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澳門理工學院中西文化研究所教授 / 王五一
隐士,是中国文化中的一个重要现象,说的是,大人物不干大事,找个不显眼的地方猫着。隐士者,“不仕之士”也 。
“古之所谓隐士者,非伏其身而弗见也,非闭其言而不出也,非藏其知而不发也,时命大谬也。”这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隐士,庄子,为隐士下的定义。意思是说,隐士,虽然人不在官场,却仍然关心国家大事,仍可通过“言出”,“知发”,让社会知道自己的存在和价值。社会既知其满腹经纶的学识,又知其淡泊宁静的美德,自然会给以尊敬和褒扬。所以,做隐士,虽过不了官瘾,享不了利禄,却并不耽误出名。
隐士能出名,还不仅是因为有人敬仰他,更重要的是因为没人恨他。隐士们一般没有混过官场,没留下因混迹官场所必然留下的“得罪人”的经历、以及由此一经历所必然留下的骂名。
在官场这个是非窝里,你可以保证不做坏人,但无法保证不做恶人,不招仇人。你可能做到全身而退,但绝然做不到全名而退,因为,你无法不得罪人。从这个意义上说,隐士是聪明人。也正因为是聪明人,其道德身份也便多了一分可疑之处。除了视功名利禄如粪土一面,是否还有怕得罪人而明哲保身的一面?故而,隐士可赞,却也不可赞得过份。毕竟,一个社会不可能大家都去做隐士。
如今的中国人,很厌恶“整人”这个字眼,似乎整人总是与官场上的争权夺利相联系。其实,如果没有政治上的大是大非,主义之争,纯粹由人际关系衍生出的整人并不多。当今中国的和谐官场就是证明。
政府的天职就是整人。不整人,要皇帝干什么,要政府干什么,要军队干什么,要衙役干什么?
想要一个“服务型”的政府?愿望很良好。政府是应当服务社会,然而政府服务社会有其独特的角色:除暴以安良,惩恶以扬善。政府是用暴力来服务社会的社会机构。除此之外,其它纯粹的服务职能,和蔼可亲问寒问暖做好人的事,大抵都是可以由非政府组织,慈善组织,民间自助组织等来承当的。凡是不需要暴力和强制力的事情,都不需要政府去做,古今中外的任何一个政府都是“战斗队”。当我们看到一个政府丧失了战斗队的功能而变成了一个老太太组织时,便知道,它行将就木。无政府主义者陷入的最大误区,是他们忘记了这样一个事实:人群是有善恶良暴之别的。
“良暴矛盾”或“善恶矛盾”,民间有,官场也有,所以,需要有个皇帝,来协调这些矛盾。而官场上谁善谁恶,谁良谁暴,并不是那么容易鉴定,甚至其鉴定的效果往往是相反的,好人的名声往往比坏人差。这其实也是自然之理,“天之君子,人之小人”(庄子?大宗师),天上人间原无共同的是非标准的。所以,在官场上混而最终能落个有口皆碑的名声者,亘古未有。老子在国家图书管理员的任上隐居一生,最后骑一头青牛飘然出函谷关而去,这样一段美丽的故事,再配上他那本书,便留芳千古了。试想,假如老子不是做了一辈子隐士,而是在周天子那里做个相国、大夫之类,带着一身是非而终老,恐怕,单凭他留下的那五千字,难有如此美名。孔子一生总地说来也算个隐士,但他做过官,淌过政治混水,骂过柳下跖,杀过少正卯,得罪过人,便因此而留下了他那永远抹不去的“政治污点”。两千五百年来总有人拿这些事骂他。比起历史上那些正宗隐士,孔子还是不够纯洁。
