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责任”的新认知

今日新知:“某事上,谁实施行为的成本越低,谁就承担主要责任”

有这样一个事情,小店的老板在卸货的时候,把箱子暂时放在了店门口过道上,在他搬运其他物品进入店里的时候,有老人没有看清地上的箱子,绊倒了。老人主张要店老板负全部责任,赔偿医疗费等各类损失。

这个事情你认为会怎么判呢?


是老人负主要责任,店家只是很小的连带责任。

你会很疑惑为什么吗?

因为“某事上,谁实施行为的成本越低,谁就承担主要责任”。

老人只需要“看一看,小心脚下”就可以有效避让。

而店主需要“时刻提醒”每一个路过的人,才能避免有任何一个人被绊倒。

“一个人的看一看”和“提醒过往每个人”相比是更容易实施的,因此前者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这很刷新我的认知,对你来说是怎么样呢?

我说得对不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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