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

        我首先,不爱吃火鸡面。

  我再首先不喜欢做一个码字的人。我有好多好多追求,曾经计划过一个斯内普同人文,前后故事逻辑每个细节都板上钉钉。如果可以写出来,我知道起码自己会很喜欢。它是一个千层蛋糕式的小说,每一层的面皮用着不一样的原材料,奶油贯穿其中,以保证这是一个千层蛋糕的中心思想。最后还是没写完。

  太累了。

  我喜欢在文字上深入浅出。就像那件我一写就和谐但是明明所有人都知道的事一样,深深捅进去,慢慢退出来。当然了,要够大,够粗。

  然后我们应该谈到末日,因为今天的话题是末日降临。我很开心我的末日没有降临,虽然有许多个时刻末日应该降临,比如当我上高中的时候,所有人都觉得我的小说是狗屎。其实我现在觉得,起码是麝香猫的屎吧,对吧。在我上高中的时候,我是一个比一事无成还要一事无成的人,这是他人的定义。我知道不是这样的,可是只能打自己的耳光,毕竟打环境的耳光还是比较费力的,一伸手恐怕就有人制止。

  现在我可以信任我自己,我可以肆无忌惮的表达,我可以在文字里狠狠上位一个人,看着一些少女露出潮红的面孔,有成就感。所以我的末日已经过去了。我想末日那一天最惨的就是所有参与传销的人,上层的人有钱,但是他们的钱没有地方用了,毕竟那个被拍进电影的破船不存在。下层的人没有钱,反正没有钱每天都是末日,不差这一天。

  我好几次梦到末日,梦到我的朋友,还有李代沫的末日不孤单。他已经从监狱里出来了吧,其实出不出来区别不大,整个的销声匿迹。我的朋友在梦里眼泪汪汪的不愿意离开我,我俩头顶的路灯一闪一闪,警笛呼啸而过。等醒来我感到心寒。真有那么一天她也绝不会来找我,她有好多事要干。这个梦,梦的时候还是太小了,才上高中,比现在智商简直像低了一个地球的轮回,恐龙少生了一茬的那种。

  在写斯内普同人文的时候,我永远不会背叛斯内普的性格。他就是喜欢莉莉。口口声声说自己喜欢斯内普,还要勉强他去喜欢别人,这不是真爱,我才是真爱。我用我的人物勾引他,诱导他,但是让他不越雷池,其实他自己也没有这个想法。当然了一方面,对于一个处男来说,先需要科普他是怎么来的,不是从坩埚里爬出来的。斯内普的末日应该就是莉莉诞生那一天吧,多么倒霉的人,多么大好的机会做一个反派,彻底一点,吃肉喝酒拉帮结派,一生自在快活还受人畏惧。想到这真是想骂詹姆斯,真他妈的不是人,世界上又不缺你一个会打魁地奇的。说不定莉莉能改造斯内普,然后斯内普就从良了呢?算了,我们在末日这篇文章里不做道德绑架。都是要死的。

  原来总是要围绕着一些我根本不感兴趣的话题写东西,我很苦恼,比如异乡什么的。啥意思啊,异乡,难道我现在过的不是好好的?还不如以无脚鸟来写一篇文章,反正也是异乡。所以对于末日这个题目,非常满意。它科幻,它悲惨,它真实,它允许我胡说八道,它有一个题目该有的精气神。我可没法在八百字的作文里爱说什么说什么,我得写三段论。三段论就像把精灵放在铁笼子里,精灵本来长的就像老鼠,耳朵长长的,要不是能飞,还能掉闪闪的飞粉,没有人知道他们是精灵的。所以最后每一个作文格下面都框着一个中国人花了五千多年才留下来的老鼠字。真是可怜啊,1984。

  最后像高考作文一样做一个升华吧,人不死末日常至,人死了幸福万年。很多人都在无数时刻希望明天是末日或者此刻就是末日,这样把耳语和避孕套和黑钱和离婚证直接一齐扔岩浆里就好了。可是不行,苍天有眼,它爱追剧,你哭的越是声泪俱下他越拍手叫好。所以啊,只能等末日过去了以后,伸个懒腰,洗洗脸,假装什么都没来过。老天也不会觉得你很坚强,这样的你,谁也没在看。躲过末日就是莫大幸福,见证不见证,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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