在中国,“得罪人”一词的文化涵义深不可测,它的学术内容尚远未得到学术界的深度开发。一个政治人物身后的名声,与他在世时得罪人的多少绝对相关。尧舜禹汤留下了清白无瑕的美名,那是因为他们在世时的仇人无只言片语留下,故而后人便只能以《尚书》的一面之词作为评价依据。此后,随着传世历史文献的两面之词越来越多,就再也没有哪个人能象他们几位幸运了。后世最幸运的,大概当属孙文先生了。此位在中国历史上一个特殊的混水时代里淌了大半辈子混水,居然能得一个清名留世,真是奇迹。奇迹的谜底在于,他基本上一直是以一个革命者、反抗者的角色出世的,等到他稍有点权力,多多少少可以算是个当权者的时候,还没来得及得罪人,就死掉了。所以,在中国近代史上,他的名声最好,全中国到处都是“中山路”、 “中山公园”、 “中山医院”“中山大学”“中山图书馆”等以他的名字命名的纪念物,谁都比不了。但,这不是因为他最伟大,而是因为他最纯洁——没人骂他。
相反的极端例子是“四人帮”,这几位把得罪人的史例推向了顶峰。你把一个地主的地抢来分给十个农民,你在得罪这个地主的同时那十个农民却感谢你,可是,你把一个人弄到台上批斗,挨斗的固然恨你自不待说,台下“响应党的号召、积极投身运动”跟着举手喊口号的,也并无快感,至少耽误了他们买菜做饭的时间。等到历史翻盘的时候,这些从举手喊口号中毫利未获的人,却又被莫名其妙地戴上了“不明真相受蒙蔽”的帽子。这叫一个窝囊!这窝囊气当然得撒到“四人帮”头上。所以,四位倒台后国人皆曰可杀。可杀固然可杀,但有一点需要明确:这是一种仇杀。他得罪了我,所以我要杀他。当然,仇杀未必就一定不是义杀,只是,要鉴定是不是“义杀”,我们这些尚在世的“仇人”似乎是没有发言权的。法律上的“回避制度”大概就是来源于这个道理。
“嫉恶如仇”,被中国人看作是一项很大的美德。一个人若能做到嫉恶如仇,他自身的道德纯度似乎就不证自明了。然而,细想来,做到疾恶如仇其实并不难。古人骂秦桧,是因为他害了岳飞,而害了岳飞就是害了国家,害了国家,与自己的利益也有关系,所以,骂秦桧还算不上是纯粹的疾恶如仇。而此番药家薪撞人又杀人,国人激愤,硬逼着政府杀了这个恶棍,网上那些愤青与张妙非亲非故,这就是地道的嫉恶如仇了。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不相信这句话。群众跟着坏人骂好人的事,历史上多了去了。戊戌六君子往菜市口走的路上,沿途跟着往囚车上扔菜疙瘩的,可并不都是满州贵族。但要说绝大多数人有嫉恶如仇心,这说法是成立的。只要“嫉恶”的时候不会为自己惹来“仇”,嫉恶如仇并不难,从某种意义上,它其实可以看作是与“恻忍”“羞恶”等道德要素并列的人类天性。
那如此说来,“嫉恶如仇”怎么会成为一种高尚的美德而被用来作为赞誉人的佳话呢?想来想去,我有个猜测:这个道德观很可能是从官场上流出来的。一个官场人每天周围有那么多仇敌要应对,还能有精神头儿去“嫉恶”,确实难能可贵。要知道,你嫉一个恶,就会为自己制造一个仇。而中国人报仇,在“嫉恶如仇”观念的启发下,其方式又很是独特。假如少正卯有个儿子,他要骂孔子而为父报仇,则他绝不会就事论事地去分辨他爹如何冤枉、孔子杀他爹杀得如何不对;他会避开他爹的事不谈,假装他家跟孔子毫无关系,而直奔孔子的软肋,在“子见南子”搞破鞋的“恶事”上下刀子。如果再多个心眼儿,他还可以造出一套社会科学理论,据而批判孔子祸国殃民、阻碍历史进步、破坏生产力发展等等,从而发动全民来帮着其报仇。以“嫉恶”的面目复仇,是中国文化的一大特色。
可见,在中国,得罪人是件很可怕的事,即使你是个一生毫不利已、专门利人的圣人,只要你得罪了人,就难保你身后的名声不被你的仇人加工成流氓恶棍。如此,在这样的文化土壤上,敢于因嫉恶而结仇,便当然是一种值得给以高度评价的美德了。
在中国历史上我们确实看到过这样的人,一生只嫉恶,不记仇,当他混身满布着仇人的弹孔而倒下时,回首一看,他自己并没有一个私敌。一个民族一万年中出一个这样的英雄,就足以让这个民族因之再骄傲上一万年了!毕竟,一个社会永远需要政府,永远需要政治,永远需要抗恶,永远需要整人,因而永远需要那种敢于激流勇进、敢于得罪人、敢于为天下苍生计而勇趟混水的人。较之那些“隐君子”,这种人更值得尊敬!
