对孩子关心的程度以其行为或表现为条件”,第一位的是“对孩子不断指责、挖苦、敌意或责怪”。

如果被问,大多数家长都会坚称当然会无条件地爱孩子,尽管我们使用的养育技巧存在问题。有些家长甚至还会说,他们之所以惩罚孩子,正是因为他们爱孩子。但是相比我们对孩子有何感受,孩子如何经历这些感受以及如何看待我们对待他们的方式才更重要。教室的要素并不在于老师教授了什么,而在于学生学到了什么;家庭也是如此,重要的是孩子接收到了什么信息,而非我们认为我们在传递什么信息。

美国丹佛大学的一组研究人员发现:感觉自己为得到家长认可而必须达到某些条件的青少年,最终会变得不喜欢他们自己,相应地会导致其在进入青春期后创造一个“假我”,换句话说,装扮成一个家长会爱的人。这种为赢得认可铤而走险的绝望做法通常伴随着抑郁和无助,会导致其与真正的自己失去联结。在某种情况下,这些青少年甚至会不知道自己是谁,因为他们曾经那么努力把自己变得不是自己。

研究人员发现:得到的支持越有条件,自我价值感的认知就会越低。如果孩子得到的爱是被附加条件的,那么他们在接受自己地也会附带条件。感觉自己被家长、甚至老师无条件认可的孩子会倾向于对自己感觉更好。


你可能感兴趣的:(有条件养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