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不爱父母

只有你还有不断了解一个人的欲望,才有爱下去的基础。

如果仅仅因为责任,譬如孝顺,譬如婚姻,那么你是在因为外力被迫做出反应,因为你的眼里已没有了对方,只剩下一条条你应该做的条约。

我在我生命前很多年除了幼年时期短暂的爱过父母,其余皆是行为惯性,应不应该,而从未真正考虑过他们。

这两年才开始尝试了解他们,了解他们的人生,理解他们的爱与恨,尊重他们的狭隘与开明,感受他们的悲哀与快乐,观察他们如何成长至今,哪些习惯带着情感的温度。

尝试去深刻的了解一个人,本身就需要很强的精神力量,而只有深刻的了解,才能产生真正的爱。

而知道对方为你做了什么,有什么标签,你们有过什么交集,只是观看了一场展览,这场展览由你举办,由你沾沾自喜,由你扮演,由你意淫。

我现在仍然不爱我父母,我还在路上,我眼里看到的他们还太少,我的精神力量还太孱弱,所以我也没法真正有力量的去爱陌生人,我需要时间,我在等,我在让它长,长到我能够不用像惊弓之鸟,不用怕爱意味着受伤害,长到我可以因为爱所以需要对方,而不是因为需要而爱。

四五十岁结婚,是有道理的,太年轻,都还在培养自我的路上。而没有自我,意味着精神力量的脆弱。也意味着太早踏入爱情,也是对自我的消耗。

只有在你不用随时为维护、保护脆弱的自我而不断抗争,不断对抗的时候,你的眼里,才能看到他人,才能了解他人,理解他人,感受他人,也才能够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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