做隐士,虽然潇洒,却也并不容易。盗亦有道,隐更有道。“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是中国隐士道的高度概括。隐于野,住在乡间,象诸葛亮出山之前那样,只要家里有房子有地,不愁吃穿,此道最易。隐于市,住在城里,只要碰上牛二这样的人躲得远一点,只要别象西门庆那样到处拈花惹草,如果能象宋江那样,交一帮江湖朋友大小事有个照应,更好,如此,隐于市也不是难不可及。最难的是这“隐于朝”。
朝堂之上,文东武西、龙争虎斗之地,如何隐得?一个隐士一旦做了官,就意味着他出山了,就不是隐士了。难道还有“官隐士”不成?然也。不然,“大隐隐于朝”一句是怎么来的?不但做官可以做隐士,做皇帝也可以做隐士。明朝万历皇帝,在宫中一隐就是三十年,“万事不理”,是中国历史上的超级隐士。他死后谥号“神宗”,大概就是喻其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隐士功夫。明朝虽死于崇祯,但其灭亡的基础却是由他的万历爷爷给奠下的。把中国隐士道的小中大三隐,再加上一句“超隐隐于宫”,变成小隐中隐大隐超隐四隐,就全面了。
隐于朝也罢,陷于宫也罢,千难万难,学问其实就是两句话:一是推卸责任,二是不得罪人。把这两句话再精简一下,变成一个字:混。官场上的隐道就是混道。如果说,小隐和中隐之士,基本都是好人、善人、甚至伟人,那么,隐于朝隐于宫的大隐超隐之士,无一不是乌龟王八蛋。这结论无须到历史上去一个个地查验,一个简单的演绎推理就可以证明:做小隐中隐之士,是要自己挣饭吃的;而拿着纳税人的钱,跑到朝堂上混日子,能有好东西吗?明神宗肯定不相信因果报应,否则,他定会有所恐惧:如此置亿万苍生的命运于不顾,占着茅坑不拉屎的怠政皇帝,死后会下十八层地狱的。
做皇帝,有个好处:什么事都归他管,什么事也都不归他管。国家的大事小情,各有分管的部门。水来土掩,将来兵挡;来了事,让各部门去对付;对付得过去更好,对付不过去,得罪了人,惹出了事,谁经手的谁顶着。朝臣们当然不是傻瓜,“邦有道则智,邦无道则愚”, 宫隐率朝隐,君隐臣更隐,国家也就在这“上下交征隐”中完了蛋了。
“时事造英雄”这句话,除了“国家乱,有忠臣”一层,应当还有另外一层含义。努尔哈赤这个英雄,与其说是由其时女真族内部的时事造的,勿宁说是由大明帝国的时事造的。成就努尔哈赤者,朱翊钧也。万历朝“断头政治”的大好形势,为女真族的迅速统一和强大,提供了巨大的诱惑和动力,也为努尔哈赤成为一代枭雄提供了难得的机遇。而今天的日本人、韩国人、越南人、菲律宾人、印度人、缅甸人、台湾人、香港人、……,一点也不比当年的女真人傻,他们“有一个共同的感觉”:眼下正是做英雄的大好时机。
日本有武士道,中国有隐士道。前者,是亮剑之道、舍命之道、一根筋之道;后者,是韬晦之道、保身之道、鬼机灵之道。如此千年铸就的文化差异,岂是一世一代之力所能扳得过来?只可惜了湘潭一生转轮志。
略改后发表于《澳门月刊》2012年第2期