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一个没有爆竹的清静、安全的春节

明天就是年三十了。

同往年一样,我们提前一天回到老家所在的小城市。到达时已是下午四点多钟。开车到家卸了部分年货后,我和妻立即又去了部分亲戚家送年货算是提前拜年。老妈在我们出门前交待让我们回来时顺便买春联、灯笼、鞭炮及祭祖用的纸钱香火等物品。

我们送完年货回家时已是下午五点多钟,在经过主城区的人民路时,发现位于右侧商场前的街边沿路摆着一排专卖春联的摊位。也许是将近吃晚饭的缘故,街上显得有点冷清,在摊位前买春联的人也很少。我放慢车速犹豫了一下对妻说:“我们还是到老地方买吧。”

我所谓的“老地方”,其实是在二马路的一个十字路口拐弯处,往年我们几乎都是到那里购买,每次去都会很热闹拥挤。

然而当我们到“老地方”时,却也是冷冷清清,并不见有人摆卖春联。妻疑惑说:“难道今年统一规划地方卖春联了?”开车转了一圈往年摆卖春联的其它地方,也是一样冷清。妻忽然说:“好象卖鞭炮的也不见了。”

我们只好又回到刚才经过人民路时看到的那一排摆卖春联的摊位前。我将车停靠对面的路边。妻下车购买春联后,我又将车往前开了一小段路,错开别人正经营着的店铺门口。停车看向对面时,却看到了这样一幅宣传横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妻买完春联上车后,我对她说:“可能今年春节被禁止放鞭炮了,难怪一个卖鞭炮的摊位也看不到。”但妻却说:“还是去找一找吧,否则买不到鞭炮回去又被你妈说了。”后来我们终于在一个不起眼的小店买到了鞭炮,不是公开摆卖的,是问人才买到。据店主说是偷偷卖给那些回农村燃放爆竹的人。

回家后,我第一件事就是上网查看本地相关爆竹燃放的规定,果然看到了一则本地政府《关于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我所居住的城区就在被禁止之列。吃晚饭时我将这个信息告诉了老妈。老妈说:“这样也好,省得每年放鞭炮吵死人。”

放爆竹是中国传统春节习俗之一。据南朝梁代《荆楚岁时记》记载:“正月一日,鸡鸣而起。先于庭前爆竹,以避山臊恶鬼。"意思是说,人们在正月初一起床,第一件事就是把竹子放在火里烧,竹子在火中的爆裂声能够赶走怪兽恶鬼。到了宋代,民间才开始普遍用纸筒和麻茎裹火药编成串做成“编炮”(即鞭炮)。

如今为了“安全”,看来这个已传承了两千多年的传统习俗将要有所更改了。这或许也是正常的,毕竟有得就有失,在发展的过程中,某些传统习俗若不能“与时俱进”,大概也只能被“割爱”了。

“爆竹一声除旧,桃符万户更新。”爆竹守岁、除旧的传统即将成为历史的云烟,我却反而因此感到“欣喜”,因为以后过年可以省点钱,而且从此可以过一个没有爆竹的清静的春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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