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碎碎念

郑重声明,文章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本文参与书香澜梦第57期“碎”专题

人,是感情动物,都有爱与被爱的情感和权利。任何一个人,都需要爱,爱与被爱是其生存的本能和属性。无论嘤嘤婴儿,还是天真无邪的童年,亦或涉世未深的中青年,甚至是额头爬满榆树皮纹的老年,没有不需要爱与被爱的守护,只有懂不懂得去爱与被爱,并利用爱来滋养自己,赋能他人。

前几天看了个律师分享的一篇文章,主要内容写北京市西城区一名65岁的单亲大妈,将独生子儿子告上了法庭,跟儿子讨要回了她给他垫付出的370万购房款。

缘由是单亲妈妈含辛茹苦,一手把儿子抚养成人,并给儿子娶妻成家后,妈妈考虑到儿子有了孩子,需要她带,就决定将西城区原有的一套老房子,变卖了370多万,全部拿出给儿子,让他买套又大又新的房子。一家三代同堂,妈妈既能帮儿子儿媳照顾孩子,又能享受天伦之乐,一举两得,一拍即合。

房子买好,孙子出生,先前的念想如愿以偿。可好景不长,大妈同儿媳朝夕相处了不到一年时间,竟然“鸡犬”难宁,亮堂堂的房子里散落着一地“鸡毛”。大妈的委屈沮丧和孤独无助感涌在心头,懊悔不已。儿子非但没有对娘做心里安抚,而是一股脑携妻儿躲开老妈,另住了外面。一别三年,儿子没有回去看过老妈一眼,或打过一个电话。

转眼间,孙子到了上学的年龄。儿子托外婆捎信,给老妈下了逐客令。老妈得知消息的那一刻,心彻底碎了,偌大的房子,身不由己。悔不该自己过于疼爱儿子,“拿着银碗讨饭吃”。

事已至此,纵有百般无奈,房产证登记的是儿子的名字,“白纸黑道道”,不容置疑。而自己直戳戳的370万块钱就白打水漂,还得落个无家可归,流落街头吗?情急之下,萌生出请求法律援助,跟儿子要回属于她的那370多万房款。

妈妈到法院起诉了儿子,母子俩对对簿了公堂。妈妈说钱是借给儿子应急的,非赠予,儿子说钱是妈妈给他结婚成家用,初心就是赠予的,只是没留字据,妈妈反悔了。将说将有理,兵说兵没错。经过法官的悉心调解和审理,最后判决母亲胜诉,370万块钱作为母亲的养老金,儿子理应归还。

深以为然,本故事活灵活现揭示了母子因爱和被爱的关系授受模糊,儿子又被爱与被爱所迷惑,没能理清并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导致爱到深处全是泪。

常言道,家是讲爱的地方,不是讲理的地方。能用爱解决的事儿,千万别去讲理,一讲理,亲情之间是没有赢家的,引以为鉴。

我97岁的姑姑,守寡三十五余年。姑父去世时,八个子女,只有三个成家立业,其余的都未成年。家境本就不宽裕,少了姑父那根顶梁柱的鼎力支撑,那会儿又矮又脆弱的姑姑,简直不知道日子该怎么过,无数次对着苍天以泪洗面。为此,二女婿曾经宽慰丈母娘到:“您老别怕,啥也不用愁,都好好活着,只要有我一口吃的,就有您吃的一口。”

就这样,姑姑一手给成家的子女带孩子,一手勤俭持家,为儿女们守护着那个累了能歇脚,渴了能解渴,乐了能尽兴的家园,直到最小的外孙上了学,75岁的姑姑才被二女婿接出老家,过上了寄居儿女家,被赡养的老年生活。

表姐夫声称,“我尽力而为,一是履行老丈人的遗愿,为老人敬孝。二是兑现自己曾经对老妈妈许下的诺言,传承爱的美德。兄弟姐妹们,你们自愿随便。”

在二姐夫的表率作用下,二十多年过去,姑姑想在谁家待就去谁家,所有儿女家,没有跟一个媳妇或女婿闹过矛盾,也没有被嫌弃过。见过一次六姐在姑姑跟前数落姐夫不三不四,姑姑听见不对头,果断打断六姐的话茬儿,指教女儿的同时,一五一十摆出女婿六姐夫一大堆优点,我和六姐不约而同地笑了,感慨大姑老而不愚,可可爱爱。

95岁那年,儿子女儿几家合伙陪姑姑逛了北京城,看得见的幸福,令人羡慕。姑姑之所以能被爱、被善待,不能不说姑姑也懂得爱自己及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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