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NBA球员大虫罗德曼放到现在的联盟是什么水平?

首先,罗德曼登录NBA的时候,就已经25岁,1986年第2轮第3顺位(总第27顺位)被活塞选中。他被当做小前锋来使用的,在拥有比尔·兰比尔,伊赛亚·托马斯,维尼·约翰逊的底特律坏小子军团中,罗德曼根本排不上号。在大哥哥眼中,他才是乖乖仔。罗德曼天生展示出来的天赋是对进攻毫无欲望,逐渐培养出了防守欲望,曾记得灌篮高手中常说的一句话“得篮板者,得天下”,不知道这句话是谁喊出来,但是罗德曼是将这句话发扬光大的球员。可以确认的是,灌篮高手中的樱木花道原型,就是参照罗德曼,两人号码都是相同的10号(罗德曼在活塞时期的号码就是10号)。

罗德曼在NBA效力14个赛季,场均总共出场911场,首发573场,在场均31.7分钟时间内,只能得7.3分,怒摘13.1篮板。职业生涯前4个赛季,场均篮板没有上过10个,后面的10个赛季,场均篮板没有低于过11个,低的赛季是1998-99效力于湖人,只拿下11.2个篮板。最高的篮板赛季是1991-92效力于活塞,场均拿下18.7个篮板,其中6.4个前场篮板,12.3个后场篮板。罗德曼的特点是防守积极,擅于利用身体对抗,又很有头脑,可以有效激怒对方球员。这一点,肯定有人反驳,毕竟罗德曼很多情况下都是6犯离场,而且技术犯规也很多。可各位看官,罗德曼从来没有缺席过任何一场关键比赛,在关键比赛中,罗德曼精神异常集中,保护后场篮板。在防守端,罗德曼并不擅长盖帽,由于身高只有2.01米,职业生涯场均0.58个盖帽,最高的一个赛季也就只有0.93个盖帽。想想看,从30岁到38岁,篮板球场均15个,最后一个赛季,在达拉斯小牛(现在改名叫独行侠),12场比赛,场均14.2个篮板。

都说投篮好看,就像一件艺术品。罗德曼将抢篮板这门技术活,也发展成为了艺术。在罗德曼面前,别人的篮板充其量叫拿篮板,捡篮板,只有罗德曼的篮板,才能叫抢篮板,抓篮板。曾经记者采访罗德曼,为他为什么篮板抢得多。罗德曼的回答是,赛后看比赛录像,他就研究对方球员的投篮轨迹,脑海中判断这球的不进弹出来的轨迹。他坚信,每个投篮都不进,他要抢下所有不进的篮板。

除了抢篮板之外,罗德曼成名作,是平行地平线救球。舒展的身体,不顾个人安全,将球救回。说白了,就是一个篮板球要弹出界外了,要是放别人眼里,就算了,反正球权是自己球队的。到了罗德曼眼中,每一个篮板球,就是他的荣誉,可以自己不进球,但不能让篮板球溜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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